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头公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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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头公仔- 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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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加优雅地传达爱意,我更加愿意相信,她内心深处其实总是为着刻意地维护着尖子生面貌的女儿无比骄傲。但是由于内心的害羞和辞不达意,我们不知道如何和自己最爱的人相处,而是以一种言行激烈的方式表达出来。正如我不停地埋怨和责备我的男友一样,我甚至不知道如何表达我深深的爱意和温柔。南方小城镇的拘谨、小气和任性,终于在这个健康茁壮的北方城市里遭遇了惨败。在疾病横行的日子,我们即使准备了一颗患难与共的心肠,可是那一句“你还好吗”,始终没能够问出来。更何况,他已经关机——疾病侵蚀了通讯网络。

我有打碎一个玻璃杯子(2)

我们总是以为,不顾一切地丧失,最后可以得到。我们总是以为,因为我们天性谦卑而顺从,我们要得很少,最后就会得到。可是,疾病像幽灵一样弥漫,城门即将封锁,如果铁路和民航停开,我丢失了惟一可证明身分的证件,我们仍然不能够相互温暖,相互去——对不起,我已经羞于提起那个词了。

在我的印象中,母亲是很少称赞我,也许她也不觉得自己的女儿美。直到我已经长到二十多岁,假期回家,有一个上午,有些随便地把自己有些丰满的身体塞到褐绿色的连衣裙里,又把长发编成一个麻花辫,马马虎虎地安置在脑袋后面,准备上街买东西去,母亲坐在走廊的小凳子上,埋头敲着核桃,忽然她抬起头:咦,怎么这么好看?

我有些尴尬,嘴里应付着,出去了。我猜她是因为很久没有见到我的缘故,我已经是让少数多情小男生为我痛哭流涕的年纪。更重要的是,努力地和自己的自卑做斗争,发展着一种孤独热烈茁壮单向的乌托邦精神恋爱的年纪——导致了大量精力的浪费,和那些隐秘的长诗和歌谣的诞生。

我真正觉得自己好看,是因为阿良。他突然进入我的生活,用一种近乎孩子气的天真和固执。

我是不相信有人爱我的,因为我已经知道了自己的模糊的脸庞和过度犹疑的天性。阿良的出现是有些蛮横的,带着一种狭路相逢拔刀相助的恩赐意味,他不知道当他以上司的身分单独找我谈话,鼓励我坚持把工作和乐队做下去,自信地告诉我天上是会掉馅饼的时候,我已经开始慌张,盯着他夹克上的金属铭牌发呆,准备着随时逃跑了。

是的,阿良有如神赐,带着自信的笑容和浑身的光芒,甚至他已经很旧的蓝色风衣,也给他平添了许多力道。一个长期苦于贫瘠的青春和内心不可名状的激情的人,一个总是张皇失措的人,终于伸出手,一把抓住了救命的稻草——那是第一次,我感谢上天,感谢他给我长久的忍耐以报偿:一个真正爱我的人,一个相依为命、值得信赖的人,一个兄弟,一个亲人。

可是我们凭什么相信这种无中生有的天生的感情呢?我是有证据的。或者说,我完全被生活的假象迷惑了。我完全被这种额外的恩赐收买了。我出了一身冷汗,为自己在私下里感到侥幸。你看我:面容模糊,毫无光彩,过度的敏感和木讷混杂在一起。你看我,如此自卑,从来没有人真的关注到我的眼神的流转。你看他,是我能期待的最好的男孩子:他一听到我的歌唱就爱上我了,不管它如何刺耳、粗糙。他不管我的来龙去脉(事实上我家世清白,谨小慎微,擅长制造假象和温和的微笑。事实上他认识我之前看过我写的诗也听过我的民谣小样),在短短的几个小时里,时光发生了某种超现实梦幻的改变,他决心爱这个从来没有被追求者环绕过的女孩子了。他如此坚决,不容置疑。他领我参加了大学同学的聚会,带我回家拜访他的父母,甚至给我买了玉兰油的沐浴露和朵而胶囊——他急于治愈我苍白的脸色!他说他爱我。这就够了,这就是证据。虚无缥缈的证据,一厢情愿的证据。一个自以为爱,一个自以为被爱,一个是还没有尝试过情感挫折的纯洁的人,一个是吃过了太多苦头的软弱者,后者完全把自己交给了命运,谎称这是命运,其实是为自己的虚弱、懒惰、盲目地跟从和疲于奔命作辩护。

南方的天气是如何在我们身上发展出一种暗疾?它如何滋生又如何潜伏?它何时发作?已经无从追究。

七十年代的人有七十年代的道德。我出生的时候是七十年代后期。但是我的道德观有着明显的滞后感,【全本小说下载】}。。有着那个年代的痕迹,那就是明显的禁欲色彩。而这样的禁欲色彩和内心的欲望构成了冲突,使得简单的人变得复杂。使得我总是不容易被人信任。我们这样的人,总是因为贫瘠而自卑,又因为自卑而过度自尊,却又为了自己爱的人,宁肯放弃尊严。总是有过度的欲望,又为着自己的理想的纯洁,宁肯扼杀欲望。

什么掩盖了我们身上沉睡的乖戾的欲望?在北方我总是感到皮肤干燥,如果可以用度量衡,我想要每天都亲吻一到两次,拥抱两到三次,每周做爱两到三次。如果对于感情我们过分吝啬,我们可以讨价还价,减少次数。让我们签一个合同吧,表示无论面对何等的境地,我们永不放弃,永不背叛。相濡以沫是我们的准则,无论是儒道还是基督。

挫败使我转向了网络。和现实的生活一样,我不熟悉路径和站名,也不进入任何一个聊天室。绿妖说过,我浪费着才华和精力,没有节制。可是绿妖姑娘啊,我的才华难道不是疑窦丛生的吗?我身在学院,却写不出一篇符合导师意愿的所谓学术论文;我号称大波美作,可是总也赶不上报纸的专栏;我自以为是一个有些不同的乐队的主唱,可是我的专辑总是看不到发行;我花了几乎所有精力在绝望和思念上,但是没有人见到和我唱对手戏的人;我以为自己对友谊忠实,但是我忘记了联络所有的朋友——因为过度的仓皇。我开始不由自主地变成小孩子,哀求母亲不要把我赶出家门,我只是不停地哭泣,久久不肯离去。

我只对陌生人说话。断断续续地。因为多余的感情再也没有可容纳的地方。我满腔的热忱和不合时宜的忠诚,失去了承重的载体。我强迫俊俏的小咯咯和我聊天。给远去的男友写周而复始的思念的信。永远没有回信的信。什么时候,皮肤渐渐不再光洁,脸色愈加灰暗,赘肉开始生长。由于长期的哭泣,眼角往下有些耷拉,显得沮丧和颓废。惟一可以庆幸的是眼角居然没有出现纹路。可是这已经欺瞒不了青春从指间的流失,光阴的浪掷。每一个女人都要被岁月打败的,这次怕是要轮到我了。我居然还没有学会对一个男人抛媚眼,学会一个女人应该有的伎俩和圆熟就要老了!生活令人尴尬,强迫人沉默,而且已经来不及害怕!

我有打碎一个玻璃杯子(3)

“裙子是我用来约会的,我攒了一年的裙子。我的裙子都是很普通的样式,因为衣服都是打折的,总是和时尚不大合拍。好在都是合身。花裙子是白色的底,大红花泼墨一般布满了它。一大朵一大朵的,我挺喜欢那么大朵的花儿。我只穿裙子,整个夏天和秋天。我的举止是,走路不摆手,眼睛看地下,努力隐藏悲伤。容易欢喜。我很害羞,曾经。后来习惯了唱歌了。我花了很长时间说服自己当众唱歌。没有人看我,包括唱歌的时候。我也总是看不到人。真的,我一直在找——找我看不到的人。我唱歌真的很好听。可能他们会觉得不好听,那是他们不用心。我的声音是有特质的,你知道吗?我的倒霉的最后被迫回国的制作人很喜欢我的声音,还有我爱的人。我会讲广东话!我从小就说。还唱粤剧,在乐队里还用了《帝女花》的段子——那个服毒殉情的没落王朝的公主,某种意义上我真的是天才。我只知道爱一个。为了避免寒冷我坚决地走在了有阳光的地方。我从不憧憬幸福。我是中关村的零余者,发展着不健康的断断续续的爱情。我只是凭着直觉,觉得应该有一个家,家里面有很多的碗,还有柜子。有一个爱人,这个最重要。他也许默不做声。他表情温和,让我安心。我总是觉得要一醒来伸手就可以就到他。我喜欢睡觉,喜欢睡觉不做梦,喜欢喜欢上别人,然后什么也不说。我喜欢旅游,但是不去,因为总是没有很多钱。一个缓慢的人。爱一个人很慢,不爱一个人也很慢。总是过分地爱,不合时宜地爱,丧失原则,不顾一切。我羡慕单纯的道德观。如此果断,有判断力,爱和不爱,分得如此清楚。我却不能够。我必须反复,迟疑,远离,思念,怨恨,甚至企图背叛。我们要做长久的准备,为下一次的旅行或者,突然的变故。或者为了那些声音,为了抓住它们。”

我断断续续地讲话不管别人听还是不听。是用键盘打出来的,一句一句地往外蹦。那个QQ上的头像一下一下地跳。

这一大段的短句又破坏了我原先的绵长的致密的长句。我写长句的时候在图书馆。一种严谨的思索牢牢抓住了我。我抬头看到高而宽广的穹顶——多么令人赞叹的采光结构,大片的光,从天上慷慨地泻下,均匀地布满大厅。我一直想那些西式的穹顶是多么高多么庞大啊,他们永远不会砸下来,砸到我身上吧?

阿良离开我一年半后,我打电话找他时,他让我到招商银行去办一个一卡通,他可以从网上每个月往账号里拨几百块钱,连续两年。我算了一下,如果每个月三百的话,一年是三千六百元,两年七千二百元。

我还是决定接受这些带着轻慢的馈赠。我决定接受他给予的一切,即使仅是耻辱——善良人用善良给别人耻辱,这是很常见的。我可以把钱存下来,变成裙子或者乐器,或者我将来居所的碗筷,变成任何一样我看得到的,他给我的爱情。

我冒着SARS的危险坐车到我能够找到的招商银行,坐在椅子上排队。一个一卡通可能是我将来和他的惟一关联,我噙着眼泪准备接受这一切。轮到我的时候,我发现身份证不知道什么时候丢失了,不能办任何银行的卡。我也不能拔地而起,迅速撤离这个疾病蔓延的城市!一切都是事先注定了,来不及了——除了身陷囹圄,坐以待毙。

这时我又想起了那个被我藏在黑暗处的早已经破碎的杯子。

后记:这个夏天的旅行

我不喜欢旅行,讨厌探险家。这不是我说的,是列维·斯特劳斯。我一直以为自己很喜欢旅行,就好像以为自己喜欢喝咖啡一样。直到有一天马晓春九段说,好不容易来请你喝咖啡,你却只喝卡布其诺!我才发现自己其实是在伪装小布尔乔亚,而且,并不知道自己在伪装。我们年轻的时候,喜欢给自己布上很多精神布景。有些女人假装自己很淫乱,真的问到她的时候,却顾左右而言他。我的一贯伎俩是,伪装自己是一个热爱音乐的理想主义者,直到有一天,发现自己不过是爱上一个精壮的男人而已。他保持沉默的原因可能是他真的没有什么见识,而他的善良不足以让他发现我的过人之处。然而没有他的爱,我永远只能是一个欲壑难填的寻常女人。

书稿做齐之后,我已经有些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我只想迅速了结它,似乎是有些恼羞成怒,不知所措。

7月份的时候我决定去一趟纽约,因为从来没有去过那么远的地方。我对签证官说:I am a rock singer; and I want to go to New York to see the band show。 于是就通过了签证。带着红楼梦一套,圣经一本, Bra数件,腾空而起,落在了东岸。我遇到了少年时期心向往过的凡高和大师们,却发现没有了交流的欲望。我看到在Summer Stage纵声歌唱的墨西哥女人,穿着俗艳的花裙子,声音沙哑魅惑。她唱得这样感人,笑得这样快活,浑身扭动。我没有见过世面,就肤浅地认为,纽约是慷慨的。它那么有钱,商店里有着那么多五彩缤纷的糖果。一辈子都吃不完,而我只买了一颗棒棒糖,就是《功夫》里,周星驰拿着的那一种。

我15岁学会了离家出走,19岁去了西边的敦煌,为了完成一首长诗。20岁独自去了东岸的海边,为了能够完成一首民谣作品。那个晚上我发誓,以后再也不想一个人去旅行,不管它看起来有多么潇洒和意味深长,因为已经为孤独感到羞耻。我从来不提那个字眼,惟恐别人看出来,我其实是一个不安分守己的女人。

可是我的每一次旅行,都是一个人。每一次都来不及,有一个爱人或者同伴。而每一次,我都无法描述我的旅程,无法博闻强志,旁征博引,我对当地的历史、人文、风物一无所知。我无法领略到旅行的精妙之处。因为皮肤要紧绷起来,由于强烈的陌生感,而失去大部分的感受能力。我所知道的是,所有的景物在眼前如行云流水,却不能在心中留下痕迹。我有一个相机,是新的,我用它来拍天上的云,在三万英尺之上。(除此之外我还拍过中央公园里一个看Patti Smith演出的一个胖女人的屁股)它们没有任何地域色彩和物态风情,我并不能缅怀过去,或者产生感情上的联想,这让我为自己的旅行独自羞愧。

有一次,飞机在夜里降落。纽约都在眼下清晰可见。整个城市灯火辉煌。像一个巨大的、金碧辉煌的、怪诞的梦。 多少个人就这样生活在这样巨大而诱人的梦中啊。

我要有何等勇气和忍受何等的寂寞,才能够留下。

可是哪里不寂寞呢?世界大同,天下为公,哪一个地方能够特殊些呢? 没有一天不荒唐,没有一天是值得。在这里,在那里,这样过,那样过,都是可以的。

我竟然也飞到了凤凰,沈从文的凤凰。我完全相信地气,相信风水,相信水土,相信这样的小地方,这样凡俗和破旧,带着啼笑皆非的现代,完全配得上沈的傲气和才华。

餐桌上,觥酬交错,都是我不认识的人,我一语未发。我知道我很快会飞回原地,结束这个夏天的旅行。

我所谓的写作和我的旅行一样。其实我从未远行过,却只在原地,张望。安分守己,绝无妄想。

2005年10月4日

附录1:敦煌(1)

(后来, 我想, 我一定要去敦煌, 我就去了。在那里, 我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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