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歌染尼·烈血炎龙》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庞歌染尼·烈血炎龙- 第5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边的人同样目瞪口呆,接着所有人都炸了窝,闹嚷起来。近卫队的响鞭在头顶炸响几十次,朔勒才又能勉强听见夺罕尔萨的声音。
  “这几天游哨队一直盯着左菩敦人的行踪。我们在北,他们在南,都是朝着西面的白石去的,他们比我们要慢两天的路程。但是,有一支多于五千人的骑兵队,今天天没亮就轻装离开了他们的大营,一定是准备在路上埋伏咱们。埋伏的地点不好说,但应该就是这几天咱们即将经过的地方。”
  “让他们来!”库尔拜恩在底下高喊。“难道这帮混球追到哪儿,咱们就得远远逃开?”他挑衅地注视黑发的人影。朔勒知道,身为夺罕尔萨的亲随侍卫,他必须阻止这样的无礼行径,可他也想知道夺罕会如何回答这个质问。
  “我们不打算逃,我们要跟他们打。”夺罕语气平缓。
  “怎么打?给他们看十七万个奔逃的屁股,把他们吓得屁滚尿流?”库尔拜恩讥讽地问。
  夺罕并未动怒。“往正西走的话,我们要在路上多耽搁一天。可是,假如这支埋伏的骑兵队冲散了大队,收拾起残局来,花费的时间只会比这更多。到那时,他们就能把我们甩下,提早赶到白石。记住,我们驻扎在白石守卫冬场的,只有三千骑兵。”
  库尔拜恩不说话了。事实上,谁也不说话了。他们都知道三千名孤立无援的骑兵死守原地,对抗十多万人的大队,会是个什么后果。
  “出去打仗的人,分成两队。脚程快、胆子大的家伙去跟这支骑兵队打交道,把他们闹得团团转。有力气,能打硬仗的,就跟着我们自己的骑兵队一起出发,去给左菩敦人的大营找点麻烦。剩下的人可以留在家里给女人们帮忙,眼下还有几万只羊等着合圈配种,正缺人手。”夺罕眼瞳浓黑如点漆,纵然相隔数十尺,目光越过拥挤人群,亦犀利刺人,“库尔拜恩,你选哪一种?”
  红铜色头发的汉子有些不自在,仍不愿示弱,大声说:“我能打硬仗,我去那些兔崽子的大营!”
  “好。那么你跟我一队。”夺罕微笑。那张过于沉静的脸孔令朔勒心中油然生出不安。这个即将率领大队奔袭左菩敦部大营的男人是个左菩敦人。若不是年幼时在格蓝雷布一战中被掠到东陆,夺罕本应继承左菩敦的汗王之位。他这是在谋划对付他自己的部众啊。
  “谁愿意去拦截左菩敦骑兵队?”夺罕接着扬声问道。
  “我去。”吉格挑选的战士队伍中,有人向前迈步,朔勒的心在胸膛里怦然一动。
  诺扎毕尔从酒桶上跳起站直,这下他比在场的任何一个人都高了。“老光头,你挑的这是什么人啊。是不是你脑门太亮,把自己的眼睛晃花啦?看这胸脯!”他冲着吉格嚷嚷。“这要么是个鸡胸的小娘娘腔,要么是个大闺女,这是叫你选人打仗,不是叫你选……”朔勒急忙跳上去扯下马贼,捂住了他那喋喋不休的嘴。
  “她是我的闺女,打仗比男孩还强。还有,再让我听见你说这些、这些……”吉格忽然语塞,光头像火把似的亮了起来,“我就把你的脏舌头抻出来,钉在地上。”
  苏苏终于挤过人群,走到酒桶跟前。女孩橙红宝石般的眼珠盯着马贼,充满挑战:“老头告诉我,会有个马贼带我们去拦截骑兵队,听说他的马快极了。我很想见识见识。”
  马贼掰开朔勒的手,仔细地端详红发女孩的脸。“哈,有意思。好吧,你想见识就尽管来吧。反正你是个姑娘,就算被甩开十里地,也尽可以坐在原地哭,等你老爹来领你回去。”
  年轻牧民们小声笑了,苏苏的脸略有些红。
  “你在干吗?”朔勒急了,用两只手指拉扯苏苏的衣角,低头在她耳边悄声说。“打仗不是女孩儿干的事情。”
  她回头瞪他,脸上还带着他的箭留下的新伤。朔勒的脚趾在靴子里蠕动着,悄悄往后挪了一步,腰后的伤扯得生疼。
  “是吗?那你一起来,怎么样?”女孩逼近一步,她的头发闻起来像初夏雏菊盛开的原野。
  “是啊,你也来怎么样?”马贼耳尖,从木桶上倾身过来,努力睁大浑浊的灰眼睛,期待地看着朔勒。
  自从初次作为亲随侍卫出现在夺罕身后的那一天起,朔勒再也没有被这么多人同时瞩目过。他舔舔干燥的嘴唇:“我……”
  周围的笑声更放肆了,阿拉穆斯在不远处对他皱眉,示意他不要胡来。
  朔勒一直知道自己和哥哥不一样,他们不是亲兄弟。他是捡来的孩子,这一点妲因和克尔索从没避讳过。阿拉穆斯是个好骑手,好射手,好牧人,好猎人,摔角也数一数二。妲因呵斥朔勒时,父亲克尔索总是在一旁沉默不语,只有阿拉穆斯会替他说两句话。每次看见阿拉穆斯,朔勒就讨厌自己。他讨厌自己的金发长得那么快,讨厌自己异常明亮的绿眼珠,讨厌自己细得像芦苇一样的腰板,讨厌自己怎么也打不好响鞭的手,讨厌自己时常跌绊的笨拙双腿。一次也好,他想做个有用的人,做个不比阿拉穆斯差劲的人。
  朔勒垂下眼,猛然一横心,说:“我去。”
  “不行!”阿拉穆斯毫不掩饰地反对,“你骑马不够快,力气也小,不是块打仗的料子。”
  “旗杆小子,你哥哥说你就只配在家放羊啦。”马贼脸上挂满令人憎恶的笑。
  “我要去。”朔勒语气仍然执拗,却不敢抬头。
  阿拉穆斯撞开人群大步走到他面前,朔勒感到自己的脖领子被揪紧提高。阿拉穆斯在人群里算是高大的,只比朔勒矮两寸,气力却大得多。“你疯了?你连羊都不敢杀,怎么杀人?”那双琥珀般的眼睛恼火地逼视他。
  朔勒鼓了鼓劲,说:“我杀过人的……我想试试打仗。”
  “试试?要是你再从马背上掉下来,就不是摔断一只手的事儿了,打仗是要命的。哪一次你闯祸犯傻,最后不是我来救你?”阿拉穆斯压低声音,“可是这回我要跟夺罕尔萨去突袭左菩敦部的大营,没法再跟在你屁股后头盯着了。”
  “我不是小孩儿了,不用你盯着。”朔勒终于不再闪避,直视阿拉穆斯的双眼,“就这一次,你能不能别管我?”
  阿拉穆斯忘了压抑自己的嗓门,朔勒从没见他这么愤怒过。“别管你?你以为我乐意管你?你连成人礼都还没行过,压根儿是个毛孩子!”
  血液轰一声涌上头顶,朔勒脸上像被人抽过热辣辣的巴掌,一块一块地烧灼起来。
  他们都听见了……明天天亮之前,整个右菩敦部都会知道:克尔索和妲因的小儿子今年十七岁了,还没行过成人礼。朔勒喘着大气,他觉得周围的空气都变成了凉水往肺里头灌,要把他淹死。
  “朔勒……”阿拉穆斯神情稍稍松动,手上的力量不觉小了些。
  人们的眼光如同无数沉默的剑,把朔勒刺得千疮百孔。他恨自己长了这么一副畸形的身材,高得可笑,不论把头埋得多深,还是像混迹羊群的骆驼一样醒目。朔勒骤然挣脱了阿拉穆斯,转身冲出人群。
  他还记得回到雁砬子的那天夜里,阿拉穆斯黑着脸给他包扎腰后的刀伤,养母妲因撩起肮脏裙角,替他擦去满背疼出来的汗,顺手粗鲁地拂了拂他散乱的额发,那是她从未有过的举动。从那以后他一直只能趴着睡,夜里吹熄了马灯,没人能看见他,他疼得咧嘴,一面却又忍不住微笑。那会儿他真以为自己成了另一个人,当然不如阿拉穆斯出众,但总比原来勇敢些、敏捷些,也更讨人喜欢些。可他又错了。其实一切都不曾改变,从小到大,他就是个没用的家伙,最擅长的事儿还是在大庭广众下丢丑,然后抹着眼泪逃走。
  他像只受惊的飞鸟穿过营地,闯进齐胸深的草海,不辨方向,一路撒腿狂奔。肺里火烧火燎,双腿仿佛不再属于他,一个劲拽着他往外跑。夕阳在他眼前落下,明丽饱满的橘红暮色一层层沉淀,终归于深浓的靛紫。原野迅速陷入黑暗,脚下被石头磕着了,他朝前跌扑在草丛中,一窝沙雀嘈杂地鸣叫,扑翅从被他摧毁的窝里飞起。真奇怪他竟没有跌断脖子。朔勒趴在刺人的草上喘着粗气,许久都不觉得冷,酸咸汗水沁进背后伤口,疼得像细密獠牙在啃噬。
  远处有水流的声音,朔勒缓慢地爬了起来,踉跄向前走去。
  这是铁河的一道支流,河水在寒夜中散发腥冷的铁锈气息,碎浪撞上河心石头,如同刀剑相击,发出清亮声响。他蹲下用凉水清洗擦伤的手掌和脸颊,并不那么疼,他却捧着脸抽泣起来。
  怕什么呢,他本就是个笑话,如今只不过是变得更可笑些。
  有人顺着河滩来了,马蹄敲打砾石的声音清晰可闻。朔勒知道是阿拉穆斯找他来了,立刻轻手轻脚钻进草丛中,蜷起身子藏好。来人在不远处勒住缰绳,逡巡了几步,跳下马来。
  朔勒一动不动,使劲憋住抽噎。
  “喂,出来吧。”外头的人说。
  他惊恐地睁大了眼,这不是阿拉穆斯。他立刻意识到自己跑得太急,除了腰间的短刀之外,根本身无长物。
  “别装啦,老子知道你在里头。”那人不耐烦地说,“妈的,你到底是个旗杆呢,还是个抱窝的母兔子啊?”
  马贼?朔勒困惑地皱起眉头,他认出那是诺扎毕尔的声音。
  鞭柄从草棵子底下伸了过来,戳戳朔勒的腿,他不由得倒抽一口凉气,惊跳闪开,草丛好一阵响动。
  “你自己出来呢,还是老子拖你出来啊?”鞭柄在地面敲打,显然就要失去耐心。
  朔勒袖子擦干泪湿的脸颊,不甘愿地从草窠子里爬了出去。马贼正蹲在外头,用一根草梗剔牙。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儿?”朔勒警惕地问。
  马贼嗤的一声笑出来。“老子十五岁入伙当马贼,要是野地里有一个大活人在哭哭啼啼我都听不出,恐怕连十六岁都活不到哟。”
  “我没哭。”朔勒低声说,一面庆幸夜色可以掩盖他的脸红。手掌上的伤还没结口,疼得厉害,他找了块平坦地坐下,在马裤上擦掉新渗出的血水。
  马贼双手交握,顶着自己的下巴,饶有兴致地盯着朔勒,“随便啦,就当你是受了风寒鼻子不通吧。我是来知会你一声,你跟着我,进阻击队,你哥哥在夺罕尔萨的突袭队里,不跟在你屁股后头了。”
  “取笑我很好玩是吧?”朔勒嘀咕道。“没发过战誓的人根本不算个男子汉,根本不会有人愿意带我去打仗。何况我现在背上还有伤。”
  “不啊,我带你去,真的。你不能砍人,还能射箭啊。”马贼吱吱有声地吮吸牙缝,朔勒诚惶诚恐地等着他的下一句。半晌,马贼噗的一声在黑暗中吐出什么,才又开始说话:“你为什么没行过成人礼?”
  “……我十岁的时候,妲因带我去找大合萨行成人礼。他们让我杀羊取血,可是,可是我不敢杀,妲因打了我一巴掌,我还是不敢……我怕血。最后这事就算了,头发也没让我剃,一直留着。”
  “妲因是谁?”马贼发问。
  “……是阿拉穆斯的阿妈。”
  “你哥哥的阿妈,不就是你阿妈?”马贼挠头。“你这小子,怎么能张嘴就喊爹妈的名字,啊?如果你是我儿子,瞧我不揍得你眼珠子往外爆。”
  “我以前喊过阿爸阿妈的,可他们不让我喊。我又不是他们亲生的……”朔勒静了一会,又说,“小时候我不懂事,跟着阿拉穆斯管妲因叫阿妈,叫一次就挨一次打……打多了就记住了。”
  “嗯?那你小样到底是从哪儿来的?”诺扎毕尔把草梗折去尖端,又伸进耳朵里扒搔。
  朔勒怔了怔。“我也不知道我是从哪儿来的……克尔索说,有一天夜里,嗯,是冬天夜里……他听见外头有东西嗤嗤地扒营帐的门毡子。出去一看,外面的雪积得一尺多深了,有个黑头发的女人趴在雪里,用指甲抓门毡子。她流了好多血,都冻上了,冻成一道长长的黑痕迹,从远处一直拖到门口。他们把那女人翻过来,看见她好大的肚子,要生了。他们把她弄回营帐,她生下我就死了。”
  他沉默片刻,见马贼似乎没有不耐烦,又说:“阿拉穆斯那时候已经四岁了,妲因没有奶,我是吃母狗布图的奶长大的。我亲阿妈年纪很小,黑头发,像是西边的赫赛尔人。黑头发的蛮族人都不喜欢我们,大概她是怀了金头发的鹄库男人的孩子,怕被族人打死,从家里逃出来的。都说赫赛尔人脑子笨,妲因说我一定像赫赛尔人多一些。”
  “你是挺笨的。不过呢,聪明人能打仗,笨蛋也能。你前些天不是杀了好几个人?”马贼说。
  朔勒点头。
  “那时候你害怕吗?”诺扎毕尔问。
  朔勒腼腆地摇头。“远远地用弓箭射人,我不害怕,不过……最早的那人中了箭以后,一下子没死,还冲过来砍了我一刀,这时候我就怕了。”
  马贼丢开草梗,盯着朔勒。“小子,你给我听好。只要你保证办到两件事,你就能去打仗,还能活着回来。”
  “什么?”朔勒来了精神。
  “第一,千万别从马背上掉下来。第二,把眼睛睁大了,不管有多怕,哪怕尿在裤子里,也不准闭眼。听懂了吗?”
  朔勒的心像是生出一对小小的翅膀,要从嗓子眼里飞出来。他拼命地点头。
    (中间暂缺)
    天从来就没有放晴过。
  出发的次日凌晨下起了雨,至今已一日一夜没有停歇。天地混沌难分,灰白雨线从黑暗中延伸而下。
  鹿渡滩南面的上百亩沙芦草高过人头,足以隐藏整支军队的行踪,却拦不住凄厉的北风。衣服湿透了,紧紧塌在身上,风把残存体温一层层飞快剥去,寒冷钻过血肉一直啃进骨头芯子。生火会暴露目标,五千多号人只能缩在油布下哆嗦着,战马默默站在雨里,稀泥汤顺着鬃毛流淌,在末端结成冰茬。
  夺洛抹去脸上的水,眯眼眺望。细细一星橙红,在大地尽头模糊地亮着。
  “看清了吗?能保证吗?”他问。
  斥候点头,肮脏的雨水淌下鼻梁两侧,如涓涓溪流。“羊有百来头,都在圈里,马只有两匹。里头最多只有两个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