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历史上的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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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历史上的战争-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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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或如法国人要言不烦地说的:“pas d' argent;pas de Suisses。”(“没有银币不是瑞士的。”)但是,到了17世纪初,诸侯们发现,蓄养一支瑞士军队或者继承瑞士军队的多语种混合军队,是越来越费钱了。殷勤讨好的银行家们如福吉家族、韦尔泽家族、霍克斯泰特家族,都曾供应查理五世与法兰西斯一世打仗,如今已被皇家欠债拖垮,彻底破产了See R。Ehrenberg;Capital and Financein the Age of The Renaissance;A Study of The Fuggersand their Connections;London;1938;passim。。诸侯们还未建立起官僚财政制度来压榨他们的子民。他们的子民也未积累起足够的财富去支持16世纪持久的小战争。因此,17世纪欧洲各国政府支持战争以及维持政治权力都要越来越有赖于获得财富,不是从欧洲以外去获得,就是从各国间的贸易中去获得。
    事实上,开拓欧洲的海外事业。同欧洲人自己相互残杀,有相互影响。对外扩张进一步提供了打仗的经费。最初,欧洲的扩张起源于更古老、更根本的基督教势力与穆斯林世界在伊比利亚半岛(Iberian)即今西班牙、葡萄牙所在的半岛。的对抗,这一对抗塞满了中世纪的后期;实际上还沿袭下来到15世纪,奥托曼土耳其(Ottoman Turks)在东地中海蹂躏拜占庭基督教徒,并穿越巴尔干诸国直达欧洲心脏。当我们专注于西欧事务时,务必不要忘记伊斯兰教徒与基督教徒之间的冲突,这两种伟大的好斗的文明在东欧直至18世纪才停止相斗。
    在西地中海.15世纪早期,作为同摩尔人(Moors)摩尔人泛指公元8-13世纪进入并统治西班牙等地的柏柏尔人与阿拉伯人;也是近代欧洲人对非洲西北部地中海沿岸城市中的伊斯兰教徒的泛称。的战争的一部分,葡萄牙人在北非建立统治,并获教皇布尔斯(Pulls)的批准,去攻击与征服撒拉逊人(Saracens)希腊人与罗马人对十字军东侵时的阿拉伯人或伊斯兰教徒的称呼、异教徒以及其他对基督怀有敌意的人,掠夺他们的物品与领土,把当地的人民降为永久性的奴隶。这里涉及到中世纪十字军东征的长期纠葛:“航海者亨利”Henry the Navigater,葡萄牙亲王(1394-1460年);酷爱航海。派遣探险队沿非洲海岸探寻人口资源、奴隶、黄金(使他能“供养本国的高等人”)。非洲传说中的基督教徒国王、撒拉逊人普赖斯特·约翰(P.John)把探险队看作是反对异教徒的神秘同盟军;也许国王在他同蛮族的斗争中需要他们的援助;探险队有需要时,国王也一定会(至少经常如此)向他们提供援助。
    作为基督教徒同穆斯林斗争的继续,西班牙的扩张比起葡萄牙来,只能算是一个影子。伊比利亚半岛争夺战中,出现了卡斯蒂利亚战士特权阶级(Castilian)。对卡斯蒂利亚骑士来说,战争乃是一种生活方式;在13与14世纪的西班牙光复战争时期,他们把西班牙的穆斯林推挤到更南部的地区,让他们在那里定居下来。到15世纪末,欧洲摩尔人文明最后的优美村落格兰纳达遭到蹂躏,此后七百年,整个西班牙处于基督教徒的征服下。几乎同时,克里斯托弗·哥伦布(C。 Columbus)及其继承者的新发现,又在大洋彼岸提供了一个新世界供卡斯蒂利亚人用剑去占领,并用基督教十字架去改变当地人民的宗教信仰。打了五百年的宗教战争,可不是能够那么容易地从卡斯蒂利亚贵族的头脑中抹去的。
    利益、冒险、荣耀、灵魂得救,更重要的是“土地”——所有这些仍在召唤“征服者”去海外开拓他们的领域。而一旦他们抵达新世界,就立即征服了这个地方,倒不是因为他们的武器比土生土长的居民的优越,而是因为他们狂妄的自信心,骑马带来的机动性,他们的坚毅性以及狂热性。他们是—千年前闯入西欧的游牧战士最末的后裔,这些游牧民族如今已皈依了十字架,并且学会了航海。
    地中海区域则存在着世俗的对立集团:一方是黎凡特(Levant)与意大利的商人,他们舒舒服服地垄断了获利甚丰的同东方的丝绸与香料交易;另一方则是西地中海人,他们随时等待机会打破前者的垄断。最初由“航海者亨利”委派的葡萄牙探险队沿着非洲海岸去拓展基督教世界,1480年时的明确意图是找到另一条去东方的路,以便叩开印度洋的贸易大门;到了15世纪的最后一年,瓦斯科·达·迦马(Vasco da Gamma)成功实现了这一目的。这个组织得很严密的贸易系统长期以来由阿拉伯人与印度人垄断,不愿旁人插手。如果不是装备着那些令人遗憾的压迫人的工具——“最终算账”与抢掠——的话,葡萄牙人是不大可能在印度西海岸建立起—个据点来的,更不用说(随后二十年内以惊人的速度完成)在马来半岛与印度尼西亚生产香料的小岛上得手了。
    正如我们已看到的,文艺复兴时期的陆上战争中,炮只是其中的一种武器,还不是最重要的武器。但在海上战争的发展过程,大炮便成为主要的了。直到15世纪,海上战争仅仅是陆上战争的延长。战斗的目标是设法靠拢敌船,登上敌船,制服船员。效率最高的战船(可从古董中见到),那种由奴隶划桨的单层甲板大帆船,因有推进器可以不顾风向与海潮,运载着武装士兵去登上敌船,打败并俘虏敌人。商船须有大容积的船舱,使用风帆,比较不易掌握,因此不适于战斗,除非对方也是商船。为了防备相互间的遭遇战,14世纪时,商船开始装备小炮,后来普遍推广开了。但这种炮是后膛装填火药的,只能把一颗石弹射出一百码,对机弩手起到一点辅助作用而已。机弩手能在船头与船尾高耸的船楼里射中敌船甲板上的敌人或已登上自己船只的敌人。
    到了15世纪,已有了大炮,即铜铸的炮,能装更多的火药,射出更重的炮弹。一颗六十磅重的铁弹能射出三百码,不仅能杀死人,而且可以轰倒桅杆与索具,打穿甲板。
    如果全部舷炮齐发,甚至还可以轰沉敌船。炮太重无法安置在船头或船尾的船楼里;何况,既然炮火已能阻止对手的船只靠拢来,那么,又何须把炮安进船楼里呢?所以,16世纪时海上作战同陆上作战—样,火力开始替代打击武器。17世纪,海上同陆上一样,火力成为主要武器。只要在平甲板上架起炮,即使是商船也能对付只能在船头与船尾架炮的军舰。因此,一个时期,战船同商船几乎没有什么区别。到了18世纪,炮火成为最重要的因素,一艘战舰如要取得优势,必须在甲板上架起尽可能多的火炮;但同时要考虑,除非既能载货又能战斗,否则搞一条战船是不合算的。这个时期,战争、探险、贸易,几乎是可以互换的字眼。
    很自然的是,帆船驶向未知的水域去发现市场,同未知的人民进行贸易,都必须拥有武装。同样自然的是,一旦探险者建立起贸易站,必须有武装保护,既要对付欧洲来的对手,又要对付也许会改变主意的当地顾客。为此,便在贸易站上建立起要塞,即使并无占领土地的意图。东方的葡萄牙帝国,只是一些分散的贸易站。但它们必须保持畅通的交通联络,一点也不少于西班牙王国在“新大陆”占有大片陆地后所做的努力。而葡萄牙人需要保护更为迫切,以防他们的欧洲敌人一旦在公海及以远海域挑起敌对行动。既然基督徒与异教徒的战争可以输出,那么,基督徒之间的斗争也可以输出。如果西班牙的天主教徒与葡萄牙的天主教徒可以因宗教热忱与寻求人口与黄金的贪婪的混合物促使他们到“东方”与“新大陆”去,那么,他们的新教徒敌人也可以在16世纪下半叶把西欧的王朝冲突扩大为宗教战争。
    从欧洲西北部开始的探险,或迟或早将打破伊比利亚人的垄断。同样的社会因素驱使卡斯蒂利亚贵族(Castilian)去海外寻求财富。贵族内部的折冲,小贵族的传统职业被剥夺,以及社会人口的膨胀,使他们无法维持传统的生活标准。继承法或者使财产分成不符合经济利益的许多小块,或者全部归给了长子,迫使年龄较小的儿子们靠自己的聪明或靠刀剑谋生。在中欧,这些人便去当了雇佣军。那些靠近海岸的,那些诺曼底、布列塔尼、丹佛、康沃尔、荷兰、泽兰这些远离皇室的省份的小地主们,贫困得难以维生,便纷纷向海洋发展。也许同样的历史因素的结合,促使这些人倾向于新教,他们情愿求助“私掠船”,而打破了罗马教皇授予的垄断权。法国的宗教革命,低地国家的反叛,英国玛丽一世女王的迫害,足以刺激胡格诺教派Huguenot;16…17世纪,对法国加尔文教派的称呼。的荷兰或英国士绅建造船只,也许有特许证也许没有,但必然有火炮,驾船出去或在西属东印度群岛走私商品,或者干脆掠夺西班牙的货船。安德鲁博士(Dr。 Andrews)在讲到英格兰西部地区的某些家族时说得好:“清教徒,爱国主义,掠夺,实际上成了同义词。”K。 R。 Andrews;Elizabethan Privateering1585…1603; Cambridge; 1964; P16。这话同样可以用来说泽兰Zeeland;属今荷兰。的小贵族以及拉罗谢尔La Rochelle;属今法国。周围的地方贵族。殷实商人,可敬的朝臣,甚至英国女皇本人,都打算参加攫取16世纪后三十年内获利甚丰的意外之财。1580年葡萄牙国王联合西班牙,组成一个从西非直到东印度群岛的葡萄牙帝国,掠夺成了光明正大的行业。
    从事如此“光明正大”的行业的,还得首推荷兰。联合行省要求独立的斗争屡屡被西班牙挫败而陷于绝望,而葡萄牙的财产保护很差劲,这就提供了一个黄金机会。掌握了葡萄牙帝国的海外贸易,不仅可以剥夺西班牙王室急需的财富源泉,而且可以向低地国家(荷兰、比利时)提供打仗经费。16世纪90年代,去东印度群岛的贸易探险,红利高达百分之四百。1602年,他们创立了“东印度公司”,逐渐把葡萄牙人挤走,只剩下印度洋与东印度群岛上的五六个贸易站。对荷兰的冒险商人来说,同西班牙的十二年停战协定(1609…1621),妨碍他们恣意掠夺,的确是一个不受欢迎的插曲。葡萄牙人上一个世纪在南大西洋建立了排他性的贸易体系,荷兰人如今成立了“西印度公司”来撬松这一体系:从西非购买黄金与象牙,从非洲贩运奴隶到巴西种甘蔗,然后把糖出口到欧洲。这就引起荷兰同葡萄牙在巴西打了一仗,由于判断错误,战事拖沓,荷兰人失去大量财富。到了1640年,葡萄牙再次脱离西班牙国王,并请求媾和,但“东印度公司”与“西印度公司”都反对媾和。公司主要负责人辩称:“光荣的公司通过同葡萄牙人打仗已大大壮大了自己,因此,公司在亚洲大部分海事贸易中获得了垄断地位;公司可望平均每年获利七百万至一千万;如果公司仍被准许照此办下去.上述利润可望逐年增加。”C。 R。 Boxer;The DutchSeaborne Empire 1600…1800; London; 1965; P86。至于荷兰人以及同时期的其他商人,当然慷慨大方地付出了战争赔偿。
    我们不能高估这些海外企业在17世纪中对荷兰财富积累的贡献。荷兰商船参与“东印度公司”贸易的份额,仅占商船总数的0。2%;而“西印度公司”的冒险活动总被人怀疑是阿姆斯特丹的实际摄政者们所为See E。 H。 Kossmann;〃The Low Coutris〃 In The New Cambridge Modern History;Vol。IV; Cambridge; 1970; P368。。荷兰的大宗贸易还是在波罗的海区域,这方面的贸易对本国的经济十分重要,在同西班牙的“八十年战争”中,仍持续不断,它起到搬运海军补充品的作用,西班牙需要这些补充品来维持使自己免受荷兰攻击的舰队。荷兰由此获得现金,付给他们那些对付西班牙军队的要塞守军。这种安排从暂时来看,从永久来看,都使人同样困惑,但各方倒都表示满意。
    当然,不容否认,荷兰的海外企业是有巨大吸引力的。
    1634年后,东印度公司通常的红利高达12。5—50%。这对联合行省的繁荣起到很大作用,联合行省成了不毛之地中的一块令人愉快的绿洲,而欧洲因打“三十年战争”被大大削弱了;这一繁荣给了荷兰除界河与要塞群之外的安全,使他们有钱雇用、训练军队,使之专业化,成为新的水上掠夺者的嫉妒对象,这些新的水上掠夺者正在积聚力量,紧随他们而来。
    荷兰人很像是有见识的商人,愿意到容易拣便宜的地方去,而不想同“西印度公司”或西班牙人在菲律宾修筑的越来越坚不可摧的要塞群内拼命。西班牙人同葡萄牙人一样,也不善于做生意。“征服者”来到墨西哥与秘鲁,在那里定居下来,改变当地人的宗教信仰,进行统治,为避免异教的海上闯入者入侵的干扰,他们多把领地置于内地。当然,他们不会忘记探寻财富最高尚的源泉——黄金,正是黄金使“硬币饥饿症”的中世纪欧洲日思夜想,萦绕于怀。虽然他们找到的黄金还不多.却意想不到地找到大量银子,这使西班牙主宰欧洲三十多年,并改变了西方的货币体系。
    商船队运载这宗宝物回到欧洲,惹得西班牙的敌人眼红大半个世纪;不仅仅因为这些极有诱惑力的奖品本身,而且因为夺取这些贵金是切断西班牙经济颈静脉作用最显著的路子。这正是霍金斯(Hawkins)与埃塞克斯(Essex)用来打动伊丽莎白女皇的战略。埃塞克斯进言道:“我政府应寻求的伤害他(西班牙国王)的办法,就是去截获他的宝物,如此我们即可切割他的肌肉,用他的金钱同他开战。”引用于Herbert Richmond; Statesmen and Sea Power;London;1964; P9。但是,说来容易做起来难。荷兰人皮特·海思(P.Heyn)运气好,1628年他在曼坦扎斯(Mantanzas)意外地俘虏了整个运输船队,这样就打垮了西班牙在欧洲的威风,破坏了西班牙人在加勒比海的贸易系统数年之久。除此以外,在对付西班牙人为保护财宝所作的刻苦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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