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终不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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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终不聪明-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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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他对面坐下。他顺手合上正在翻的书,平整的袖口妥帖地包裹着手腕,不见上次那对银色袖扣,今天是一对黑色的。他手边的这本书居然是鲁尔福的《佩德罗?巴拉莫》。

我指了指他的书:“这种书要阴天或者晚上看。”

“你不喜欢?”他反问。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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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说的?这是我看过的最奇妙的小说。只有阴天看才最有氛围,你不觉得吗?”

“我倒认为天气这么好的时候正合适,可以减少一点阴霾的感觉。”

“少了这一点感觉,鲁尔福会不高兴的。”

“幸好他已经不在世了。”黎靖笑道。

少顷,他看着蛋糕碟问:“只有一把勺子?”

“说好请你吃,当然只有一把勺子。”

“我不介意跟你分享。”

“你是说分享蛋糕还是分享勺子?”

“除非你们店不介意我把勺子锯成两截。”他的嘴角弯成好看的弧线。

“除非你可以吃半截勺子。”我也跟着假设。

“不吃勺子也行,一起吃晚饭?”

“晚饭没问题,不过,改明天怎么样?”

“今天有事?”

        

“没事,”我决定邀请他明天参加和唐唐以及企鹅的晚餐,“是唐唐明天要跟她前男友一起吃晚饭,但又不想单独赴约,所以叫上了我。我怕尴尬,所以再叫上你,有没有问题?”

“你都开口了,我肯定不能拒绝。”他答得轻松,似乎并未多想。

“那就谢谢你了,让我不用一个人当电灯泡。”

谁知他又再邀请了我一遍:“别说得这么严重。如果非要谢我,今天就陪我吃晚饭吧。”

我忽然好奇起来,探究地看着他,问:“今天到底有什么特别?”

“也没什么特别,就是不想一个人吃饭。”他笑了笑。

“想不到你也有觉得孤单的时候。”我笑他。

他答得气定神闲:“有这么合适的饭友,浪费了多可惜。”

“饭友,”我差点笑出声,“在黎老师的朋友分类里居然有饭友?”

平常聊天时,我偶尔会戏谑地叫他几声“老师”。他每每听到都千篇一律地一笑置之,今天却一本正经地答:“没有饭友的老师不是好老师。还有——”他说了半截故意停住。

“还有什么?”

“没有饭友的翻译也不是好翻译。”他今天是成心跟我贫。

我接过他的话:“我不用当好翻译,当个卖书的就很好。”

“你为什么会决定不做翻译来书店工作?”他突然问。

“这个有点复杂。总之以前工作压力太大,现在轻松多了。”我并不想跟他探讨自己过去的经历,包括职业和生活。

眼前这个叫黎靖的“饭友”每天对着一帮学生,观人何其敏锐,立刻体会出了我话里回避的意思。

他轻松地转了话题:“但愿你今天不是十点下班。”他这么一说,似乎今天的晚餐不仅仅是简单地吃个饭、吃完还可以回来工作那种。

“算你运气,八点。我建议你下午茶这顿吃饱点,不然一定会等得很饿。”

他又笑了笑:“谢谢你的蛋糕。八点门口见。”

直到大约半小时后他埋单离开,我才完全理解“门口见”的意思。刚才他只是来约我吃晚饭,等到了约定时间后再去而复返。约我吃饭这么简单的事一个电话或几条短信就能完成,莫非小章煮的咖啡他真这么爱喝?

空了的木桌上,碟子里摆着还剩下的小半块芝士蛋糕。

刚刚入夜的暮春还有几分冷。玻璃门透出街灯清晰的轮廓,嘈杂的噪声被关在门外,从门里看出去的夜景闪着生动却不真实的光泽。

我穿上外套离开书店,看到黎靖正从马路另一边迎面走来。他手上没有提电脑包,看样子是刚从家里出来。八点,交通高峰时段差不多已经过去,路上行色匆匆的归人少了,整座城市的节奏开始慢下来,街边的橱窗都亮起灯光。

“饿了吗?”他问。

“刚才还没有,见到要请我吃饭的人就饿了。”我答。

“走吧。介不介意我们走着去?”

“不走去爬山就行。”

他很自然地顺手接过我的手袋:“十分钟后就到。你在笑什么?”

“笑你自己没提包的时候就会帮我提包。”

“不然手空着也是浪费。”他也跟着笑起来。

他带我往他家的方向走,不出十分钟,已经进了某幢不新也不旧的小高层公寓。电梯在十层停下,黎靖拿出钥匙开了左边那套公寓的门。

“请进。”他推开门,侧着身让我先进,“放心,屋里绝对不乱。”

我站在门框边看着他。

“怎么了?怕我做的饭难吃?”他问。

“我好像闻到了什么香味。”确实有股混合着果香的味道隐约飘出来。

        

香味很像在烤着比萨,却又闻不到饼底的存在。

黎靖弯腰从鞋柜里拿出一双拖鞋给我。是一双多罗猫图案的棉拖,虽然不是新的却很干净,似乎洗干净后还没有人穿过。

拖鞋很合脚,底也很软。我脚指头舒服地动了动。

他低头看了看,笑道:“我女儿的鞋。”

“你女儿好像才八岁?”我穿35号鞋,就算在成年人里偏小,但是八岁小女孩也不能穿这么大吧?

“所以我买太大了。”他不紧不慢地说完了下半句。

“大了她都肯穿?”

“她没穿过。”黎靖脸上又浮现出那种若无其事的装饰性的微笑。

我脚上这双鞋明显是洗过的。如果没有人穿,应该是新的才对。我低头摆好自己换下的鞋,脑海中闪过签售那天匆忙间留下的对云清的印象。她瘦瘦小小,跟我穿同样大小的鞋也不奇怪。

看来,这间八十来平方米的公寓里处处都是他的记忆。

我装作不再关注拖鞋的话题,问:“你出门前烤过什么?比萨?”

黎靖把我让进客厅,在餐桌边拉开一张椅子示意我坐下:“马上真相大白。”说完,自己转身进了厨房。

片刻,他端出了一个平底锅那么大的圆形盘子,浓郁的香味随之扑面而来。我帮他摆好桌上的隔热垫,盘底稳稳地落在桌面上,发出一声轻微而满足的钝响。

噢,原来是一锅海鲜焗饭。芝士恰到好处得有点微焦,蘑菇西芹洋葱虾仁和米饭都被番茄染上了一层薄薄的红色。

他脱下手上的微波炉手套——居然是粉色格子花纹,显然是这间屋子曾经的女主人的旧物——拿起了手边的开瓶器。

此时我才留意到,桌上除了餐具之外还摆了两只细长的高脚杯,桌侧有一个装满冰的不锈钢小桶,一截深褐色瓶颈斜斜地伸出来,看不清楚瓶中液体的颜色,只知道是透明的。

“是白葡萄酒还是香槟?”我问。

“白葡萄酒果味比较重,适合海鲜焗饭。”他轻巧地拔出软木塞,倒进我面前的杯中,“最常见的霞多丽,你应该喝得惯。”

我握住杯脚,杯里淡琥珀色的液体卷积着微小的气泡,缓缓上升、轻轻破裂,果香味笼罩在我的鼻尖:“挺好的,我很喜欢。刚刚你说白葡萄酒的时候,我确实有点怕会是一瓶果香大杂烩……”

“——白苏维翁?我才不会买那么难喝的酒。”他迅速接上了话,我们一起笑起来。

抬起手,果味浓厚、带点微酸的酒如初夏黄昏的气息般静静坠入我的咽喉。

“看你的样子好像滴酒不沾,没想到你也喜欢白葡萄酒。”他说,“再说,多数女孩子都喜欢喝红酒或者香槟。”

“喜欢红酒的多是多,但咱们的爱好也不算稀有。”我对他举举杯。

我的胃已经很久没有接触过一滴酒精了。自从离开重庆来到北京,我如同另一个与以往的自己截然不同的陌生人,过着另一种截然不同的生活。改变种种习惯都并非强迫,而是不知不觉、自然发生的。今天忽然感觉到,不论我是否愿意承认,过去的生活从来不曾消失,每一个片段都完完整整。它存在于某处,只是未曾惊醒。

坐在对面的黎靖说起了他过去的片段:“有一次同学聚会,我们喝了一瓶智利产的白苏维翁,牌子早已忘记了,只记得那是我喝过的最难喝的一瓶酒。酒倒在杯子里绿得非常漂亮,但一入口就发觉它酸得实在霸道……”

“所以它名副其实。‘Sauvignon’的词源是法语‘Sauvage’,大概意思就是野蛮、放纵之类的。最讨厌的是喝着还有点辣,我是不懂欣赏它了。不客气地说还真有点儿葡萄酒兑二锅头的意思。说起来,倒是很像你们男人都喜欢的漂亮坏女人。”

“我不喜欢坏女人,所以我不爱喝猫尿味儿的酒。”他笑道。随之往我面前的碟子里盛了一勺海鲜焗饭:“试试水平怎么样。”

“看上去挺好吃。”我握着勺子,突然想起一件重要的事,又把勺子放下,转身从手袋里拿出一张CD递给他,“应不应该说生日快乐?”

那是一张安德烈?波切利的《托斯卡纳的天空》,我下班前从店里买来当礼物的。

“你怎么知道今天是我的生日?”他面带诧异地接过我递过去的礼物,表情顿时变成了惊喜,“这也是猜的?”

“如果不是你的生日,我想不到你不愿意一个人吃晚饭的理由。”

“那礼物呢?你不会是刚巧猜中我喜欢什么吧?”他接着问。

“我没有猜,只是挑了张我喜欢的CD送你。”我答他。盘子里躺着色泽鲜艳的海鲜焗饭,我吃了一口,饱满的果香和浓醇的芝士味道裹着蔬菜海鲜和米饭,温暖地落进胃里。真是好吃。

他也拿起勺子:“这么巧,我也是做了我喜欢吃的东西请你来吃。”

CD封套上,安德烈?波切利托着腮面露微笑,背景里斑驳的旧墙、深绿色的门,安静悠然得如同真实的梦境。

        

黎靖家离我家有两三公里,刚好是打车不用跳表的距离。晚饭后,他提议散步送我回家。或许是吃得太饱,又或许是气氛太好,我们都不想让隔着车门匆忙挥手道别的画面变成今天这顿晚餐的结尾。

外面的街一到夜里就喧闹起来,不过一扇大门的距离,里面是安静的林荫小径,外面是店铺林立的商业街和购物广场。一个个路人的背影在我们前面分开又重叠,每日下班时间后整条街都热闹得如同节日。很久没感受过这种氛围,我也乐得无目的地慢慢逛街。一路从街边小店逛到商场,钻进平时从不逛的香薰用品店挑起烛台来。

黎靖拿起一个花瓣状的白瓷香薰座递给我看,店员立即殷勤地凑过来推荐可搭配的精油。

就在这时,我听见身后有人略带犹疑地叫我:“Bridget?”是个很熟悉的女声。

两年没听人这样叫过我,我下意识地回过头。

站在面前的是个身材高挑、明眸皓齿的美女,一身质地精良的条纹针织长裙,棕色长卷发慵懒地垂在肩头,一条细细的项链贴在雪白的颈边。Missoni的横条纹绝不是一般人能驾驭得了的,穿不好难免会生出几分乡土感;而她穿得优雅高贵,一身名媛气扑面而来。

“谢慧仪。”我准确地叫出了她的名字。

她是我的旧同事,已经两年多没见。想不到,她也来了北京。

她嫣然一笑,亲热熟络的口吻似乎早已变得公式化:“Bridget,刚才我还怕认错,原来真是你。几年没见了,最近怎么样?在哪家公司?这么久也不跟我联系。”说着已经从她的米色编织手袋里掏出了一张名片,双手递给我。

精致的名片上没有一个中文字,字体最大的一行印着“Elaine Tse”。连姓氏都不是汉语拼音,更像粤语读音。不用细看,她想必是跳槽到了某家在业内更声名显赫的公司,多半是港资。

我想到自己的生活早已与他们不同,日后也鲜少再有交集,便坦然答道:“我在一家书店。”

“你开了家书店?”谢慧仪刻意强调出惊喜的意味。

“没有,只是个小店员。”我笑笑。

她居然有一瞬间面露尴尬,仿佛不知道该如何聊下去。也许在她看来,昔日同事如今沦为卖书小妹是件挺丢脸的事,她是在真心替我感到难为情。我并未觉得有何不妥,做报酬高的工作并不代表做人更体面,而像她这样在职场从未走过下坡的人无法体会。

她似乎有些后悔轻易露出尴尬的表情,于是立即转移了话题,友善地冲黎靖笑了笑,问我:“你朋友?”

“嗯。我朋友,姓黎。”我简单地将他介绍给谢慧仪。

他们两人点头,微笑问候,看来这次偶遇差不多是时候结束了。她与我谈不上好朋友,只能算曾经比较熟,熟到可以在她出差时帮她去家里照顾小猫的程度。当年一起逛街一起下午茶常常聊个不停,如今见了面早已不知道该谈些什么。

——对她而言,我已“沦落”至此;对我而言,她属于一个我早已告别的世界。

她终于真诚地拉着我的手说起这次见面的结束语:“有空记得打电话给我!”

“一定。”我礼仪性地笑了笑。

“要不现在拨一下我的电话,我就有你的号码了。”她对朋友的热情比起当年还是丝毫不减。并且,她这个要求明显是在表明态度:刚才她所说的一切并非客气寒暄,无论境况如何,她始终把我当成朋友。

我照着名片上的电话拨过去。她的手机响了一声,铃声居然没换,还是那首“Casablanca”。这一点旧日回忆的痕迹,让我们相视而笑了几秒。

        

“对了,上个星期跟黎靖通过电话,他还问起你。那时候我还不知道你来了北京。他跟你联系了吗?”她忽然说起这件事,突兀得像将冰块扔进了热汤里。

我摇摇头:“没有。我们早就没有联系了。”

她欲言又止地看我一眼,最终又把她早已展示得纯熟的迷人微笑挂在脸上:“那我上楼去逛逛,不打扰你们了。下次再约。”

“好,再见。”我也面带温和的笑容跟她告别。

香薰用品店的店员站在旁边,眼神殷切地看着我们俩,似在无声地询问还要不要那个香薰座。我跟她道了谢,走出店外。

眼前生动的夜渐渐拉远,成为一片模糊的光,我们谁也没有说话,沉默地并肩走了很长一段路。我的头顶刚及黎靖的下巴,只要不刻意抬头,便看不到他的表情。

只听他忽然开口,说了突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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