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笑着说,真没想到,嫂夫人居然那么的……唉,害我都不敢把老婆介绍给你认识了,万一她从你这里学去了一招半式,我这辈子岂不是只能被她差遣却还是甘之若饴?太可怕了!
那女孩忍不住笑了,果然是很简单的人,简单到稍显浅薄。我在心里暗暗评论道,大学的几年间,我已经学会如何与这类人打交道了。接下去,我们愉快的交谈起来,看她笑得前仰后合,没有一点淑女风度,我忍不住想起申心那张无论何时总是带着平静表情的面孔。
季景煜……你看上去不一样了。
大家都这么说,实习的时候每天在大太阳底下几个来回,晒得够呛!说着,我朝庄逍逸灿烂的笑起来。
他却没有笑,只是静静的看着我,那眼神让我想到彼氏,心里没来由的一阵难过。
嘻嘻哈哈了几句后,我们分别,庄逍逸和我交换了联系方式,那张纸片我顺手塞进裤袋里,后来,裤子洗了以后才知道自己没有拿出来,白色的一团瑟缩在口袋的角落里,辨认不出内容了。
对了,庄逍逸在我转身之前叫住我,还记得林梓晗吗?他在前面街的拐角开了家花店,有空去看看他吧,上次碰到,他还向我打听你来着。
我点点头,转身离开。在没有熟人的环境里,我可以卸下自己的伪装,冷眼旁观这个世界。在百无聊赖的走了一会儿后,我终于决定去看看那个花店,去看看模糊在自己记忆中的那个儒雅的老师。
“暗夜里的百合”是这家店的名字,这家店很早就开了,大一的时候,我还来过。那是六月的时候,我要去为申心扫墓,带着她最喜欢的百合花。我想,这家店店名里有百合两个字,店主一定很喜欢这种花,然而,向店员询问时,才知道老板从来不卖百合。这件事情在同学间还一度引为怪谈,接着,我换了一家店,买到了我要的百合。于是,后来我虽然多次在这店前经过,却再也没想过要进去看看。
再一次见到林老师时,我险些认不出来了。那是一个很不起眼的人,他的发根还是很高,额头光洁而饱满,但稍稍嫌长的头发已经剪短。白色衬衫和蓝色的塑料布围兜,有一种无论在什么地方都会被人群毫不留情的淹没的平庸——这真的是那个儒雅沉稳的老师吗?
我轻轻的唤他:林老师?
听到这个久违了的称呼,他缓缓的转过头,带着疑惑看我,你是……
我是季景煜。
季景煜?他混浊的眼睛在刹那间闪现出清澈的光芒,是那个季景煜?
我点头,然后我们开始了交谈。离开学校以后,他果然过得不好,那件事情闹得太大,申心再怎么说也是书记的女儿。到处都有对他指指点点的人,当不成教师也就算了,但他居然连像样些工作都找不到,后来只能自己开了家花店。
林老师……申心的事情……真的和你有关吗?
他沉默了,望着玻璃墙外来来往往的人流,眼神遥远,仿佛穿越了这个世界。
我看着他,有种错觉,似乎方才那个平庸的人根本就不存在,似乎这几年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我想,这才是我记忆中的林老师。
许多年以前,季景煜站在操场上,偶尔瞥向那幢大楼,林梓晗正站在图书馆的窗口眺望远方。在那样的午后,太阳无力的隐没在浮云背后,天空中带着萧索和寂寥,林梓晗在上,季景煜在下。
他的眼中满是林梓晗探出身的模样,扬起的发丝和白色的围巾交缠着,掩不住的寂寞。
那个时候,我并不知道林老师在看什么,现在想起来,一切都明白了——他是在看申心啊,看着在体育课上无所事事的那个女孩。
季景煜,你愿意听我说吗?
嗯?我突然从回忆中惊醒,对于他的话还不能完全理解。
你愿意听吗……听一个化学老师和一个女孩的故事……
现在想起来,那段日子快乐得简直像假的一样,年轻的化学教师刚开始实习就被委以重任,他教的那个班是年级唯一的重点班。班里有一个女孩,美丽而聪慧,比同龄人成熟的气质使得她特立独行,然而,她的化学成绩却总是在及格线上徘徊。他好奇起来,这才发现女孩从来不背元素周期表。
后来,他找到了她,从此他们便熟悉了。女孩送了他一条白色的围巾,长长的缠绕。他喜欢这件礼物,胜过喜欢一切。
第一次的吻是个无足轻重的恶作剧,唇与唇轻轻碰触的瞬间,他的心中却是一阵电光石火。
他何尝不知道这么做是不对的,有悖道德的。然而,却深陷其中。他曾经不止一次的为自己和那女孩计划过将来,盘算着再过几年,才可以名正言顺的牵她的手,进白色的教堂。他们差了很多岁,但他愿意等,等她长大。他开始存钱,打几份工,还当过配音,活了二十多年,头一次如此认真的为实现自己的梦想而奋斗。
然而,就当他对未来满怀憧憬和希望时,女孩却露出轻蔑的笑容。她说,那不过是恶作剧罢了,她和班中的女生打了赌,能否在实习期间打动他。现在,她胜利了,而他也到时候离去了。
他的世界刹那间土崩瓦解,他恨这女孩,即便离开了学校还是恨她。
两年后,他阴差阳错的来到一所高中,却一眼就认出了那女孩。她却只是冷冷的看他,仿佛陌生人一般。他终于明白,这些年来,自己其实还是爱她的。他找到她,他们又开始了秘密的交往。
他们之间的关系很奇特,如同扮家家般的游戏着,沉迷于虚假做作的幸福当中。他不甘心,为什么越抱紧她,越感到女孩与自己遥远的距离。
女孩高三的时候,他们只能在音乐教室里见见面了,她终于放下了自己的伪装,在他面前放声痛哭。女孩说,她很痛苦,高三没意思透了,她很害怕,为什么没有车子把她撞死,一了百了。他安慰她,帮她补习化学,虽然她在班级里始终名列前茅,却并不能使她的情况有所好转。
他陪着她每周去看心理医生,每天吃二十多元一粒的抗抑郁药物,但抑郁终究是精神上的问题。过了很久,他才终于明白,女孩在害怕。
她爱她的父亲,但那个人却不是她的生父,她爱母亲,但又怕被母亲当作拖油瓶。她爱着什么人,却又害怕被他拒绝。她总是害怕自己被抛弃,所以,她苛求自己的学习成绩,一定要考上好的大学;她害怕去爱,害怕表达自己的爱,所以,她宁愿由自己来斩断这一切。
后来,女孩死了。临死之前,给他挂了电话,她向他道歉,因为自己一直以来都在利用他。
他则失去了工作,失去了尊重,但他并没有后悔,至少,女孩临死前想到了他,他在她的心底留下了痕迹。
林老师的泪终于无声无息的滑落下来,我知道,那个故事的主人公便是他,女孩是申心。
他的爱呵是如此的令人痛彻心扉。
我起身推开门,向他道再见后就离开了花店。
我的心里空荡荡的,夜风吹进眼睛,一阵阵干涩的疼。我想我是真的麻木了,即使听到申心当年的痛,看到林老师如今的泪,却依然无动于衷的走着。
我是真的麻木了。
街角的路灯坏了,断断续续的闪着幽暗的光,路灯下站着一个人。看到我慢吞吞的走过来,他也靠近。
怎么,刚送完女朋友啊!怎么到现在还没回家?我笑着问。
庄逍逸沉默了一会儿,用低得不能再低的声音说,……我在等你。
季景煜,你怎么会变成这样?庄逍逸默默的看了我很久,终于问出了这个问题。
我轻轻的笑着,我只是比以前开朗了,这样不好吗?
庄逍逸听了,从沙发上站起来,说,我去泡咖啡。
就像许多渴望自由的大学生一样,从大三开始,庄逍逸就搬到了现在住所。他一个人住,从房间里零乱的摆设可以看出,他的女朋友很少来这里。庄逍逸说,这里是他的工作室,他的净土,他的灵感只有在这里才澎湃汹涌。
……那个老师对我说,你以后要么平庸得可以,要么就一飞冲天。
他的声音从厨房里远远传来的时候,我正在仔细的看墙上的设计作品。产品广告、包装样稿、招贴画、POP什么的,被扔在墙角,厚厚的一打,而墙上的都是一些个性张扬的公益广告。
然后,我看到了那幅画,画板斜斜的倚着墙,上面盖着一块蓝灰色的布。
正当我要走近看个究竟,庄逍逸却端着两杯咖啡走了出来。
你还在画画?我一边接过咖啡,一边指了指墙角的画。
他点,我又问,还是那些风景吗?
呃……那幅……庄逍逸有些吞吞吐吐。
想起来了!你还会画人物的吧,唉,真好,我一脸羡慕的说,搞艺术的人就是好,讨女朋友欢欣也不用花大钱,现在的女人都特贪心,最好你表演家外貌、艺术家气质、金融家实力、政治家地位,像我,其余三条也就只差那么一丁点儿了,唯独这个艺术家气质是怎么也培养不起来,用我老婆的话来说就是“手跟脚一样笨”——
——我没画过她!
庄逍逸的声音突然响起,硬生生的打断了我的话。我有点意外的愣在那里,啊?
……我没画过我女朋友……他的声音低得我几乎听不见,……我只画过你……
这句话出口的刹那,两个人的表情都变得十分尴尬,然而,我很快笑了。
不就是用作业本画的那张嘛!这能算画吗,啊?你倒说得像什么似的,算了算了,大不了我以后翻出来还给你。我老婆野蛮也就算了,再被你女朋友追杀,我几条命都换不来的,到时候,那画再值钱也没用了!
庄逍逸捧着马克杯,任由我在房间里聒噪。在法学院耳濡目染了好几年后,我已经学会如何用滔滔不绝的毫无意义的词句来堆砌一个气氛融洽的假象。
然后,庄逍逸送我下楼,站在楼梯口的路灯旁,他问,你能原谅我吗?……那个时候我并不是真的这么想你,我说那样的话,是因为申心——
不要再说了,那么多年的事了,谁还会记得?何况你也没做错什么。我努力的微笑着,转身离开。
庄逍逸什么都没有错,他只是最先了解到了季景煜的龌龊罢了。而那个时候,就连季景煜自己还不自知。如果那个时候,他没有无情的把我推开,如果没有带着一脸嫌恶的表情说“季景煜,你真恶心”,那么,现在的我或许会面临一种无法收拾的局面。
——景……
夜风里仿佛有什么在呼唤我的名字。
我回过头,看见庄逍逸还远远的站在楼下,他静静的站着,路灯幽幽的闪着光。他什么都没有说,我却听见了那断断续续的散落在风中,迎面而来的,破碎的语句。
……景煜……对不起……景煜……对不起……
回到学校才发现自己没了落脚点,室友早在几天前就通告过,今晚要带他女朋友来过夜,叫我们识相点的赶快自己解决住处去。我最近真是混乱得可以,居然把这件事情忘了个精光。
现在是十点半了,离熄灯只剩半个小时,我必须尽快找到哪个寝室窝一夜,否则就得可怜巴巴的露宿街头了。我从来都没有像这样强烈的渴求着归属感,我才见了庄逍逸,翻动了记忆的伤痛,我想要有一个安心的地方,可以让我在黑夜里舔舐自己的伤口。
就在我还在考虑着哪个同学和自己关系比较好的时候,远远的,有吉他的声音从走廊尽头的寝室里传来,等我惊觉,却发现自己已经停在了那扇门前。
《阿兰古斯协奏曲》清丽的曲调从门缝里流淌出来,带着淡淡的哀愁。我曾经许多次,在自己的寝室里听见这首曲子,原来它的演奏者就在门后。就在我犹豫着是否要敲门进去看看的时候,门却开了,我抬起头,迎面而来的是彼氏诧异的目光。
景煜?你怎么在这里?
我也堵在门前发呆,为什么他会在这里?
进来坐吧,彼氏把我拉进屋子,就走了出去。
我僵硬的站着,然后,看到了彼氏的室友,他正抱着蓝色的吉他,微笑着朝我点一点头。
嗯,弹什么好呢?《爱的罗曼史》怎么样?他象是在自言自语,又象是在征求我的意见。
《阿兰古斯协奏曲》就很好啊……我也朝他友好的微笑。
那首啊……才刚学会,不好意思献丑。而且,感觉上有点郁闷。说着,他自顾自的弹起《爱的罗曼史》来,一边弹,一边和我说话。
我和他有搭没搭的聊着,不时偷偷的瞟两眼写字台上的钟。只希望彼氏能快点回来,我好告辞尽快找到个寝室过夜。
你是不是有什么事情要做?他突然发问,不然干吗老看钟?
啊……那个,马上要熄灯了。我要快点回去。
你不就住在这一层吗?那么急干吗?难不成你是不愿意跟我说话?
怎么会,没有的事!
我心想,这下完蛋了,我知道自己今晚遇到了最难应付的一类人,他们的喜怒哀乐都非常直接,毫无城府,总是无所顾忌的想什么就说什么。最可怕的是,他们往往有强烈的好奇心,是那种打破沙锅问到底的典型。所以,我只能告诉他实话,告诉他我其实无处可去,正在到处找寝室过夜,所以没什么时间了。
这个简单!你在我们寝室过夜不就可以了!反正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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