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皆有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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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皆有价-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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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计算,一生的成本差不多是9。5万美元。

诚然,人们都可以接受生命是有价的观点,不过我们自己的生命除外。伦理学学和哲学家彼得·辛格发明了一个巧妙的实验来证明这一点:不妨考虑一下,你愿意付多少钱的保险费,让医疗保险机构提供医疗保障,以延长某个陌生人一年的生命。你愿意付100万美元吗?1000万美元行不行?你只要一开口拒绝,实际上就是给那个人的生命价值封了顶。毫不奇怪,这种定价方式往往引发争议。
我们考虑一下美国国会讨论通过并设立的“9·11”恐怖袭击事件的受害者补偿基金,它主要是给2001年世贸中心和五角大楼遭受恐怖袭击后受伤人员和死难者家属提供补偿。有慷慨激昂的因素,也夹杂着担心的成分,害怕受害者及其亲属可能把联合航空公司和美洲航空公司拖入旷日持久的大规模赔偿诉讼中。国会设立这项基金的预算上不封顶,但是,它同时意识到成本因素,所以基于受害者家庭的“经济和非经济”方面的损失,规定了严格的付款标准。这一原则把受害者的生命按照价值加以评估和量化,也就是给他们的生命定了价。身为律师、民主党前参议员与爱德华·肯尼迪办公室主任的肯尼斯·费恩伯格,由于在处理棘手事件方面有着令人瞩目的成就,被任命管理这项基金。费恩伯格1984年曾代理过落叶剂生产商的1。8亿美元赔偿案,对那些受到美军喷洒在地里的化学药剂毒害的25万越战老兵进行补偿。他还是作出让政府支付给亚伯拉罕·扎普鲁德后人1600万美元裁决的三名法官之一,该款项用来支付扎普鲁德1963年11月22日在得克萨斯州达拉斯所拍摄的26。6秒钟有关肯尼迪总统遇刺的录像。几年之后,他完成了“9·11”恐怖袭击事件的受害者补偿基金管理工作,获得奥巴马总统提名,担任白宫的“薪酬沙皇”,负责给2009年金融危机后接受纳税人金钱救助的各大银行的高管制定薪酬上限。2010年他又受命管理石油巨头英国石油公司设立的200亿美元基金,负责处理因该公司深海平台爆炸,数百万桶原油泄入墨西哥湾,对该地区造成的巨大损害进行赔偿的问题。

对费恩伯格来说,裁定“9·11”恐怖袭击事件的受害者的非经济损失很容易。他决定发给每个受害者25万美元,负责供养的亲属每人10万美元,而且他承认这纯属他的个人专断。不过测定经济损失的难度太大了。经济损失的概念就是先找出遇难者生前的工资数额,根据他或她的年龄、婚姻状况和负责供养亲属的数目综合加以测算。这种算法造成了巨大的相对差别,因为同是遇难者,一个是世贸中心北楼105层坎托·菲茨杰拉德期货代理公司的高管,每年薪酬数百万美元,另一个是同一座楼的110层“世界之窗餐厅”的厨师,来自秘鲁的非法移民,每年才挣17337美元。 费恩伯格原来的上司肯尼迪参议员告诫他:“老伙计,你起码要做到一点,别把85%的赔偿金发给15%的家庭。”且不说肯尼迪的忠告,受害者死后的不同价值已经反映出他们生前的不平等,银行家比看门人值钱,年轻人比老年人值钱。30多岁男性的生命价格大概是280万美元,而70岁以上男性的生命价格理所当然地要少60万美元。在世贸中心和五角大楼上班的女性遇难者,平均工资低于男性。这也就变相地说,她们死亡的价值,也就是费恩伯格测算的她们一生收入的总额,比男性低;她们的家庭得到的补偿金,比男性遇难者平均低37%。基金最后支付给2880位在袭击中死亡的受害者平均每人200万美元左右的赔偿。但是其中8个年薪超过400万美元的遇难者家庭平均每家得到了640万美元,而补偿最少的遇难者家庭只拿到了25万美元。

这种冷冰冰的计算使人们最大限度地感受到,圣埃克苏佩里所感叹的生命价值是何等的深不可测。恐怖袭击中的遇难者的价值要根据他们生前的经济产出来确定,因为他们死了,不能继续这种经济活动了。美国的《侵权法》使用这种手段确定受害者的伤害补偿金额,不过对于受害者家庭实际经历的损失来说,这实在是一种扭曲。

有些遇难者家属用五花八门的计算标准企图证明他们的亲人价值比别人的高。一位寡妇说,她36岁的丈夫去世给自己带来的损失远大于新婚丧夫的年轻女人。另一个则说,她丈夫是慢慢死去的,当时他用手机不停地打了很多电话,因而比那些一下子死去的人受了更多的罪,理应得到更多赔偿。“9·11”恐怖袭击事件受害者家庭补偿基金引发了两种意见的碰撞:一面是受害者家庭成员对逝去亲人价值的主张;另一面则是大众的观点,生命固然可贵,但赔偿金额总应该限定在合理的预算之内。事情的结果肯定是大家都不满意。

费恩伯格后来写了一篇关于这项工作经历的回忆录,题目是:生命的价值到底有多大?他在文中建议,如果以后国会再次起草这一类赔偿法案,应该规定所有受害者的赔偿金额一律相同。他写道:“无论是股票经纪人还是洗碗工的家庭,都应该从美国财政部领到相同金额的支票。”

也许国会这样做的部分用意是避免富人与航空公司的诉讼纠纷,其实这一点根本行不通。后来果然如此,98个最有钱的受害者家庭决定放弃赔偿金,转而与航空公司打官司,希望得到更多的赔偿。这样做虽然要花一大笔律师费,还要等更长的时间才能拿到钱,但是他们最终得到的赔偿确实更多。几年以后,有93个家庭与航空公司达成了协议,平均的赔偿金额是500万美元。法庭、政府管理者、保险公司等都在不断复制费恩伯格的那一套计算方法。政府根据各种问题的轻重缓急程度进行资源配置时,不可避免地要给公民的生命定价。单是给消防部门编制预算这件事就包含了生命的价值,把有些灾难归结为超出消防队员能力范围并且宣称要避免此类伤亡的代价太高,他们无力回天。每当通过新的产品标准或者新的工作场所安全法规,政府总要说明它的必要性,新法规可以避免多少人伤亡,同时生产商、消费者和纳税人要负担多少成本等。2006年,美国消费者安全委员会通过一项有关床垫燃烧率的新标准,根据是可以保证每100万个床垫减少1。08人死亡,避免5。23人受伤。按照每死亡一人赔偿500万美元、每受伤一人赔偿15万美元计算,结论是每个床垫可增加收益51。25美元,而由此给生产商增加的成本仅仅是每个床垫15。07美元,所以这样做是值得的。与此对比,大约20年前,受美国交通部委托的国家科学院专门小组根据《联邦安全法》建议,在所有校车上安装安全带,理由是全国每年可以减少一名学生的死亡,照这一概率计算,每个学生的生命价值大概是4000万美元。

世界上可供配置的资源有限,而急需解决的问题又太多,权衡成本与收益是不可避免的。尽管如此,这种做法还是对人们有关合理与公平的信念构成了挑战。鼓吹保护消费者安全的人们和环保人士一直激烈批评进行成本收益分析的做法,他们往往主张不惜一切代价保护大自然的恩赐。在美国,1970年通过的《清洁空气法》明确规定,国家环境保护局制定空气质量标准时不得把成本问题计算在内。

1958年,由纽约州国会议员詹姆斯·德莱尼提出的《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修正案规定,食品中不得含有任何可能使人类和动物致癌的添加剂,不管这样做的成本有多高,也不管摄入后致癌的概率是多少。直到1996年的《食品质量保护法》放松有关限制之前,德莱尼提出的修正案实际上默示,为了避免消费者从食品中摄入致癌物,不管花多少钱都可以。

对于政府的干预与成本收益挂钩,反对意见集中在一点,不管是给生态系统贴上价格标签,还是以美元为单位来计算降低致癌风险所产生的收益,都具有内在的不确定因素,无法准确衡量。在美国,持批评意见的人们仍然记得20世纪80年代里根执政时是如何应用成本收益分析法的。里根是一位坚定不移的自由市场信奉者,竭力反对政府干预经济。他在1981年第一次就职演说中宣称:“政府并不能解决问题,政府本身才是问题。”不久,他就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决定对所有的联邦法规进行成本收益分析,以评估这些法规能否带来收益,并且用这些评估结果作为依据,系统地、大规模地取消所有联邦管制。与成本收益分析法相对的是政府实行资源配置。2001年“9·11”恐怖袭击事件发生以后的7年里,美国政府耗费了3000亿美元巨资加大国土安全设施建设。但是一项有关挫败未来恐怖袭击、减少人员伤亡的分析得出的结论是,这些耗资空前的安全投入,可能挽救的每一个人的生命成本,差不多是6400万~6亿美元。

作为对恐怖袭击的应急措施,


澳大利亚在国内和国际航班上总共配备了130名空中警卫,每年大约要花费2700万澳元。这些空中警卫也不是一点用处都没有,在悉尼至凯恩斯的一次飞行中,空中警卫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把一个持刀的68岁男子打翻在地,当场制伏。不过根据2008年的一项研究,实施这一计划,每救一个人,就要耗费纳税人1。05亿美元。

所有社会都想尽力实行自我保护,降低风险,这是很自然的事。但是,如果不计成本,我们很容易就做过了头。实事求是地说,我们无法做到万无一失。人们自我保护的价格有时不能万无一失,如果坚持一丝一毫的风险也必须完全消除,这样做要花多少钱,我们可能连想也不敢想。因为弄不清某项公共政策的成本与收益,导致耗费了巨资实施干预,到头来得救的人寥寥无几,更忽视了其他政策花同样多的钱,能够使更多人受益。

在小布什执政时期,白宫行政管理和预算办公室经济师约翰·F·莫罗尔三世发表了一份对几十个法规所做的成本收益分析,其中有的成本之高,令人瞠目结舌:1985年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局关于减少职业性甲醛接触的一项法规,每年得救率仅有1%,按此计算,挽救一个人的生命成本是720亿美元。

1980年的立法设立了“超级基金”,用于治理全美范围内的严重污染地区,在人类生命价值的量化上创造了有史以来的最高纪录。自从1980年以来,该基金共拨款320亿美元,对全美几百个可能危害人类生命健康的污染地区实施了治理。不过其中有些地区根本无人居住,国家环境保护局却坚持认为这些地区也需要治理,理由是将来可能会有人居住。这些“可能定居者”的生命因此昂贵得出奇。

20世纪90年代中期有关99个超级基金治理区域的人口研究得出结论,其中只有一处存在污染引发癌症的风险,它也是环境保护局认定的风险最高的地区之一。对加州森尼维尔的西屋变压器厂遍地线路板的旧址进行清理,据分析,可能使202人终生免于癌症威胁,但是清理其他98处污染区域总共能使两人免于癌症。其中6处挽救每个人生命的隐含成本为500万~1亿美元,有67处挽救每个人生命的成本超过10亿美元。还有两处连一个人也挽救不了,因此算式的分母是零,该项成本也就是无限大。

尽管这些项目可能对环境有好处,但是对比世界上其他急需解决的问题,这样做的代价似乎太高了。我们马上可以想到新奥尔良的防洪设施,或者疟疾防治。世界银行的一项研究认为,世界卫生组织在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地区持续实施的大规模防治肺结核的计划,2006~2015年共计需要120亿美元。该计划仅仅在埃塞俄比亚一个国家就可以挽救25万人的生命,当前,埃塞俄比亚每年每10万人中就有92人死于肺结核。如果政府必须计算成本与收益,用来评估公共政策的效果,最明显的问题就是人的价值应该怎样确定。费恩伯格的做法根据对国内生产总值的贡献率测定人的价值,或许太没有人情味了。不过还有一个替代方法,就是60多年前喜剧演员杰克·本尼一句著名的台词。

1948年3月,《杰克·本尼秀》广播节目播出了美国广播史上最著名的讽刺小品。本尼从邻居家回来,路上遇到了强盗(由本尼的喜剧搭档埃迪·马尔配音)。强盗威胁说:“伙计,要钱还是要命?”小品中的本尼是个有名的守财奴,半天没回答,强盗不耐烦了,又重复了一句,“我说,你听到没有,要钱还是要命?”本尼反驳说:“急什么,我这不正在考虑嘛!”本尼的小品对这个最棘手的价值问题提出了解决办法。政府要运用成本收益分析法更好地指导政策制定和公共资源配置,只需要让人们给自己的生命定价就够了。

人们可能不愿意或者无法给自己的生命定价,不过我们天天都会面对一些多少有生命威胁的小事,给这些小事定价很容易。每天我们横穿马路时,要么安全通过,要么被卡车撞倒,我们必须在二者之间作出选择。开车不系安全带、抽烟、到日本料理店吃有毒的河豚鱼,比系上安全带、不抽烟或者吃三文鱼致死的概率要高。

丰田雅力士在市内每加仑汽油比


凯美瑞多跑7英里非常节油,价格还比凯美瑞便宜大约7000美元。但是,一旦发生撞车事故,乘坐雅力士车的死亡率比凯美瑞要高20%。

1987年,联邦政府取消了自1974年起实行的每小时55英里的速度限制,让各州自行规定高速公路的最高限速。有21个州把最高限速放宽到每小时65英里或者65英里以上,一项关于这21个州驾驶状况的研究发现,驾车人平均行驶速度提高了3。5%,在缩短了上下班交通时间的同时却提高了交通事故死亡率。研究人员的计算结果是,驾车人在较短的上下班途中开快车每节约12。5万小时就会有1个人死于车祸。按照1997年的平均社会工资和美元购买力计算,驾车人每节约154万美元,就会多1个人死于车祸。

20世纪60年代,美国经济学家托马斯·谢林建议,根据人们肯为自己的生命安全花多少钱测定他们给自己的生命定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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