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钞票比男人重要。谁动了我的男人,我顶多挠他满脸花;要是谁动了我的钞票,我非得破他硫酸。
呼,还好,银行只是通知我有人给我转了一元钱。半夜三更的有人给我转账,还只转了一元钱,真是天下奇闻,好奇心促使我看了看备注。
“你曾说过,最美的情话是写在转账备注栏里的。我爱你小兔,无论我做什么只是因为我爱你,你能原谅我吗?我想了整整一天,才想到这个道歉的办法。我在家里等你回来。”
Mb,这是哪家银行,备注栏里竟然让写这么多字。
不过冷月的话还是让我心软了下来。
陈清见我看手机看得过于专心,又俯过来吻我,我下意识的往后一躲,他的嘴唇划过了我的脸颊。气氛一下子变得尴尬异常。
“太晚了,我想回家了。”我试探着说道。
“我送你回去。”陈清豁达的说道。“走之前喝杯酒吧,我的珍藏的。”
说着他走到酒柜旁,倒了两杯红酒。
虽然我完全不懂红酒那一套,但为了安抚他的情绪,我还是接过一杯,笑着喝了一口。酒刚进口,我的上颚刺痛起来,我马上把酒吐到了杯子里。
“我可能有点喝不惯。”我带着几分疑惑看着陈清。
陈清并没有怪我的意思,他慢慢的放下酒杯说道:“我真希望你能喝的惯。”
然后,猛地把我按在沙发上,掐住我的脖子。
这是为什么?他要干嘛?无数的问号冲进我的大脑。
可现实由不得我多想,陈青的手越来越紧,我的大脑完全得不到供氧,他难道要掐死我吗?
“小兔,我本不想这样的,但你男友实在是太精明了,逼得我要提早动手。”陈清的声音里充满了悲伤,可手上的力气却一点没减。
狐狸毛手链!
我早该想到。冷月曾和我说过,只要我有危险,手链就会自动提醒他。陈清再次出现后,每一次要和我亲热的时候,手链总是发紧,冷月就会及时的出现。可恨我一直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可冷月为什么也不提醒我呢?陈清看来早就知道了手链的事情,他今天的所作所为就是为了骗我摘下手链吗?
我拼命的挣扎,可他的手就像钢铸的一样,紧紧的箍住我的脖子。
在这个生死之间的危急关头,我做出了一个重大决定,我决定在他把我掐晕之前,装晕。因为电视剧里装晕总会听到很多秘密的。
我慢慢放松自己的手脚,然后眼睛一闭,装着晕了过去。想我军训的时候,经常帮助其他的女生排练晕倒,对这套技能还是很熟练的。瞒过陈清应该是不成问题。
陈清看我昏了过去,马上松开了手,看来他还不想要我的命。
他伸手探了探我的鼻息,然后把我抱了起来,我感觉他是在往楼上走。果然,他抱着我进了卧室,把我放在了床上,我都能闻到他枕头上的味道。
他费这么大事难道就想QJ我?
陈清把我放在床上,然后就坐在床边一动不动。他不动我也不敢动,我尽量放松身体,呼吸自然,装成一副不省人事的样子。过了一会儿,陈清竟然摸着我的头发自言自语起来:“我老了,人越老的时候就越怕死,在矿井下我说的话都是真的,可那时的真心抵挡不了长生的诱惑。小林虽然不是个好人,但却很少说谎,你应该相信他的。”
说完,他就站了起来,随后我就闻到了一种熟悉的味道。
这种味道,让我的心彻底凉了下来。灯油,就是那晚陈清为了控制女鬼魂魄点的那些灯油的味道。原来他对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我的内丹。
我不能就这么束手待毙,冷月已经指望不上了,这次全靠我自己了。可我那几招陈清都了如指掌,怎么办呢?对了,床头灯!
陈清点完了灯,又回到了床上,叹了口气,开始解我衣服上的带子。我看准这个时机,猛地睁开眼睛,拿起台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向陈清的头上砸去。
奢侈品的好处在这时展现了出来,精细的做工,过硬的品质,让陈清的血立马喷到我的身上。在这种你死我活的时刻,我丝毫没有手软,一脚把他蹬开,把台灯扔到他的身上,转身就往楼下跑。
我还是低估了陈清的战斗力,我刚跑到走廊,他就连滚带爬的追了出来。他一把扣住我的脚腕,向后一拉,我再次趴到了地上。陈清满脸鲜血的爬到我面前,一个耳光打在我脸上。
我从来不知道被人打耳光是这么恐怖的事情。我能感觉到鲜血从鼻子里喷了出来,嘴巴里也咸咸的的。眼前一片雪花点,我第一次感受到了什么叫做眼冒金星。这一耳光让我彻底的失去了反抗能力。
陈清已经失去了耐心,他连把我拉回卧室的心情都没有,直接在走廊里扯我的小短裤。真是上天庇佑,这条裤子我穿的时候费尽了力气,他想脱下来也得费一番功夫。果不其然,陈清拽了几下,都没扯开扣子。【。52dzs。】
这短短的几秒钟给了我喘息的时间,我攒足了力气,对他施了一个定身咒,然后狠狠的踹了他一脚,再然后,我从楼梯上滚了下去。我忽略了作用力与反作用力的事情,真是一场由于不好好学习引起的悲剧。
虽然楼梯只有二十几级,但躺在地上的我疼得全身都不能动了。我现在想跑跑不了,想喊也喊不出,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陈清,微笑的擦着脸上的血迹,一步步地走下来。
看来今天是我在三界中存在的最后一天了。
“你下手真狠,我差点就被你打死了,不过我最喜欢的就是你这点。”陈清无比温柔的帮我擦着脸上的血。
我的嗓子已经被他掐的水肿得说不出话来,只能发出一点咿呀的声响。
“别怕,咱们只要再做一次矿井里面做过的事,我就能得到内丹,而你也再也不用受轮回之苦了。”
“你怎么不自绝于天下好不用受轮回之苦呢?”我心里暗骂道。
历史告诉我们说,枪杆子里出政权,骂人是没有用的。我心里骂的欢,可陈清手上动的快,他把我拦腰一抱,放在了沙发上。
我人生的最后一次xxoo连个大床都没捞到,想起这点我就悲从中来,眼泪啊,顺着眼角狂流不止。我想最后挣扎一下,可那二十几级楼梯摔得我像瘫痪了一样,除了诅咒陈清马上风之外啥也干不了。
就在我万念俱灰,闭上眼睛,打算弄一个死亡诅咒的时候,陈清突然从我身上飞开。我睁眼一看,一个穿呢子大衣带礼帽的男人,不,男鬼,死死的抓住了陈清的脖子。
他是从哪来的?他为什么要救我?
我想他的脸望去,礼帽男看起来很年轻,二十多岁的样子,浓浓的眉毛,大大的眼睛,高挺的鼻子。一眼望去很有亲切感。
礼帽男的搭救暂时缓解了我的危机,可陈清也不是吃干饭的,他向礼帽男发了一束阴火,礼帽男的身体内顿时着了火。我知道,这阴火是专门用来烧人魂魄,一炷香的功夫就能把人的魂魄烧的干干净净。看来陈清身上并没有带什么厉害的东西,否则他也不会用这么慢的发自来对付礼帽男。
体内的阴火,让礼帽男皱起了眉头,他极力忍着痛苦,死死的掐住陈清的脖子。可看他的样子好像坚持不了多久了,如果他现在松开手,还是可以躲开阴火的。
我静静的盯着他,盯着他皱紧紧的眉头,然后眼泪不能控制的往外涌。我已经知道他是谁了,他是我外公。
你有没有过,为了一个人放弃一种食物,改变一些习惯,埋藏一段记忆?
我就有过,在我大学毕业的那一年,最最疼爱我的外公去世了。自此之后,我再也不能吃他曾为我做的菜,看他曾经给我读过的书,走他牵着我走过的那些路。我再也不敢闻茉莉花的香味,再也不敢看街上的老年人,我甚至连梦见他的勇气都没有。
每次想起他,我都会泪流满面、无法呼吸,想起他的音容笑貌,我小指甲都是疼的。我藏起他送给我的所有东西,不许任何人在我面前提起。我永远也不能接受他已经不在的这个事实,我拼命的想忘记这件事。
每年过年的时候,我都会产生幻觉,觉得他就躺在里屋,我进去就能看见他。我做了守门人之后,很多次想去见见他,可是我没有勇气。
外公在我的印象里就应该是瘦弱的身躯,白花花的胡子,满脸的皱纹,我从来没想过,他也曾这么年轻。
痛苦和力量一起从我的心里涌出来,我坐起来,慢慢的走向我进门时脱掉的鞋子,捡起来,狠狠的把鞋跟插到陈清的脖子里,然后拔出来。
鲜血从陈清的的脖子里喷到了房顶上,我双腿一软坐在了地上。陈清赶忙收回了阴火,两只手捂住脖子上的伤口,然后迅速的后退,消失在茫茫的夜色中。
外公对我笑了笑,从桌上拿起一块巧克力放在我手心。小时候我每次生病外公都会给我买一大块巧克力,让我一直吃到病好。
外公是这个世界上最爱我的那个人,他对我的爱从来就没有所图,他甚至都没要求我爱他。他永远都知道我在哪,他永远都会在危险的时候挡在我面前。
我拿着那块巧克力,静静的看着外公消失在夜色中。我知道,他要去投胎了,来看我应该是他最后一个心愿,我真的再也不会见到他了。
外公走后,我爬到包旁边,拿出冷月送给我的那条手链。没过多久,冷月来了,再一会儿,警察和二太太也来了。警察看着满屋的打斗痕迹和口不能言手不能书的我,又听了一会儿二太太的哭诉,断定,这场预谋已久的绑架伤人案,是二太太的对头做的。
等我能作笔录的时候,我早就和冷月把故事编的天衣无缝,所有的人都认为我是被无故牵连。公司为此特意给我记了个工伤,不仅住院费全报,连工资都照发,当然这些都是由二太太买单。
在我养伤的期间,冷月什么都没有说,我也什么都没有问。有一个人能在你受伤、生病、软弱、痛苦的时候一直陪在你身边,即使他对你有所隐瞒又有什么关系呢!
等我能下床之后,我卖掉了陈清送我的手链,给冷月换了台马自达。
我知道大家都觉得我会扔掉那条差点让我送命的钻石手链,但是,子曾经曰过,恨男人吧,但别恨他们钱。
=====================七夕完============================
第六章 祠堂
我的鼻青脸肿,我的身心俱疲,我的痛苦不堪,都没能阻止十一黄金周的到来。
我本想让冷月开着他的新车送我回家,顺便见见我父母,可哪想到冷月一口拒绝。他说他要趁着十一假期回家一趟,看望他妹妹的孩子。呸,骗谁呢?他妹妹刚结婚几天啊,哪来的孩子啊?
不过冷月说,车他不开走,但以我的技术最好也不要自己开回去。他同时表示,此去山高路远,难以对我照顾,让我自己小心。我看了看自己刚刚消肿的脸,估量了一下,陈清伤的比我重,好的肯定没我快,这次回家应该没有危险。
冷月的护送没戏了,我只好又重新回到了黄牛叔叔的怀抱,加了50块买了张回家的车票。
回到家里我妈认为我因公受伤的脸有碍视觉,怕别人认为她在痛骂我爸的时候,还对我家暴(其实她到不怕警察,主要是怕别人误会她更年期),就把我打发去陪我奶奶了。而我奶奶看我一脸死相,给我擦了点祖传消肿秘方后,决定带我回老家散散心,青山绿水的还可以陶冶一下情操。
其实,我很不想回老家(虽然我一次都没回去过)。原因很简单,所有晚辈第一次去祖宅,都要在祠堂里住一晚,凭我这走到那死到那的明,不碰到点怪事都对不起各位了。
但奶命难为,于是乎,身兼保镖、保姆、护士等多项功能的我,就陪着奶奶一起回了老家。
我姓莫,我爷爷也姓莫,我爷爷的爷爷当然还姓莫,虽然我不知道他叫莫什么。
说起我这位叫莫什么的祖宗,他可是我们家祖坟冒青烟的代表。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我们家世世代代都是地里刨食的小地主,连个秀才都没出过。到我我这位莫祖宗这代,他竟然宇宙大爆发,考上了举人,而且那年他刚刚20岁。大家看看范进那位大叔中举后那癫狂的样子,就知道在那个社会,中举是件多么happy的事了。
可是,事情往往不会一帆风顺的。莫祖宗由于从小娇生惯养,幼年的寒窗苦读,他的身体变得很是孱弱。于是乎,他在大力的搜刮民脂民膏,重建了祖宅之后就两眼一闭两腿一蹬,留下一屋子孤儿寡母离开了人世。真是国家之幸,人民之福啊。
莫祖宗29岁就离开了这个万恶的世界,留下了一个老婆和两个嗷嗷待哺的儿子。他走后,我们的莫太太奶奶(谁知道这个称呼对不对)就掌管了整个莫家。她年少丧夫,对两个儿子娇惯的不行,把他们当成全部的希望。
这就是慈母多败儿的由来。
莫祖宗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叫莫亭,二儿子叫莫留(这名字起的太不吉利了),莫留就是我太爷爷。他们俩在太太奶奶的娇惯下,迅速的成为两个有文化没道德,更没纪律的二世祖。大太爷爷莫亭,那是仗着自己家里有钱,长的英俊,会写几首打油诗,每天留恋花丛。当然在那个年代泡良是犯法的,他只好每天游荡于风月场所,和各种社会危险分子胡混,孩子也没生出一个。
大家一定觉得大太爷爷很堕落,其实太爷爷莫留更堕落。他每天老老实实的呆在家里,守着老婆生孩子,平时的娱乐活动只有一样——抽大烟。不过当时城里有钱有势的都这么干,好像也不算什么大事。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的过下去,1931年8月的时候,太爷爷终于为莫家生了第一个儿子,也就是我爷爷。我可怜的爷爷还没满月鬼子就打进来了,整个家庭也随着这场国难陷入进退两难的地步。
鬼子进城第一件事就是搞“亲善”,他们命令城里所有的大户,每家必须派出一个人到政府担任公职。这种丢人现眼有辱祖先的事情,家家都不乐意,但为了活命也只好一家派出一个人儿子,我们家派的是我太爷爷莫留。
话说我太爷爷莫留别的本事没有,就写字好,鬼子得知太爷爷这个本事,就让他去做抄写文件之类的工作。哪知太爷爷上班第一天,早会还没开完,烟瘾就犯了,连打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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