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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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年- 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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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今天跑了一天?”
  “从大清早起。”
  “还有昨天?”
  “还有前天。”
  “我明白了。您是从东弗龙和莫尔丹那边过来的。”
  “还有阿弗朗什。”
  “我看,公民,您该休息休息了。您一定很累。您的马也肯定累了。”
  “马可以累,人可不能累。”
  客店老板又盯着旅客。这是一张严肃、沉着而严厉的面孔,头发呈灰白色。
  老板朝荒寂无人的大路看了一眼,说道:
  “您就这样一个人赶路?”
  “我有护卫。”
  “在哪里?”
  “我的马刀和枪。”
  客店老板给马提来一桶水。马饮水时,他又端详客人,心里想:
  “不管怎么样,他像是教士。”
  客人问道:
  “您说多尔那边在打仗?”
  “是的。正在开战哩。”
  “谁和谁打?”
  “一位前贵族和另一位前贵族。”
  “你是说…”
  “一位拥护共和国的前贵族和一位拥护国王的前贵族。”
  “可现在没有国王了。”
  “还有太子呢。这两位前贵族还是亲戚哩,真是怪事。”
  客人注意地听。老板继续说:
  “他们两人一老一少,是叔爷和侄孙。叔爷是保皇派,侄孙是革命派。叔爷指挥白军,侄孙指挥蓝军。呵!他们可是毫不留情。这是你死我活的战争。”
  “你死我活?”
  “是的,公民,您瞧,您想看看他们相互的见面礼吗?这张告示是那老头下令到处张贴的,每座房屋、每棵树上都有,连找门上也贴了一张。”
  老板把灯移近贴在一扇门板上的一张纸。这告示是用特大号字写的,客人的视线越过坐骑,可以看到:
  德·郎特纳克侯爵荣幸地通知其侄孙德·丰特内矛爵:侯
  爵先生如有幸抓获子爵先生,将坚决予以枪决。
  “这里还有对方的回答呢。”老板接着说。
  他转过身,用灯照亮另一张告示,它贴在另一扇门上,与前一张告示相呼应。上面写道:
  戈万通知朗特纳克,一旦抓住他将立即枪决。
  老板继续说:
  “第一张告示是昨天贴到我门上的。今早又贴上了第二张告示。真是针锋相对。”
  客人低声说了几句话,仿佛在自言自语,老板听见了,但不明白是什么意思:
  “对,这不仅仅是国内战争,还是家内战争。应该这样。不错。民族的振兴需要这种代价。”
  客人盯着第二张告示,手举到帽檐向它致敬。
  老板继续说:
  “您瞧瞧,公民,是这么回事,城市和大镇上的人拥护革命,乡下人反对革命,也可以说城里人是法国人,乡下人是布列塔尼人。乡下人说我们笨手笨脚,我们说他们土里土气。贵族和教士站在他们那边。”
  “不是所有的贵族和教士吧。”
  “那当然,公民。我们这里不就有一位子爵反对一位候爵吗?”
  接着他又自言自语:
  “而且和我说话的这位大概就是教土。”
  客人问道:
  “这两个人中间谁占了上风呢?”
  “到现在为止是子爵,当然很不容易。老头子很厉害。他们是本地的贵族,戈万家族。这个家族分两个支系,大系的家长是德·朗特纳克侯爵,小系的家长是戈万子爵,他们今天互相拼打。这样的事树木是不会干的,但人却干得出来。这位德·朗特纳克侯爵在布列塔尼很有势力。在农民眼中他是五公。他登陆那一天,一下子就招集了八千人,不出一个星期就有三百个教区参加暴动。他要是能占领一小段海岸,英国人就会登陆。
  幸好他这位侄孙在那里,真是巧事。戈万指挥共和军把叔爷给顶了回去。朗特纳克登陆以后,屠杀了一批俘虏,还枪毙了两个女人,其中一个女人有三个孩子,一营巴黎士兵曾经收养了孩子,所以对这次枪杀十分气愤。这个营叫作红色无檐帽营,它剩下的人不多,但打起仗来是猛虎,他们加入了戈万的部队,所到之处,势如破竹。他们要为那两个女人报仇,要找回那三个孩子。他们不知道那个老头把孩子们弄到哪里去了,所以特别恼火。要是没有那三个孩子,这场仗也许还不至于打到这个地步。子爵是位好心、善良的年轻人,但候爵是位可怕的老头,农民们管这一仗叫作圣米歇尔和贝尔泽布①之战。
  您大概知道圣米歇尔是本地的天使吧。在海湾里,在海水中间,有一座山是属于他的。
  据说他打败了魔鬼,把它埋在另一座山下,它离这里不远,叫作通布莱。“
  “是的,”客人喃喃说,“TumbaBeleni②,即贝勒吕斯、贝吕斯、贝尔、贝利阿、贝尔泽布之墓。”
  ①在基督教中分别为大天使和大魔鬼。
  ②拉丁文。
  “看来您了解情况。”主人说,然后又自言自语,“显然他懂拉丁文,他是教士。”
  他又对客人说:
  “是呀,公民,在农民看来,天使与魔鬼又开战了。当然,他们认为保皇派将军是天使,革命党指挥它是魔鬼,其实哩,要是真有魔鬼,那该是朗特纳克,要是真有天使,那该是戈万。您不吃点什么吗,公民?”
  “我有一壶水和一块面包。您还是给我讲讲多尔的事吧。”
  “是这样的。戈万指挥海岸军中的远征队。朗特纳克想在各处发动暴动,让下诺曼底支援布列塔尼,好向皮特敞开国门,用两万英国人和二十万农民来支援旺代大军。戈万粉碎了这个计划。他坚守海岸,将朗特纳克赶向内陆,将英国人赶下了海。朗特纳克到过这里,被他赶跑了。他夺回了蓬托博,把朗特纳克赶出了阿弗朗什,赶出了维尔迪厄,使他到不了格朗维尔,而且想方设法将他赶进富热尔森林,好围困起来。昨天一切还很顺利。戈万率领部队到过这里。但是,形势突变。那位狡猾的老头进行突然袭击,据说是朝多尔方向去的。如果他占领多尔,将大炮——他是有大炮的——摆上多尔山,那么英国人就可以在这个海岸登陆,一切就都完了。戈万是有头脑的人,他一看情况紧急,顾不得向上请示和等待命令,当机立断,下令备鞍上马,套上炮车,拉上队伍就出击。
  就这样,当朗特纳克扑向多尔时,戈万扑向朗特纳克。这两个布列塔尼人将在多尔相互拼杀。这将是一场凶猛的拼杀。他们现在已经开始了。“
  “从这里去多尔要多久?”
  “部队带上给养车,至少得走三小时。不过他们已经到了多尔。”
  客人侧耳细听,说道:
  “确实,我仿佛听见炮声。”
  主人也仔细听:
  “不错,公民,还有排射的枪声,像是撕布的声音。您该在这里过夜,去那边没有好处。”
  “我没法停下来。我得赶路。”
  “您错了。我不知道您要办什么事,但是去那边太危险,除非这关系到您在世上最珍惜的……”
  “的确如此。”客人说。
  “……譬如您的儿子……”
  “差不多吧。”客人说。
  老板抬起头自言自语:
  “可这位公民像是一位教士。”
  他想了一下又喃喃说:“不过教士也会有孩子呀。”
  “给我套马吧,”客人说,“我该付多少钱?”
  他付了钱。
  老板将食槽和水桶放到墙边,走回来说:
  “既然您一定要走,那么听听我的劝告吧。您显然要去圣马洛,但不要从多尔走。
  去圣马洛有两条路,一条路走多尔,一条路顺海岸。两条路都不近。顺海岸要经过布雷埃尼的圣乔治、谢吕埃克斯、伊雷尔埃维维埃。您从多尔北面,康卡尔南面过去。公民,您走完这条街就看见两条大路,左边那条路去多尔,右边那条路去布雷埃尼的圣乔治;您听我说,如果您去多尔,肯定会遇上屠杀,所以别向左转,要向右转。“
  “谢谢您。”客人说。
  接着他便策马飞驰而去。
  天已经黑了,他钻进黑暗中。
  他在老板的视线中消失了。
  他来到街尾那两条路的叉口,听见客店老板在远处喊道:
  “向右转!”
  他向左转。
  二 多尔
  按照教堂文件的描述,多尔是布列塔尼的西班牙式法国城市。其实它不是一座城,而是一条街,一条古老的哥特式大街,左右两侧都是带木柱的房屋,房屋错落不齐,因此在这条宽敞的街上形成岬角和拐角。城里的其他部分是纵横交错的小巷,它们与中心大街相连,犹如小溪汇入大河。多尔城位于多尔山脚下,它没有设防,既无城门,也无城墙,因此无法抵御围困者,但是那条街倒是可以抵挡一阵。房屋形成的脚角——五十年前还在——以及大街两旁的往廊使大街成为坚固可守的战场。有多少房屋就有多少堡垒,入侵者必须逐一攻克。老菜市场大致位于大街中段。
  克鲁瓦布朗夏尔客店的老板说对了。在他说话的当时,多尔城已陷入狂暴的混乱之中。早上抵达的白军和晚上突然赶到的蓝军,双方突然展开了夜战,但力量悬殊,白军有六千人,蓝军只有一千五百人,但都同样顽强。引人注目的是,这一千五百人竟向那六千人发动进攻。
  一边是嘈乱的人群,另一边是军队。一边是六千名农民,他们的皮短衣上挂着心形的耶稣像,圆帽上系着白色饰带,袖章上写着基督教箴言,腰带上吊着念珠;他们手中的长柄叉多于马刀,他们还有术带刺刀的长枪;他们用粗绳拖着大炮。他们装备简陋,纪律松弛,武器粗劣,但却十分狂热。另一边是一千五百名士兵,他们头戴三色帽徽的三角帽,身穿大垂尾、大翻领的上装,挂着交叉的武装带,手持铜柄短马刀和上了刺刀的长枪。他们训练有素,排列整齐,既顺从又狂暴,善于指挥也善于服从。他们也是志愿兵,然而是革命派的志愿兵。他们穿着破旧,光着脚。农民游侠们为的是君主政体,赤脚英雄们为的是革命,双方的首领是队伍的灵魂,保皇派那边是位老者,共和派这边是位青年;一边是朗特纳克,一边是戈万。
  革命有丹东、圣茹斯特、罗伯斯比尔这样的年轻巨人,也有奥什、马尔索这样的理想青年,戈万属于后一类人物。
  戈万三十岁,高大魁梧,眼神像先知一样深沉,笑起来像小孩。他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咒发誓。他打仗时随身带着梳洗用具,特别在意自己的指甲、牙齿和那头棕色秀发。
  行军休息时,他亲自将身上那件布满弹孔、盖满尘土的队长制服脱下来拍打。他在战场上一向勇猛冲杀,但从未受过伤。他的声音柔和,但下命令时会突然变得宏亮。他身先士卒,不论是刮风下雨还是下雪,都裹着斗篷,将可爱的头枕在石上,席地而卧。这是一颗英勇无邪的心灵,但拿起军刀他便改变了容貌。他有一种女性的神情,在战争中这是很可怕的。
  此外他爱沉思,善哲理,是位年轻的贤人。他的容貌像阿尔西比阿德①,谈吐像苏格拉底。
  ①公元前五世纪的雅典将军,苏格拉底的学生。
  在法国革命这样巨大的突变中,这位年轻人立刻成了军事首领。
  他训练的部队和罗马军团一样,是一个兵种齐全的小军团,由步兵和骑兵组成,还有侦察兵、工程兵、坑道兵、架桥兵。罗马兵团有投射器,他的兵团有大炮。牵引牢固的三门大炮使他的部队既强大又灵活。
  朗特纳克也是军事领袖,不仅如此,他更审慎也更大胆。与年轻英雄相比,真正的老英雄更为冷静,因为他们远离黎明,也更为大胆,因为他们接近死亡。他们有什么可以失去的呢?微不足道的东西。因此朗特纳克的计谋既勇猛又巧妙。然而,在这一老一少的顽强搏斗中,总的来说,戈万几乎一直占上风。这多半是靠运气。所有的好运,即使是可怕的好运,都属于年轻人。胜利像是一位少女。
  朗特纳克对戈万十分愤怒,首先是因为戈万打败了他,其次是因为戈万是他的亲戚。
  这个戈万!这个淘气鬼!怎么会成为雅各宾派呢?侯爵没有子女,所以戈万是他的继承人,侄孙,几乎是亲孙子!
  “呵!”这位几乎是祖父的人说,“我要是抓住他,会把他当狗一样打死!”
  这位德·朗特纳克候爵使共和国忐忑不安不是没有原因的。他一登陆便令人震惊。
  他的名字像导火线一样迅速燃遍反叛的旺代,他立即成为叛乱中心。在这种性质的叛乱中,首领们各有各的丛林和沟壑,相互妒嫉,必须有一位站在高处统观一切的人,才能将地位相等又力量分散的首领们集合起来。几乎所有的森林首领都向朗特纳克靠拢,而且,无论是远是近,都服从他。只有一位首领离开了他,就是率先迎接他的加瓦尔,为什么呢?因为加瓦尔是位心腹。旧的内战体制中的一切秘密,他都了如指掌,他还参与了其中的一切方案,而这正是朗特纳克要取消、要换掉的东西。心腹是不能继承的。拉鲁阿里的鞋不适合朗特纳克的脚。加瓦尔投奔了邦尚。
  朗特纳克,作为军人,崇尚脏特烈二世的作风,他想将大战与小战结合起来。他既不要天主教和国王大军那种“混乱的集中兵力”,因为它肯定会溃败,也不要荆棘矮林中的分散兵力,因为它只能骚扰而无力击溃敌人。游击战起不了或很难起决定性作用。
  你最初是向共和国发动进攻,但你最后不过是抢劫了一辆驿车。朗特纳克所理解的布列塔尼战争,既不是拉罗什雅克兰的平原战,也不是让·朱安的森林战,既不是旺代叛乱,也不是朱安党叛乱。他要求的是真正的战争,利用农民,但以士兵作为后盾。他在战略上依靠集结的农民,在战术上依靠军队。农民队伍能迅速集结迅速分散,这有利于进攻、埋伏和偷袭,但他觉得这种队伍变化无常,仿佛是他手中的水。在这种飘忽不定的、分散的战争中,他想建立一个牢靠的支撑点,除了野蛮的森林部队以外再拥有一支正规军,并使它成为农民战争的枢轴。这是深刻而可怕的念头。如果它得以实现,旺代将是无法攻克的。
  然而,去哪里寻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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