《庞歌染尼·烈血炎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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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歌染尼·烈血炎龙-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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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个什么样的人。八年之乱中,郭知行曾被围困孤城半月,郭氏的一名族弟在伪朝为官,亲自抬了五万金铢到城下劝降,被他下令乱箭射死。要让这样一个薄情而清廉的人闭嘴,唯一的法子就是让他死。郭知行死后,案子久久不结,他心里惶恐,把阿摩蓝拉出来做了替罪羊。
  想到这儿,苏鸣猛地攥紧满把黄沙。他妈的,上当了。皇帝只在背后轻推了他一小手指头,他自己却翻了个大筋斗,无形中先替皇帝抹去两个隐患。
  喉头一股股的苦味往上翻涌,半晌他才问: “你怎么知道我还活着?”
  小杂种脸上的笑意此时渐渐冷淡。“半年前,夺洛打东陆回来,就上你这儿来了。我们有人跟着他。”
  “我不过是和他下棋。”苏鸣的声音喑哑难听。
  “听说你们下了六七年的棋,他几次要请你去斡尔朵里做先生,你都拒绝了。”
  苏鸣重换了一把沙,接着嘎吱嘎吱擦他的锅。“那你又回来做什么呢。”
  “再在东陆待下去,我就连性命也保不住了。旭王知道了我是谁。他知道我是僭王的外甥,红药帝姬和蛮族汗王的儿子。”
  苏鸣冷冷地笑了笑,并不回答。
  “这是夺洛告诉他的。我同父同母的手足兄弟出卖了我。”夺罕望着他,眼神凌厉,“是你为夺洛引见了昶王。是你叫夺洛收买了马贼来杀我。”
  “我只是和你哥哥下棋。”苏鸣坚持。
  “他以前是个光明磊落、襟怀宽广的人。是你教他的东西,弄脏了他的心。”夺罕的唇抿成一道薄厉的直线,唇角抑制不住颤抖。
  “你的心就干净吗?东陆容不下你,还有宁州殇州可去,还有西陆,为什么偏要回瀚北来?为什么偏要投奔额尔济?谁都想当汗王……你敢说你不想?”许久没说过这样多的话,苏鸣的嗓子里像是被灌进一把灼热的沙。他挨过一阵突来的咳嗽,尖锐追问:“方鉴明又教了你什么?教你和他一样,为了个疯皇帝,把自己也变成疯子?”
  小杂种的漂亮面孔一瞬间苍白如纸,乌金眼睛炽亮灼人。他抽出佩刀,刀尖抵上苏鸣前心。“别废话,拔你的刀。”
  旧直刀还在地上,苏鸣丢开铜锅去捡。十来年没怎么收拾它,宽阔刃口黯淡无光,锈痕磨平后留下油花似的杂色斑块,却锐利依旧。这刀年纪比他儿子老,也比他老,说不定比他父亲还老。苏鸣忽然后悔当年捅穿父亲肚子之前没问问它的来历,也后悔这些年没教过儿子怎么用它。
  “又是野种对杂种,啊?”他笑了,脸上的粗糙皴裂更深了,掂了掂刀,两手展开跋扈的起势,夺罕后退一步撤开刀锋,同样起手。
  面对面,步伐绕出完满的圆,一举一动遥相呼应,犹如彼此的镜中之影。夺罕一直是个好徒弟,步点、开阖、柔韧、力度,乃至呼吸节律,全都尽得他的真传。他们都在抱寰守势,耐心等待对方露出破绽的瞬间,乘机一击破局。
  他想,就是年轻时的他自己,也不会比这小杂种做得更好了。可笑极了……此生唯一的得意门徒,竟用他教授的方式与他对峙。
  女人含混不清的哀鸣让苏鸣一瞬间走了神。
  夺罕那面目丑陋的随从又出现了,他捂住苏鸣老婆的嘴,企图拖着她往前走,女人却激烈挣扎,又踢又打,给他添了不少麻烦,直到他拔出弯刀,拦在女人喉间为止。她的圆脸上全是亮晶晶的泪痕,冻得更红了,像是个剔透的熟柿子。
  夺罕却没有利用这个绝好的时机。“诺扎毕尔,别伤着她。”他改用蛮族语说。
  随从耸了耸肩,将女人推开,还刀入鞘。女人要朝苏鸣扑过来,又被随从拽住。
  “走!”苏鸣嘶声用蛮族语命令,“快走!”
  老婆忽然不挣扎了,只是瞪着他,眼巴巴地瞪着,仿佛他是个鬼。这怪不得她,十多年了,在她眼前他就是个哑巴,连梦话也没有说过一句。
  “走啊!骑上马,别再回来!”苏鸣下唇有点打战。左菩敦部的转场大队就在一日路程之外,找到大队就可保安全无虞,若走得快些,也许还能赶上儿子。
  女人如梦初醒,掉头就往外跑,随从却大步追上去,轻轻巧巧把女人掼上肩头,扛着就走。苏鸣红了眼,迈步要追,夺罕闪身挡住去路,用刀尖轻击他的刀身,清脆声响令人胆寒。
  “她不能走,她会把我的行踪带给夺洛。我保证绝不伤害她,明年一开春就让她走。”
  苏鸣转回眼看他,良久,终于嗤声一笑:“你就知道你能活到明年开春?”
  夺罕却没有笑。“反正能比你活得长。”他猛力发刀,铿锵一声打在苏鸣的刃根,劲道精准,让苏鸣的手歪向一边。
  老了啊。苏鸣脊梁上竖起一列寒毛。夺罕一连串进攻结实流畅,逼迫他退后,迈进冰冷的河水,锅子当啷啷滚到远处。水真冷,浸在里头的腿脚像是被剥了皮,让他想起老霍修淹死的那个水泡子。
  刀光如疾风骤雨,令人喘不过气,换了从前,苏鸣一定要夸奖几句。可是眼下他已没有那个闲力气了。
  左肋上一凉,又一热,小杂种抽开刀,刃口上满是黏稠的血。苏鸣把手覆到伤口上,血还是从五指缝里渗出,好像一股暖热的泉水。他知道这一刻会来的,却料不到这么快。
  他向前走了一步,踉跄倒下。刀尖从后背扎进身体,一下,又一下。
  苏鸣抬起头,粗声喘着,血渐渐涌上喉头,噎住气息。谁拿走了他的刀,耳边有人在说话,听不清了。血泊在水面铺开,视野一片猩红。
  那是灯笼的猩红。
  天享元年,帝旭将都城由霜还迁回天启,苏鸣随驾入城。
  父亲苏靖非常去的那家青楼竟还在,艳帜高张,门口挂的宫样灯笼红得如同有毒。父亲痴迷的那个歌姬也还在,和他同岁,二十七。记得当年她原是只卖艺的,想要一亲芳泽,只有为她赎身,而那价钱简直足够买下半座天启城。那天苏鸣点了她的名,问价,鸨儿却绝不肯收他的钱。他苏鸣是帝旭身边的六翼将之一,位极人臣,权焰熏天,传说很快就要授大营主帅的虎符,若是分派了京畿营,岂不就把他们的青楼捏在手心么。
  天启城经过八年乱世,各路军爷来去多次,歌姬当然不再保有处子之身,歌声却仍婉妙绝伦。那天夜里,苏鸣两手握住她纤细动人的腰肢,俯首端详她的容貌。他脸上豆大的汗珠往下砸,落进歌姬碧清的大眼里,她却不敢眨上一眨,她怕他。
  苏鸣把头埋在她白皙瘦弱的肩上,闷声发笑。歌姬不知他在笑什么,禁不住颤抖起来。
  父亲变卖了所有姬妾和私生子,搭上全副家财,仍买不到一夜春宵,买不到美人展颜一笑。倘非母亲已死,苏鸣逃走,恐怕也在被卖之列。改变了苏鸣一生的这个女人,如今却在他身下发抖,寸缕不着。如此冰冷的拥抱,却令他觉得前所未有地销魂。
  苏鸣喉咙里呛出一串带血的笑声,北陆初冬的寒冷河水拥抱着他,将躯体浮起,他逐渐不再感觉到肉身的重量。他脸朝下,淹死在自己的血泊里。
3
  “嗯,但愿你的脑子能比你胳膊上的肉块儿大些……站到队伍里去。下一个。”
  诺扎毕尔蹲在一个比人还高的酒桶顶上,嚼着草叶,面前排起一条长龙。右菩敦王额尔济有一支两千人的卫队,一万五千名受过训练的骑兵,对于两部决战而言显然不够。所有年纪在十五到三十五岁之间的男人都被集中起来,由马贼和吉格挑出适于参战的人选。朔勒站在一旁记录,不仅背上的伤在疼,诺扎毕尔每说一句话,他的脑袋也会疼得更厉害些。
  “这瞎子是谁叫来的?哟,对不住,那是眼睛吗?我以为是两颗雀斑。行,你也过去。下一个。”马贼皱起光秃的眉棱打量来人,邪恶地笑了,“如果夜里要找乐子,我会记得去找你,现在咱们是要打仗,懂么?靠一对水汪汪的眼睛是迷不死人的。”
  金色眼瞳的年轻人双颊腾起愤怒的红晕,眼看就要蹦出一句脏话,朔勒急忙上去按住他的肩,说:“他叫雷铎修格,是个射手。”
  诺扎毕尔露出黑黄的牙。“是吗?我以为他背后那玩意是背着好看的。射个什么玩意给我瞧瞧?比如……”他捧住自己凹陷的下巴,状似正在思考,“一片天?一条河?一个没腿的老太婆?”
  雷铎修格一言不发搭箭张弓,姿态端整有力,镞尖正指诺扎毕尔眼珠,不过一寸之遥。
  诺扎毕尔慌忙阻止:“等等!”他伸手撑大自己的眼眶,“这样能不能容易点?”
  雷铎修格眉头骤紧,那瞬间朔勒简直以为他就要脱手放箭。不,他是放了箭,只是执弓的手在最后一刻扬起,羽箭擦过马贼的头顶,没入云天。朔勒仰头呆呆看着。
  离弦的箭是最自由的东西,他喜欢看人射箭。不管它们有多快多远,他一抬眼就能找到,好像有根看不见的丝线,一头拴着那些箭,另一头拴在他的睫毛上。
  “哪儿去了?你还看得见?”身后的人挤上来,胳膊肘捅捅朔勒。
  箭矢越飞越高,已像是一个凝滞不动的小点,被长空吸了进去。但朔勒知道,它跑得比人快,比狼快,比所有四条腿的牲畜都快。他喃喃地说:“仔细看就能看见……就在那儿。”
  “中了。”雷铎修格如此宣布的同时,朔勒不禁喃喃脱口而出:“是红云雀。”
  一只巴掌大的鸟儿从空中旋转着坠下,早有好事者跑去拾了来,果然是红云雀。
  诺扎毕尔看了朔勒一眼,那眼神让他心里发毛。马贼抓着箭杆,把云雀像拨浪鼓似的转了几圈,歪头向合格者的队伍一点:“行,过去吧。下一个。”
  雷铎修格仍站在原地瞪视马贼,朔勒只好拽着手臂把他拉走,只听得诺扎毕尔还在身后殷勤地对谁说:“很好,正是我们要找的勇士,我有一只神骏的白兔子,日行千里,高矮正适合您来骑乘。”
  自打从秋季牧场出发起,这件倒霉的差使一直断断续续地进行着,为着不耽误赶路,都安排在黄昏进行。男孩们使劲磨蹭着往吉格的队伍里钻,却又被强行轰回诺扎毕尔负责的队伍里。最终他们只能尽量往后挪,希望轮到自己时马贼会口干舌燥,说不出那么多挖苦话。可当他们站到队伍最前端,依然不得不面对一个蹲在酒桶上唾沫横飞的马贼,他手里甚至还拿着个搅乳酪的长柄木勺,随时舀酒润喉。
  今天的局面最为混乱,斡尔朵的空场上还有最后几百个人等着给吉格和诺扎毕尔过目,前阵子被挑出来的家伙们也都应召聚集到这儿,列队等候。人语吵闹,如同一巢稠密的马蜂在空中低低盘旋。
  说实在的,这班人看起来大多不是打仗的材料,至少与朔勒从小在故事中听过的那些黑发蛮族精锐铁骑战士不是一回事,高矮各异,穿着算不上体面,也没有像样的武器,更别提指挥重铠战马在校场上踏出舞步。诺扎毕尔评论说,他们列出来的队伍让蜈蚣顺着走一遍,也会闪坏了腰。然而汗王站在大帐前眺望他新征募的军队,似乎感到颇为满意。
  吉格把他拣出的最后几个人打发到队伍里,而后捞起脚下的赶羊鞭,猛地凌空一抽,脆亮的声音让人们都住了嘴,阿拉穆斯也在一旁帮忙,他打出的响鞭几乎与吉格一样有力。
  额尔济走到帐前,旁边早有人点起了篝火,照亮空场。
  “勇士们,你们听好。眼下的情形大伙儿都知道了,我们需要每一个能打仗的人。”汗王的声音浑厚得仿佛滚雷。
  有人油腔滑调地在人群里喊:“咱不知道。”
  “不知道?莱哈德,你小子现在就给我回家去,我的军队不收聋子。”额尔济指着他的方向说,密密麻麻的人丛中爆发一阵大笑。银发的汗王继续高声说道:“住在南边的那帮蠢货,已经被我们甩在后头了。我们比他们离得近,也走得快,等他们赶到白石冬场,我们早就扎好了营。先扎好营的人就是冬场的主人,那时候我们就可以把那群左菩敦人踹回雪地里去,叫他们跟羊抱在一块儿过冬,生一堆咩咩叫的杂种出来。”
  下面又是一阵哄堂大笑。
  “可如果他们在半道上给我们下绊子,抢在前头占了冬场,就轮到咱们等着抱羊儿子啦。”
  笑声逐渐稀疏了,这前景毕竟不那么乐观。
  “有羊儿子抱还算好的。”额尔济继续朗声说道。“如果咱们被彻底打倒,你的父亲、兄弟、儿子都会叫人杀死;老娘、老婆、女儿都会叫人糟蹋;所有的牲畜都被抢走,连三条腿的马都不会给你剩下;活下来的孩子不是被卖去当太监、婊子,就是卖进戏班子,去学怎么把一整把剑吞进肚子里,怎么踩着火炭跳舞。你乐意吗?乐不乐意都没关系了,因为你早就躺在地下,变成一堆烂肉啦。”
  巨大的声浪轰然响起,人们愤怒地表达开战的决心,吉格带领数十名汗王近卫整齐地打着响鞭,好一会才令人群稍稍平静。
  “我老了,米夏还小,幸亏天马母亲听见我的乞求,及时赐我一个强壮睿智的儿子。”额尔济伸出手,夺罕尔萨自近卫群中走出,被他拉到身边,万众瞩目的大帐之前。“夺罕会把胜利带给你们。记住,他不止是个尔萨,他是汗王。他出身高贵,在格蓝雷布的大战中生还,刺伤东陆皇帝而生还,他的血管里流着胜利和幸运的血,跟着他,你们就不会死!乌鬃马是最善战的马,这个黑头发的汗王会是鹄库四部古来未有的乌鬃王——渤拉哈汗!”
  “渤拉哈汗!渤拉哈汗!”被煽动的人们狂热地高呼这个名字,朔勒发觉自己也在其中,向空中挥舞着拳头。四面八方喧声回荡,或许远在百里之外的左菩敦人也听得见。
  夺罕扬起手,开口说话,上万人注视着他,肃静下来。
  “从后天起,大队不再往西南走,咱们得换个方向。”
  一瞬间朔勒以为自己听错了。只要顺着眼下的方向直行,十日之内便能抵达白石,此时改变方向,无异于舍近求远。他身边的人同样目瞪口呆,接着所有人都炸了窝,闹嚷起来。近卫队的响鞭在头顶炸响几十次,朔勒才又能勉强听见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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