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君的绝色宠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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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君的绝色宠儿- 第6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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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想这么快与独孤对决,但独孤既然不肯放过他,那么,也只能提前决一死战了!

他的想法,独孤全看透了,她在心里冷笑着,举刀劈去。

他以为在这种复杂的环境之中,她的兵器就不能发挥足够的作用了吗?他果然还是太幼稚了!

大刀劈过来,弥殇迅速朝另一块巨石跃去,才刚站稳,他先前站的那块巨石,就被削掉了顶部。

真是削铁如泥的好刀!弥殇更不敢轻敌了,不断在石头上飞跃着,以惊人的速度绕着独孤跑动,寻找下手的机会。

终于,独孤的刀砍进石头里,被卡住了。

就这个间隙,弥殇闪电般逼近她的身后,挥剑刺去,独孤转身闪避,剑尖从她的腰侧划过。

手上没有刀的独孤,仍然很犀利,她的手脚,就像四把长在她身上的刀,处处直击他的要害。

几招以后,独孤找到空隙拔出她的大刀,再度抡起一阵阵的刀风。

弥殇边打边朝深处闪去。

山的深处,怪石嶙峋,乱石穿空,草木横生,山边还是一处断壁,很危险的地方。

两个人的身影,如两道闪电,在乱石间、林木间穿梭,一块块石头被劈碎,一棵棵树被砍断,凛哨的山风,在他们的刀风剑影面前,似乎成了伴奏。

他们杀得天昏地暗,时刻游走在死亡边缘,全然忘了时间的流逝。

弥殇的身手与经验,还是比独孤稍逊一筹,但地形却帮了他的大忙,一路杀下来,两人几乎打成平手。

他们的头发乱了,衣服破了,身体上也都出现了伤痕和血迹,但他们的目光,却愈发狂热。

这场战斗,是压抑太久以后的彻底爆发,是多年来恩怨情仇的了结,两人都杀红了眼。

不知不觉中,天色暗下来,山风越来越大,雾气也在慢慢升起。

他们的视线开始朦胧,但听声辩位的能力,仍然让他们能清晰地认清对方的位置。

但渐渐的,随着夜色越来越重,风越来越大,雾越来越重,他们的速度还是明显地慢下来,从快如闪电的疯狂攻击战,转变成边攻边防的态势。

隐藏,躲避,寻找机会,不断以假动作、假声音迷惑对方,两个人就像猎人,耐心地设立陷阱,捕捉猎物的痕迹——这必是一场恶战,谁都输不起!

天色彻底暗了,四面都是浓雾,他们已经不可能再看到对方的影子,而风声也影响了他们的听力。

两个人都潜藏在暗处,小心地挪动,耐心地寻找对方的踪影。

他们不再焦急了——因为,对方绝对不会逃跑,对方就在这里,时间还长得很,他们有足够的时间猎杀对方。

黑暗中,不知又过了多久,山里开始淅淅沥沥地下起雨来。

两人都没有动,在这种时候,保存体力很重要。

雨越下越大,慢慢地变成暴雨如注。

再然后,竟然电闪雷鸣,一道道的闪电,如疯狂的猛虎,凄厉的呼啸着,扑向这座山。

闪电的出现,意外地给了他们捕捉对方的机会!

一闪之间,他们的眼睛,都触到了对方的眼睛,俱是心里一惊——对方竟然离自己如此之近!

他们猛然同时跃起,举起手中的兵器,扑向对方。

闪电灭了,黑暗中,兵器交接之声,响彻黑夜,然后,对方的气息又全都消失了!

一片黑暗,风声和雨声和雷声,在呼啸。

又是闪电!两人又像闪电般出击,像对方攻击。

就这样,来来去去,反反复复,似乎永无止境!

这样的决斗要进行多久?谁会先放弃?他们会不会同归于尽?或者,他们的战斗将永远持续下去?

这个问题很难回答,但他们都相信,自己会是最后的赢家——

没有哪一个王者会认为自己会输!

在漫长的、惨烈的厮杀中,他们已经忘记了一切,眼里只看得到对方,所以,他们不知道自己正慢慢接近那片断崖峭壁,也看不到有一大片的泥土,正被雨水冲刷得异常松动。

连续几道闪电劈过,照亮了整个天空和山头——这是比白昼更耀眼的亮,他们如此清晰地看到了对方。

弥殇想,那是一只多么恐怖的魔鬼!他竟然是在跟这样的魔鬼战斗!

独孤想,这是一头多么凶猛的野兽!她竟然养育了这样一只野兽!

今天,就让她(他)把这只野兽(魔鬼)铲除掉吧!

两人发出长长的嘶吼声,举起兵器,全力冲过去,给予对方最后的一击!

这时,一阵比雷声和风声更浑厚、更可怕、更轰烈、更冗长的声音,从他们的头顶上传来。

刀与剑相击的那一刻,弥殇突然想大笑:最后的结果,果然是他和独孤同归于尽吗?

身为高手,他非常清楚,他若再进一步,将剑掷出,剑锋必定会刺透独孤的身体,而独孤的刀,也必定会将自己砍成两截——他要前进,还是后退?

还用想吗?当然是前进!

而独孤,面对同归于尽的结果,她居然在笑——只要能杀掉支离弥殇,怎么样都行!

然而,一片巨大的阴影,随同轰轰烈烈的声音,已经来到了他们的头顶上,大地在震动,山头在动摇,天空在咆哮,他们还没能前进最后的一步,身体就摇晃起来,站都站不稳,手中的兵器掉落下来。

到底怎么回事?他们抬头一看,俱是一惊——竟然是泥石流!

洪水般的泥石流,夹带着石头和树木,奔流下来,他们已经无处可躲了!

他们下意识地后退,没退几步,一只脚就踩空了,两人低对一看,又是一惊——他们竟然站在断崖边上!

只是转念之间,泥石流已经冲到眼前,呼啸着扑向他们、吞没他们,将他们卷下断崖……

雷鸣停止了,闪电也停止了,无尽的黑暗与冰冷。

在坠落的时刻,弥殇想,也许,这才是他最期待的结果吧!虽然没能实现与姐姐的约定,但他至少了结了青国最大、最强的仇人,死得也不算冤了,对得起那些死去的人们,也……对得起自己了……

在坠落的时刻,独孤的心里,异常平静,脸上还带着平静的微笑——又是坠落啊!上一次死掉时,是坠落;这一次死掉时,也是坠落!

从万人之上的顶端,坠入无底深渊,这对帝王来说,真是太好不过的死法了!

在这么平静的想法中,他们终于没有了意识……

一夜的狂风暴雨后,山里无比的宁静,阳光灿烂,空气如洗,虽然到处一片狼藉,却透出更强的生机。

鸟虫小兽,又纷纷冒出来,悠游地在山里蹦跳,过得自由自在的生活。

一个人,无声无息地出现在这座山上。

他循着那些残石断木,一路寻找独孤九劫的痕迹。

这一次,皇上前去追杀支离弥殇,竟然第一次没有带上他,可见,她想亲手杀掉支离弥殇,到了如何执拗的程度!

他好不容易追踪到这里,看着眼前的情象,心里隐隐升起不祥的预感!

果然,没找多久,他就发现了皇上使用的那把长柄大刀——大刀就卡在断崖边两块凸起的石头间!

断崖上,是一大片泥土覆盖的、流过的平整地面,一看就知道爆发了大规模的泥石流!

被这样的泥石流冲击,没有人可以幸免于难——即使是最强悍的帝王,也敌不过这样的自然灾难!

他捡起那柄大刀,在四面仔细地搜索,又发现了一把宝剑。

罕见的宝剑!仔细观察,刀柄刻着龙纹和“支离”两字,毫无疑问,这是支离弥殇的剑!

对于战士而言,兵器就是就自己的生命,除非死,是绝对不会离手的!

他站在断壁边上,迎风伫立,看着迷雾重重的崖底,很久很久。

生要见人,死要见尸,在亲眼见到她之前,他绝对不会相信她就这样走了!

他一定会找到她,如果她活着,他会继续追随她,如果她死了,他会与她而去!

   世外桃源1

午时,一个年轻男子走进当铺,将一枚戒指放在柜台上:“老板,当这枚玉戒!”

老板一看到这个客人,眼睛就直了。

好一个俊俏英挺的小伙子!看起来不过二十出头,穿着朴素,却拥有一张比画上的神仙还美丽的脸庞,全身流露着一种跟这镇上的人完全不一样的感觉!

他今年五十多岁了,在这镇子住了一辈子,还去过省城,算是见过大世面的,但他见过的人,没一个比得上他,不,连他的一小半都比不上!

这镇子上,什么时候来了这样的人物?

年轻男子轻轻敲敲柜台:“老板?我要赶时间。”

老板回过神来,赶紧道:“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小哥长得太俊了,我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年轻男子似乎已经习惯他人的注目和夸赞,只是微微一笑,不以为意。

老板拿起戒指,细细端详。

只看了几眼,他就露出惊讶的表情,然后拿到外面,对着明亮的光线,细细地看。

看了半晌,他拿过来,对着那个年轻男子道:“小哥,你这戒指是打哪里来的?”

男子道:“这是我祖上传下来的,我也不知道这戒指的来历。”

他虽然记不起过去的事情了,但却看得出这戒指极其珍贵,所以早想好了答案。

老板道:“小哥,看小戒指的材质和做工,恐怕是宫廷之物啊,我这辈子还没见过这等玉戒哪……”

男子笑笑:“我父母早就去世了,我也不曾从他们那里听说戒指的事,您说是的话,可能就是吧。”

老板看看戒指,看看他,这戒指……不会有问题吧?

男子似乎不明白他的明白,只是微笑地等待他的结算。

这样的男子,怎么会是偷盗不良之辈?说不定他乃官宦之后,家道中落也极有可能哪?老板想了想,道:“小哥,这戒指既然这么贵重,你怎舍得拿来当掉?”

男子脸上泛出淡淡的红晕,有些不好意思地道:“因为、因为内人生了重病,需要钱治病,所以……只好卖了这戒指……”

“喔——原来如此!”老板恍悟,上下打量他,“小哥真是重情重义之人哪!话说,我在这镇上这么多年,怎么会没见过你们?”

男子道:“因为家乡遇到一些灾祸,我们难以为生,便到这里来投奔亲戚……”

老板点点头,有点为难地道:“我能体会小哥的心情。这戒指非常名贵,当多少价都不为过,只是,我们这里是穷乡僻壤,我这小店出不了几个钱,你看这个……”

男子道:“老板,我只求当钱给内人治病,您就出个价吧,只要能救内人便好!”

老板道:“你稍等片刻,我看店里有多少钱。”

他进入帘后悉索一会,出来,有点抱歉地道:“我找过了,店里最多只能拿出一百多两银子,这点钱实在与这戒指的真正价值相差太大……”

男子诚恳地道:“这笔钱已经够给内人治病了,老板,你就当帮帮我,收下这枚戒指罢。”

老板见他说得情真意切,也有几分感动,道:“那这枚戒指我便暂时收下罢,你看你大概几时能过来赎回去?”

男子沉吟:“这个……”

老板见他半晌不回答,便道:“小哥,我这店小,这么贵重的东西,恐怕等不了太久……”

男子咬咬牙,道:“老板,就以两个月为限,如果我两个月内不来赎回,就由您全权处置罢,如何?”

这枚戒指,是他身上仅存的、可以寻找和证明他身份的东西,他本想保住,但为了给她治病,他也顾不上这些了。

就算他一辈子找不回过去和身份,就这样与她长相厮守,也不错。

老板点头:“没问题,我一定为小哥保留这戒指两个月。”

当下,他立了字据,双方画了押,他将一百二十两银子交给年轻男子,年轻男子收起银子,谢过后便离开了。

老板看了看字据,男子写的名字只有一个字——“难”,字写得极其雄浑洒脱,一看便知底蕴深厚。

这个名为“难”的男子,恐怕来历不简单吧,不知怎会流落到这穷乡僻壤?

在离当铺不远的药店里,“难”掏出十几两银子和一个方子,道:“伙计,给我照这方子抓药。”

伙计见到他,惊得眼珠子都快要掉下来了——哪里来这么俊俏的小哥?这街上的姑娘们,全都被他比下去了,而且,他长得这般俊俏还比自己更像个男人,这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好看的男人?

店外,停了好几个老老少少的女子,遮遮掩掩地打量这个男子。

“难”对别人的目光丝毫不以为意,催道:“伙计,可以麻烦你快点抓药么?”

伙计回过神来,忙不迭地道:“好好好,我马上抓。”

他拿过单子一看,赞叹,真是不错的单子,应该是治内伤的吧?不知是给何人治伤的?

他抓了十几包药,扎好递给“难”,“难”接过来,问:“请问这里有没有上好的治外伤药?”

伙计道:“您要治怎

么样的外伤?”

“难”道:“有刀伤、抓伤、擦伤和受伤留下的疤痕……”

看到伙计惊讶的表情,他笑笑:“我父亲是个猎人,前日进山打猎跟盗贼抢猎物,内外都受了伤,所以才想同时找些治外伤的药。”

伙计恍悟,拍了拍手:“小哥你算是找对地方了!咱们这里虽然是名不见经传的小店,却有祖上流传下来的治疤痕膏药,就算是四五年的陈年疤痕,也能去除得就像没受过伤一般……”

“难”笑笑:“那就有劳小哥多推荐些好药给我了。”

买了一大堆药材后,他又在镇上转了一圈,买了许多食材和补品,才离开小镇,走上回家的小路。

这是一个名为“朱沙河”的小镇,镇子四面是山,与世隔绝,一条名为“朱沙河”的河流从山里流出,从小镇中央蜿蜒而过,小镇因此得名。

大概是这样的地理环境,这里的人们极其淳朴厚道,所以才会对他这般“异常”的外人不予追究,反而还宽厚以待吧?

虽然他什么都不记得了,却隐隐感觉自己会流落到这里,只怕会有什么不得了的理由。

小镇下辖着多个乡村,他现居的小村,以他这么快的脚力,也要走半个时辰才到。

回到村子里时,太阳已经偏西,村里仅有的十几户人家,已经是炊烟袅袅。

他踩着泥土小路,来到村子最边上一个小小的茅屋前,叩了叩门扉,道:“沙——我回来了!”

一个嘶哑的声音道:“进来。”

他推门进去,躺在木床上被他称为“沙”的女子,对他微微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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