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步精心2)配角戏(出书版) 作者:攸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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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步精心2)配角戏(出书版) 作者:攸齐-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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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话不能这样说。他们办案要有线索,从我们这里最方便得知;我们一些生意需要打点,跟他们博感情才有好处。」

  游诗婷无法理解这样的关系,只觉得成人世界复杂得难以想象,黑不黑、白不白,那干嘛分黑白?

  「就像我们花店后面的生意来说好了,要不是文哥跟局里很熟,那种命案或事故的案件哪有可能每次都轮到我们做?都是他们打电话通知我们哪里有尸体,让我们去收的,事后再给他们红包。」

  「做那个真的很好赚?」游诗婷好奇不已。死人钱真的比较好赚吗?连警察都来分红包?

  「当然。不好赚谁要开这种店。」

  心念一动,她开口就说:「那我也去做好不好?」

  杨景书错愕不已,呆了好几秒才问:「你?」

  「就是我。」她用力点头。

  「你知不知道那是什么样的工作?是去看尸体、抬尸体!」

  「我知道啊,你们能做的事我为什么不能做?」

  「你是女生!」太荒谬了,她一个小女生要跟他们去抬尸体?

  「女生就不能抬尸体?」她不认同地抬高下巴,又说:「我想靠自己赚钱。我妈虽然会留生活费给我,可是我不可能一辈子都跟她拿钱,她在外面有什么样的生活我也不知道,如果哪天她回来跟我说她找到第二春了,我还能跟她住一起吗?我没什么才能,书也念不好,以后要靠什么赚钱?」

  他不认同,道:「你可以去念幼保科、美容科,以后去幼稚园带孩子、去帮人家做头发。这个只是暂时性的工作,我也不可能一辈子做葬仪、帮人抬尸体,更别说你一个女孩子要做这种工作。你去学个一技之长,将来开美发院什么的比较实在,绝对好过做这行。」

  「美发那个赚不多啦,幼稚园老师薪水也很少,你就让我去做做看嘛,也许我做得比你们好哦!」她抬高面颊微肿的脸蛋,目光晶亮地看着他。

  这样就能有更多机会与他相处了吧?以前以为他就是去看看场子,或是打架争地盘,那些事她一个女生根本做不来,但抬尸体应该没问题;她想时常看见他,就算他现在身边有张柔柔也没关系。

  她第一次喜欢上一个男生,不知道怎么做才对,但她知道抢人男朋友是可耻的,她并没有要抢,也不会让他知道她喜欢他;她只是想要偷偷喜欢他,只是想要能够时常看见他,只是这样而已。

 

  杨景书从没想过未来有一天,他真走上了殡葬服务这途,甚至还有了自己的公司。很辛苦,但每回完成一件工作,他对生命的热爱就更深一层,这大概是做任何工作都得不到的成就感。

  拎着防风背心走出办公室时,眼皮下微微一跳,他止步,低下眼帘,好一会时间,才又举步,经过员工休息室时,他听见员工夹杂笑声的交谈。

  虽说平时为家属或往生者服务时,他要求员工必须是严谨庄重的;但私下时间,他其实更喜欢他们这样说笑。这工作压力不小,特别是长时间面对家属的悲伤,他也担心他们情绪受影响,所以在不影响公司形象的范围内,他是允许他们大声交谈的。

  敲了下门板,他推门步入休息室。

  「杨先生。」

  「老板。」几个谈笑的员工见着自家老板,出声招呼。

  他们的老板很低调,对外或对内,自介都是负责人;可按理说,一家拥有副理和经理的公司,再上去那位不就是总经理或是董事长?但他从不这样介绍自己,仅说他是负责人。除此,他不喜欢有谁唤他总经理或是董事长,所以后来他们见了他,不是一句「杨先生」就是一声「老板」。

  老板没什么架子,不责备人,事情没处理好他最多就是稍微提醒一下下回应该怎么做;他生活习惯良好,吃方便素,不烟不酒不嚼槟榔;他对家属有礼,对员工客气,他空闲时常做的便是在办公室抄写经文。也许好脾气就是这样培养出来的。

  他外型是出色的,当然比不上那些偶像明星,但也算俊秀,尤以那双眼阵最迷人。他的瞳仁深黑,睫毛是连女性看了都要自叹不如的纤长,看人时总是很专注,好像要把人看进心里;就是那样的眼神特别勾人,会让人误以为他在放电。

  没见他有什么健身习惯,可他体态良好,修长的身形包裹在深黑西装下,更衬得他英俊挺拔、斯文稳重;若不对人说他从事殡葬业的话,谁都要以为他是白领上班族。

  像这样的男人,总会有个如花似玉的伴侣,但是至今,他们没人见过他身边有过女人,即便是公司元老级的职员也不曾见过。

  坦白说,殡葬业者除非早有对象,否则要有对象实在不容易。然而老板并不是没人要。曾有家属在亲人告别式办完后,跑来跟他表明心意;他先是装傻,最后婉转地告诉对方他孩子都十岁了,吓得对方误以为自己差点成了小三,直跟他鞠躬道歉。

  明明是他拒绝对方,最后弄得好像对方多对不起他似的。他们甚至想过老板搞不好是同志,要不,怎么会跟王经理感情那么好?

  「老板,你吃饭了没?」阿坤满嘴油腻,嘴里塞着食物,口齿不清。

  「我有事,要出去一趟,晚点再吃。」杨景书轻轻颔首,再开口时,他劝道:「阿坤,你吃饭速度慢一点,别这么急,小心噎到。」

  「不会啦,都习惯了。」阿坤摆摆手。

  杨景书只是笑了笑。他沉静的目光在桌面轻扫一圈,忽然走向阿坤。「手机是你的没错吧?」他拿起阿坤面前的手机。

  阿坤点头。「坐这样,手机放在口袋会有点不舒服。」

  杨景书把手机置回他面前。「是会不舒服,有时放后面裤袋,坐着坐着还会滑出来。」

  「嗯嗯,对耶!」助理猛点头,一副找到同好的兴奋表情。「我上次就是这样把手机弄丢了,因为它滑出来,不过我没注意到。」

  杨景书噙着笑,提醒阿坤:「我们做这行,手机很重要,你等等别忘了把手机带走。」目光一转,看着从他一进来就直盯着他瞧的张启瑞,道:「启瑞,公司麻烦你了。」

  张启瑞看看他,只是点了下头。

  「副理,老板又要去找尸体了?」杨景书离开后,助理看着张启瑞。

  他对老板这个人真的很好奇。其实他一开始是要进入大公司的,但是履历投出后都未有回音,才跑来皇岩。

  皇岩这家公司不像那些集团经营的大公司,全国各地都有驻点,他们除了在医院设有事业处外,就是和殡葬处合作。尺了事业处那边是王经理在负责,总服务处这边则由张副理负责。

  他从待了一年的观察中发现,老板除了会去收命案尸外,就是做遗体缝补修复的工作;除此之外,偶尔接到学校邀请他去做相关方面的演讲,其余大小事都交给王经理和张副理处理;他甚至连公会或殡葬处的会议也让经理或副理出席,他不插手员工的工作,像是对他们无比信任。

  他的观念有些特别。谁开公司不是为了赚大钱?曾经有员工建议他应该像其它企业那般卖生前契约,可他并不愿意;皇岩内部没什么升迁考试,员工又问起为什么不像那些大集团一样办内部考试,他说他不希望因为一些业绩奖金制度让整个服务变成一种商业;他也不希望员工为了考试成了公务员,每天做着一成不变的工作。

  最重要的一句话,他说:主角不是礼仪师,是往生者。

  像老板那样不开发客源,他一度想过会不会哪天公司就倒了,毕竟比不上集团经营;但就是那句「主角不是礼仪师,是往生者」让他对他的老板有了信心。

  事实也证明,皇岩的生意奇诡地好;大概是和殡葬处合作的关系,无名尸和命案尸便成了皇岩的服务来源……虽然他不喜欢服务命案尸。

  「你怎么会这样问?」张启瑞瞟了助理一眼。

  「我发现他很少出去啊,重点是他刚刚没穿外套。」

  「那就八九不离十了,肯定哪里又有尸体。」阿坤以一种老鸟的姿态说着。

  穿外套是公司规定。制服代表公司门面,除了告别式是中山装外,平日定是黑色开领西服和白衬衫,平时在办公室内可以不着外套,但面对家属时则必须穿上,那代表一种专业形象;再有,外套胸口都有别针式的个人小名牌,让家属看见服务人员的姓名,也较能让他们感受到诚意。

  但有另一情况下可以不穿外套——意外现场收尸或接体时,因为穿着西装多碍事;不过像这种冬天倒是可加件背心,因此从老板没穿外套又带着背心这点来看,他去找尸的可能性很大。

  闻言,张启瑞笑了声。「他有可能去买东西啊,他总要吃要用吧,不穿外套不代表什么。」

  「他说他有事,他没说他要出去买东西。」助理坚持着自己的想法。「而且他有带着背心,老板有说办私事不能穿着制服。」特别是背心,因为背心后方绣有皇岩生命礼仪六个大字,有些民众对这行业还是有所忌讳,为了不给人不舒坦的感觉,老板不大喜欢他们穿背心在外头晃。老板最让他们这些员工埋怨的就是这点,除此之外,他真是个不错的老板。

  「他是老板,有必要跟你交代那么详细吗?」张启瑞嘴巴上这样说,心里大概知道不出多久时间,他就会接到杨景书的电话。

  「那坤哥你说嘛,你觉得老板是不是去找尸体?」助理看向阿坤。

  阿坤点点头。「其实我怀疑老板有个闻尸鼻。」

  「你不要把他讲得那么恐怖啦!」女同事扬声说。

  「你以为你现在是推理家?还是在写恐怖小说?」张启瑞白了他一眼。还闻尸鼻!

  阿坤用一种扞卫清白的表情说:「我之前也怀疑你看得到那个,后来果然证明我猜得没错呀。」

  公司的同事后来都知道他们的张副理有阴阳眼。他一次在为一个自杀的往生者办法事时,差点被鬼上身,据说是那自杀灵知道他看得见灵体,有事请他帮忙,他不愿,惹恼了那只灵,还企图上他身。

  虽说在当时做法事的法师处理下,事情是解决了,但也为这个工作又增添了一笔灵异传说。

  「是不是做这个工作,很容易见鬼啊?」女同事歪头想了想,又说:「但是我从来没遇过什么奇怪的状况,难道是我八字比较重的关系?」

  张启瑞扒光剩下的饭,收拾好空的便当盒后,看着那位女同事,冷冷地笑了笑。「你八字重不重我不知道,但我可以确定你体重真的比较重。」跟他女朋友有得拚了。

  他又笑了下,起身走人,身后是女同事羞愤的抱怨声和同事的朗朗笑声。

  第四章

  能不能见鬼和八字重不重有没有直接关系他不知道,他只知道自己有一双能看见灵体的眼。听说是因为他眉间有道直纹,那就像第三只眼,有这种面相者容易和灵界接触,所以他可以见鬼。

  不过他一直不明白,为什么他直到大学才能见鬼,之前却没发现自己有这种体质?这答案大概无解,就像他也不懂他的老板究竟是什么体质,因为他老觉得杨景书不仅是阴阳眼这么简单,他像是能预知。

  张启瑞在看见前头的警车时,将车速缓了下来。

  他的老板离开公司没多久,他真的接到他的电话,说有工作需要他帮忙,然后给了个大约的位置,要他马上过来。

  如果老板没有预知能力,那么就是阿坤说对了,他的老板可能有个闻尸鼻,要不,怎么又让他发现尸体?而且还是在这种没什么人会经过的山上。

  张启瑞下车时,只见右手边那一大片杂草丛生的空地上,鉴识人员在最里头那道封锁线内采证;警方在第二道封锁线内搜寻着什么,地上搁着几个县警察局的证物袋,而他的老板就站在第二道和第三道封锁线间,和一旁的警官交谈着。

  「你说你下车时闻到尸臭味,才发现尸体的?」

  张启瑞走近时,听见警官这么问,也才发现是熟识的警官。

  「是。」杨景书淡应了声。

  「你发现时,就是赤裸的?衣服就扔在一旁?」

  「是。现场我没动过。」

  「你为什么下车?」警官又问,即便认识,也得公事公办。

  「开车开累了,想下车休息一下。」

  警官一面记录,一面问:「然后你就闻到味道,发现尸体?」

  杨景书点了下头。「毕竟做这行业的,那味道一闻就知道是怎么回事,所以走进来看,先在那边发现手臂,才又在那里看见身体和头。」

  「你怎么会到这里来?」

  「迷路。」

  「迷路?」警官想了想,又问:「你本来要去哪?」

  「我听说这里有有机农场,想来买点蔬果,但是车开着开着,就开到这里了。」

  张启瑞瞪大眼,看着自家老板的侧颜——老板说谎都面不改色的。

  他才不相信是迷路。一次倒不觉得什么,但已经不止一次发生过这种他家老板出门不小心迷路又不小心发现尸体的情况,他再不可能相信只是迷路碰巧发现尸体。尤其是在他曾经被老板间接救过命后,他真的怀疑他有预知能力。

  他记得那天自己忙到近凌晨,离开公司前忽被走出来的老板喊住。老板说他隔日早餐想吃永和豆浆的菜包和温的半糖豆浆,请他进公司前先绕过去帮他买。

  他那时虽点头答应,心里却极不甘愿。这老板也太懒了吧,要吃早餐竟要员工上班前绕过去帮他买?后来买了他要吃的早餐,才一进公司,就见几个同事聚在大厅,一看到他出现,纷纷露出松口气的表情。

  当他感到莫名其妙时,随即被拉到招待室看新闻字幕跑马灯——在中X路和光X路路口,一部疑似酒驾的联结车失控撞上另一车道停在待转区等候灯号转号的机车骑士,有骑士当场惨遭车轮辗压头颅,脑浆四溅,另有多人受伤正等待救援。

  中X路和光X路……他头皮一阵麻。那是他上下班必经的路口,正因为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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