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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虫子-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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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宋唾沫横飞,一看我的屏幕突然出现星际争霸的画面,愣了半晌,弱弱地问了我一句:“这就是传说中的魔兽吗?”

  我闭口不答,把即将吐出来的血又咽了回去,接着关掉星际再测试魔兽,读取了一个版本为1。17的魔兽录像,正在观看,那个伪游戏爱好者又凑过来,痴痴地看了半晌问道:“你在和电脑打吗?”

  我再次咽血,点头回答道:“回答正确。”边说边缓慢地移动鼠标转换场景。

  谁知老宋突然发出一阵狂笑,一扫刚才弱弱的形象,拍着我肩膀教育道:“真没出息,你看你被电脑打得多惨。告诉你,现在这种打电脑的都过时了,现在是电子竞技时代,与人对战其乐无穷知道吗?”说着回到座位,乐滋滋地拍打起键盘。

  这伪游戏爱好者也知道电子竞技?我回头往他屏幕上一张望,可不,老宋已经换了一款网络对战游戏,正是当下无比红火的泡泡堂。“电子竞技?”我对自己强调了一遍,接着终于忍不住吐出了大量的血。

  然中午总算有事情可做了,居然也有一位女同事认得这是魔兽,还兴致盎然地跟我说因为泡泡堂不敌男友,打算练成魔兽高手击败之。说得我是连连点头,结果时至今日,连魔兽的皮毛都未碰过。

  也罢也罢,离开了学校这个游戏的温床,想求一同好,实为人生至难之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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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作品 以游戏之名

  

  那年你决定朝北而去,而我却必须往南而行。 ——题记

  在我感觉到脸上已经被蚊子下了三四个蛋之前,密集的机枪声首先把我从懒散的午睡中叫醒。虽然知了在喊,外面的阳光晃得耀眼,但是电扇的风把汗液从身上带走的快感使我神清气爽,我伸伸懒腰,一骨碌就从床上爬起来,揪住床边那个目光呆滞、正在制造噪音的家伙的头发时,他低吼了一声:“妈的,又、又没命了。”

  我讥讽地阴笑着,乘他不备,闪电般地按掉了那台小霸王的电源,刚刚拔出那盘内含《魂斗罗3代》的4合1金卡时,终于被他迟钝的手阻止了。“你、你干嘛。我不和、和你、打、打街霸。”他抗议道。

  我略带失望地耸了耸肩膀,重新把卡带塞了回去:“那就双人玩吧,别拖我后腿。”他嘿嘿地笑着,说道:“我、我是高手。”我撇着嘴,控制着我的英雄灵活地在枪林弹雨中腾挪穿梭,他吃力地跟着我,不时地撞到敌人的枪口上。“借命吧,”我把头靠在枕头上,懒洋洋地说,“我就这条命就足够了。”

  他用光了我们两人的命,最终还是半途而废了,眼巴巴地看着我一条命流畅地穿梭在关卡之中,给予每个对他而言凶神恶煞对我而言草囊饭袋的BOSS致命的一击。通关。真没有意思。

  他的外号是“疯子”,那年他十一岁,我十岁。我在六岁和他相识,一起上学放学,一起打画片弹玻璃球斗拐子,死党中的死党。要说他的特点?还真挺特别的,他有点口吃,反应有点迟钝,学起啥来总是慢我一拍,不过肯钻研是他的优点。就说学习上吧,数学就没掉下过班上前十名,语文就没突破过倒数十名,所以说,若是有东西正对了他的道,他确实是不差的,但是这个“不差”是付出常人千百倍的努力换来的。一个小学生愣是自觉地花了一个暑假把《实验数学》做完了,不为别的,喜欢数学,所以,家里也是对他比较放松,不像我,尽管每次考试语文数学都没落下班上前三,但是我的学习态度不能成为榜样,家里也严格得多,所以总是以学习之名在疯子家呆着。

  小霸王是家里给他买的,我并不十分羡慕,因为游戏机放在他家本来就比放在我家要好的多。自从这台小霸王到来之后,我们就成了真正的游戏迷,一起攒钱买卡换卡。当时的游戏卡太贵,我们只选择了两盘作为收藏,一盘是街霸,一盘是4合1金卡,金卡里的游戏大多是通关型的,没耗费多长时间就被我练的滚瓜烂熟,而我攻防兼备的小白总是把疯子的俄肥当肉袋击打。我在游戏上远远超出他的天赋也没能使他对游戏的热情冷淡半分,反而越来越“疯”。有时候当我想到他在数学上的造诣时,不由得冒出“他可能以后会成为游戏高手”这样的想法,但是事实上,他从来都是我的手下败将。

  大多数时候,他都聚精会神地、不厌其烦地一遍遍死去活来。而我便百无聊赖地翻着课本,时而打个小盹。这种情景就是我们童年生活的经典片断。

  我十五岁那年,疯子十六岁。我以全校第五名的成绩升入了省重点高中,疯子的数理化虽然比较强悍,但是英语和语文拖了太多的后腿,导致离录取分数线差了三十多分。我们一度以为即将分离,在同样的夏天,两个年轻的孩子怀揣五十元大洋,穿梭在大街小巷。我们疯狂地洒出游戏币,体会着乖孩子从来没享受过的放肆,和远胜于红白机的街机魅力。

  侍魂的周围总是很拥挤,只有真正的高手才能占山为王、睥睨群雄。我们无意去争夺那份火药味浓烈的宝地,总在一旁的三国志或者种类繁多的飞机游戏上打发着时间,疯子特别钟爱与我一同过关斩将,因为我手里的关羽总是有一股力拔山兮气盖世的魄力,其实在我看来,无非是一些移动的小技巧罢了,飞机游戏同样如此,只需保持冷静,一切尽在掌握之中。高超的技术让我总是众人瞩目的焦点,而疯子,总是磕磕绊绊地跟在我后面,不知何时便消失了影踪,神色黯淡地混杂在围观的人群中。

  “我相信只要我有机会去玩那个侍魂,我一样无敌。”我得意洋洋地对疯子说。“当然,”疯子点点头,“其实我、我也行的。”我不置可否地笑了笑。

  暑假很快地过去了,在疯子的爸妈努力下,他能够自费就读我所在的省重点高中,这让我们欣喜若狂。离开了生活多年的家,我们双双象被放生到大海的鱼,哧溜一下就钻进了水里,痛快地畅游起来。学校宿舍的周边是没有像样的游戏室的,我们总会在放学后冲向一两里开外。“玩点格斗吧。”我说,疯子犹豫了片刻,缝纫机似的点了点头。于是我的橘右京切苹果一样切着疯子的霸王丸。

  但我终于遇到了真正的高手。一个面黄肌瘦的孩子手里的牙神以攻代守,把我打得满地爪牙,橘右京频频的咳嗽令我愤怒地睁红了眼睛。我发誓要把侍魂练的炉火纯青,背出招表—观摩—练习成了我的三点一线,我把疯子抛在了一边。他形容枯槁,精神萎靡。但我的眼光仍坚定地掠过了他——从此以后我们一人一机,不再共通闯关。

  在省重点高中,我在学习上的优势开始变得不起眼,随着成为最强游戏玩家的欲望透入骨髓,我在班上的名次从入校时的第七名跌到了有史以来最惨的四十七名。但我不以为意。因为我终于能够再次切苹果一样切那个孩子手里的牙神,让筋肉强健的牙神变得和他一样面黄肌瘦,橘右京的咳嗽变成了悦耳的胜利之音。我毕竟是天才。但是天才也有天才的烦恼——长时间的游戏令我我手头拮据、粮食紧缺。这时疯子站在我的身边。

  “玩点格斗吧。”我这样要求疯子,疯子拨浪鼓一样地摇着头:“那没意思。”于是我就这样被疯子慢慢改变了过来,从一个天才格斗玩家退化成了庸俗的通关型玩家,没办法,谁叫大多数时候都是疯子付帐的呢。疯子的脸色日渐红润起来。但我开始觉得无聊,通了一遍又一遍后,我*着墙壁打盹,然后醒过来看看课本备考,时而瞥一眼正奋力通关的疯子,用讥讽的话语刺激他几句。

  在最后的高考上,托疯子的福,我那有所回升的成绩终于助我考上了一所二流的大学,而疯子却名落孙山,同样败在了英语和语文上,最后选择了一条自考的路,虽然我们已经不能在一个学校,但是仍然在一个城市,一个陌生的大城市。这里的游戏吧琳琅满目,五光十色,我在周末的时候就会跑到疯子那里去玩三角洲,疯子也挺喜欢,把它当作通关游戏来玩,对此我不屑一顾,我沉醉在狙击枪点掉敌人的快感中——前提是,敌人不是电脑,是一个真正的对手。然而三角洲尽管有趣,但毕竟不是非常完善,于是我瞄准了一款注定能充分发挥我才智的极品游戏——星际争霸。

  大学的课是可上可不上的,我除了周末还是会按时去疯子那里,平常的晚上也都泡在隐蔽的电脑室里,磨练着技能。星际是一种非常讲究技巧的游戏,除了灵活的操作,还需要灵活的头脑,我如饥似渴地阅读着高手战报,精心锤炼着我的实力,终于能在周围一片网吧中打出了点名声。但是每次疯子和我在一起的时候,都会央求我:“和我一、一起打电、电脑吧。”对此我几乎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我会带着非常傲慢的口吻拒绝道:“现在以我的水平,一打十个电脑都没有问题,你当星际也是通关游戏啊?”“别、别老研究那些,星、星际本来就、就是通关游戏。”疯子结结巴巴地说。“哎,孺子不可教。”我耸了耸肩膀。随着我的努力,我和疯子在游戏实力上的差距越来越大,如果说当年疯子还能挂着几条命跟在我身后追赶一阵,那么现在,他连追赶的资格都已经丧失了。

  然而我已经不是孩子时代的天才了,那时的天才能够轻松地把功课与游戏玩弄于股掌之上,现在我发现自己越来越吃力。功课上出现越来越多的红灯让我不禁怀疑我的智力有所下降,但是在星际争霸上的成功却证明了我的头脑仍然无敌,我或许会败给对手一场,但是在五战三胜的场次中我从未输给过我遇见的对手,因为输两场已经足够我摸清对手的套路和实力,再对症下药,一举击溃。

  我到疯子那里去得越来越少了,经常能看到疯子的书桌上摆着厚厚的计算机书籍。“干吗那,疯子?”“嘿嘿,我、我喜欢这方面的东、东西。”疯子看到我来了就会马上放下书,带我去电脑室。

  “最近有练星际吗?”我问道。“有、有啊,”疯子回答道,“和以前玩、玩魂斗罗一样,天、天天都玩呢。”“那好啊,咱们打一场。”疯子犹豫了片刻,点了点头。

  但是当我的飞龙排着整整齐齐的队伍飞到疯子的基地里时,发现疯子一个兵都没,造满了光子炮,把自己活生生地围了三四圈。我登时就火了:“有这么打星际的吗?”接着就退出了游戏。“电脑一向造兵很猛的,所以我晚些出兵嘛。”疯子嘿嘿地笑着。

  毕业了。锅碗瓢盆砸出了礼炮的齐鸣,狂欢和怒吼合奏成毕业的盛典,我也一样疯狂着,为终于结束了四年的大学生活欢呼雀跃。但是,当一切都安静下来,当人们忙忙碌碌地奔走在就业市场,签订合同、相互送别时,我感到一种令人畏惧的空虚。我一无所能,一无所有,前方黯淡无光。这种空虚象极了我和疯子在暗黑的地下城里奔跑的场景,疯子的野蛮人那时总会冲到最前面,我的亚马逊嗖嗖地射出致命的弓箭。他总是容易挂掉,而我总是灵巧地闪避着敌人的攻击。于是我去找疯子。

  他正在收拾行李,疯子被广州的一家做电脑硬件的企业录用了。他看到了我,赶紧停下了手里的活,陪我走了出去。寂静的校园里,知了不知疲倦地鸣叫着。

  “除了星际,我什么都不会,我是不是该做职业高手呢?”我当着疯子的面,自嘲地说。疯子沉默了很久,说道:“别、别老研究那些,星际本、本来就是通关游戏。”“疯子,你马上就要去广州了,咱们以后就很少能一起打游戏了。”疯子嘿嘿地笑着,眼里放着光彩:“不、不会的,咱、咱们可以在网上联、联机通关嘛,通、通关好玩啊。”我长长地叹了口气,眼神变得迷离起来:“疯子,你现在是‘高手’了,游戏里我是高手,可是现实中我是一个大菜鸟,借命都通不了关的那种。”疯子拍了拍我的肩膀:“其实,你、你也行的。”

  我在疯子的宿舍里住了三天,直到送走了疯子。月台上,我们嘻嘻哈哈地互相击打,但是火车开动的刹那,我的泪水无端地纷纷洒落,接着被炎热的日光蒸发。那是个同样的夏天,那年我二十二,疯子二十三。

  我决意留在这个城市里继续深造,我选择了软件开发作为考研的方向,之所以这样我想你们都能想到,是因为疯子是做硬件的。我们一定会配合得很默契,就像这十八年来一样。疯子,等着我,咱们还会一同通关,在人生之路上,以游戏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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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作品 游戏人生纵横谈

  

  活了几十个年头,掐指算来,玩了不少的游戏。要说虚度人生,倒也许真的是虚度了一些。我寻思着电子竞技虽然说不能完全等同于游戏,毕竟也是游戏的一类,这篇文章发在这里也不能算完全离题,关于游戏和人生,我边玩边想,觉得是该找个时间好好记录一下,整理一下。

  从来不觉得玩游戏是一件可悲可耻的事情,但现实就是很无奈,即使是好容易放假回家打开电脑摸出几张盘准备爽爽几个老游戏的时候,老妈的眼光就飘忽迷离地钉在我背心后头了,不用回头我就知道了,灼得我后脑勺都是疼的我能不知道嘛。在那辈人的眼里,一看到那花里胡哨的画面就判定是游戏,一判定是游戏立马就有“游戏猛于虎”的强烈意识开始作祟,这时我只好按下老板键,暂时避其锋芒。

  游戏做错了什么?当然没有。要有错,那也是错在人,所以,我拼尽全力,抖擞精神,集数年义务教育之小成,针对游戏对人生的借鉴和价值进行了浅薄的探讨,也算为继续游戏找到了合适的理由。

  RPG

  角色扮演游戏绝对是游戏界的百年老大,无论世界怎样变换,角色扮演游戏总是精品极品层出不穷,究其原因,我想应该可以这样来分析。

  角色扮演游戏,从其本质上来说,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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