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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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风-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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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雪山站起身来,兴致勃勃的绕过了大写字台:“不用送,你带我走一趟。”

林子森住在日租界里,独自占了一套小院,听着像是挺阔,其实小院非常小,院内房屋材料差劲,各方面都很不高明。叶雪山在林宅门前下了汽车,吃着五香花生米往院内走,结果一步刚迈进去,他便被门旁的大黄狗吓了一跳。定睛再一细瞧,他发现大黄狗趴在地上,竟然正在嗑瓜子!
他一边咀嚼一边盯着狗看,大黄狗抬起狗头,也是一边咀嚼一边迎着他瞧,地上散了一大片瓜子皮。林子森这时走了进来,一脚将狗踢开,然后引着他向房内走去。

林子森人挺干净,住所也不凌乱。弯腰从床底下拖出一只木箱,他打开箱盖,从中掏出一支手枪给叶雪山看。叶雪山接过手枪掂了掂,末了却是交还了回去:“子森,你留着吧,我要它实在是没有用。”
林子森把枪放回原位,又将木箱锁好推回床下,耳中就听叶雪山向外走去。拍着手上的灰尘站起身来,他扭头望向窗外,发现叶雪山正在逗弄自家黄狗。
慢慢的迈步踱到院内,他笑了一下:“少爷还和小时候一样。”
叶雪山把最后一粒花生米扔进狗嘴,然后答道:“我小时候,倒是真享了几年的福。可惜自打没了娘起,日子就是越过越惨淡了。”
林子森听他提起了娘,眼中倏忽间闪过一线黯淡的光:“太太……是怎么没的?”
叶雪山漫不经心的答道:“先是病,爹总不来,所以又加上了疯。断断续续的闹了两三年,就没了。”
话到这里,他转身面对了林子森,语重心长的说道:“疯子缠人哪!我要是爹,我也不来。”
然后他继续去逗黄狗,林子森则是静静的看着他,屏住气息,一言不发。





22

22、他的时光 。。。 
 
 
叶雪山亲自出了一趟远门,一是生意不能全部撒手交给伙计,隔三差五要去查看一番;二是带了几样漂亮礼物,顺路又到北京拜访了贺占江师长。双方乍一见面,他微笑着问道:“贺师长,还记得在下吗?”
贺占江对他一拍巴掌:“你不是那个谁吗?”随即用手指头戳向他的鼻尖:“那个谁——老顾的亲戚,姓叶,对不对?”
叶雪山不着痕迹的避开了他的手指头,点头笑道:“贺师长好记性,不过是一面之缘而已,竟然记得如此清楚。”
贺占江大摇大摆的一屁股坐下去,得意洋洋的说道:“你挺好认,一笑就——”他抬起手来,食指拇指分别在自己嘴角下方一戳:“有俩坑!”
叶雪山看了他这做派,心中立刻有了计较。自动的在贺占江对面落了座,他把手上一摞捆好的精致小礼盒放到花梨木茶几上,然后笑道:“初次登门,也不知道贺师长喜欢什么,所以就忖度着带了一点薄礼,贺师长别见笑,只算我聊表敬意吧。”
贺占江一摆手:“不用不用,没多大事,你别客气。”
叶雪山继续说道:“客气二字,我可是太不敢当,若是真讲客气,我也不敢如此贸然的登门。说老实话,自从大——顾师长走后,我就全靠着贺师长帮忙,心里感激之极,想要报答,可是贺师长什么没有?所以我思来想去的,只盼着贺师长能让我常来走动走动,如果贺师长肯去天津玩两天,让我尽一尽地主之谊,那就更好不过了。”
贺占江翘起二郎腿,坐没坐相的歪在大沙发上,倒像有点为难似的:“哎呀……你那点买卖,还不就是我一句话的事情?”他抬起一只手,接二连三的摆了又摆:“不算什么,实在不算什么。”

贺占江的言语内容,既像谦逊,又像不屑,仿佛叶雪山的生意全是屁大的事,所以万万不要放在心上——反正他是没往心里去。
叶雪山本也不是斯文人物,然而在贺占江的粗鲁面前,还是败下阵来。两人缠杂不清的直谈了半个多小时,才渐渐开始有了条理。如此又过了两个钟头,气氛变得其乐融融,贺占江决定接受叶雪山的邀请,去天津玩一趟。

叶雪山与贺占江相处得久了,发现这人有点像驴,犯起浑来简直没治,专和旁人拧着干,对错可以放在一边不管,拧着干才是第一位。好比旁人说枪能打死人,他就敢对着自己扣动扳机,宁可搭上一条命,也要犯倔犯到底。
对于这样一位手握重兵的混蛋丘八,叶雪山无可奈何,只得哄着他顺着他,小心翼翼的陪他在天津玩了一个礼拜。及至贺占江心满意足的回北京了,他竟是累得病了一场。
他近些年来很少闹病,只在北京顾宅发过两次烧,吃过药后睡一觉也就好了。可是这次昏昏沉沉的躺在大床上,他连着歇了两天都没见好。
这日傍晚时分,他似睡非睡的蜷在被窝里,脑子里一阵一阵的轰鸣,不但身上寒冷,而且动一动便是天旋地转。正是难熬之时,忽然感觉有人走进了房内。陌生的气息越来越近了,最后是一条手臂扶起了他。
他犯了糊涂,很坚定的认为这就是顾雄飞,因为这一年里,给他喂药的人就只有顾雄飞。闭着眼睛噙住药片,他梦游似的又喝了两口凉开水。瑟瑟发抖的躺回被窝,他下意识的喃喃说道:“我病了……别缠我……”
一个声音在上方响了起来:“是,少爷。”
叶雪山沉默片刻,却是慢慢睁开眼睛,哑着嗓子问道:“子森来了?”
林子森细高细高的站在床前,这时太阳已经落山了,所以他看起来面目模糊:“少爷怎么病得这么严重?”
叶雪山又问:“有事?”
林子森微微弯下了腰:“少爷睡吧,没急事,醒了再说也来得及。”
叶雪山闭上眼睛,轻轻的叹了一口气:“说吧,我虽然病了,但是心里清楚。你不说,我还惦记着。”
林子森把腰又弯得深了一些:“真没大事,就是金先生把款子送去了公司,你不在,我接下了。”
叶雪山对于自己那点既不好说也不好听的事业,是非常的看重,忍着眩晕的痛苦开动脑筋,他又拼命挣出了声音:“数目都对?”
林子森答道:“对。支票也验过了。”
叶雪山半死不活的哼道:“钱你先收着,其它的话,明天再说吧。”

林子森没有走,在客厅内的沙发上对付了一夜。翌日清晨早早起来,他用凉水洗了把脸,然后上楼去看叶雪山。
卧室的房门虚掩着,一推就开。林子森迈步进门,扑面便是一股子郁闷温吞的热空气。昨夜未曾合拢窗帘,如今阳光透过大玻璃窗,尽数照射在了床上。叶雪山仰面朝天睡得正酣,羽绒被子都被蹬到了脚下。
林子森蹑手蹑脚的走到窗边,缓缓拉拢一半窗帘,随即转身拎起被子,向上盖到叶雪山的胸口。手背轻轻贴上对方额头,他发现虽然隐隐的还是热,但温度显然比昨晚低了许多。
林子森放了心,悄无声息的下楼回家去了。

叶雪山中午醒来,就觉浑身松快了好些,头脑也彻底清醒了。心里想起林子森昨晚给自己喂水喂药,他好像是有些感动,也好像是无所谓——不知道,懒得想。
洗漱过后,他换上一身宝蓝色夹袍,自认为挺精神,便打算出门去趟林宅。哪知汽车开到半路,他却是遇上了林子森在街上和人打架!
还不是小打小闹,而是一场群殴。叶雪山放眼一望,也分不清敌我,就认得一个林子森。汽车夫一脚踩了刹车,回头请他的示下,然而他安安静静的坐在车内,只是透过车窗默默观战。

叶雪山认为林子森可能是属螃蟹的,看着一身骨头,其实骨头里面全是肉,拳脚打得虎虎生风。忽然被人一棍子抡到头上了,他也不在乎。抬手抓住木棍向怀里一带,他迎面一拳挥出去,当场打得对方口鼻喷血。
人家挂了彩,他也好不到哪里去,一线鲜血顺着鬓角流下来,滴滴答答的染红了他的衣领。叶雪山看到这里,便不声不响的推开车门下了汽车。弯下腰去深深的吸了一口长气,他抬手在嘴边围了个喇叭,拼了命的骤然喊道:“巡捕来啦!”
说来也巧,他这一嗓子还没喊完,路口那边果然赶来了一队高丽巡捕。街上混混见状,立刻闹着要散;而林子森一路连推带搡的跑过来,很识相的一步迈进汽车。叶雪山随后上去,“砰”的一声关上车门:“开车!”

叶雪山坐在车内,开口问道:“子森,你多大了,还在街上和人打架?”
林子森不住的抬手擦血,一边擦一边看了叶雪山一眼,嘴里倒是没言语。
叶雪山掏出手帕往他怀里一扔,老气横秋的又教训道:“你三十了,不是十三,怎么总像小时候一样爱动手?”
林子森这回答应了一声,拿起手帕继续抹拭头脸。
及至到了家中,他洗出两盆血水;叶雪山则是站在院内,一边逗狗一边问道:“程武还在热河吗?”
房中的林子森终于找到了头上的伤口,对着镜子敷上药粉:“少爷,我没让他回来。”
叶雪山给大黄狗扔了块水果糖,故意没剥糖纸。哪知大黄狗更精明,一舌头把糖卷进嘴里,三嚼两嚼的先吐糖纸再吃糖。
叶雪山觉出了趣味,想要摸摸它,可又嫌它脏:“他没老婆没孩子的,留哪儿都一样,让他在热河呆着吧!”
林子森走出屋子,站在门口说道:“少爷说的有理,那边应该留个人办事接应。”
叶雪山转身走到他的面前,仰脸去看他的伤;他垂下头去,头顶皮肤能够感受到叶雪山的呼吸。这很奇妙,因为叶雪山是她的儿子,他们身上流着同样的血。
林子森记得她也曾经温柔的善待过自己,他被人打得鼻青脸肿,她就向那青肿伤处轻轻吹出凉风,呵气如兰,正如此刻。
很美丽的开始,很糟糕的结束。那样一份不得见光的爱情,对于她可能只是个寂寞时的消遣,对于自己,却是贯穿整个少年时代的梦魇。她真是不好对付的,一时恼了,一时笑了,他愿意为了她去死,可是她忽然想要改恶从善,就冷酷无情的把他撵了出去,并且从此再不见他。
抬起头面对了叶雪山,他语气淡然的问道:“少爷吃早饭了吗?”
叶雪山看过林子森那混合了药粉的伤口之后,已经没了食欲:“吃是没吃,可也不饿。要是有粥,我就喝一碗。”
林子森听他这话,竟是要在自己这里吃饭的意思。一言不发的转身走去厨房,林子森开始淘米煮粥。





23

23、心有灵犀 。。。 
 
 
林子森作为一名单身汉,家里缺盐少醋,难得开伙。找出两只粗瓷大碗洗了又洗,他盛出米粥晾在灶台上,然后便要出门买几样熟食小菜回来。叶雪山从后方撵上去,一把扯住他的衣袖:“你算了吧!头破血流的还乱跑什么?我又不饿,随便吃点就行。”
林子森转过身来说道:“少爷,家里连咸菜都没有,就只喝粥?”
叶雪山把他往院里拽:“就只喝粥,别的不要。”

林子森翻出一包白糖,捏起一撮撒进碗里,把粥拌得又烂又甜。如今正值下午,太阳晒得地上暖洋洋的,叶雪山搬了椅子坐在院内,捧着大碗低头喝粥。林子森自己也喝了一碗,锅里还剩了一些,全倒出来喂了大黄狗。
一锅米粥填饱了院内三个活物的肚子,两人一狗全出了汗。叶雪山无欲无求的发着呆,感觉此刻十分适合想些心事,可是想什么呢?他心里实在是没事。
这个时候,林子森忽然开口说道:“少爷这么大了,该娶亲了。”
叶雪山打了个小小的哈欠,然后不以为然的摇了摇头:“娶个好的,倒也罢了;娶个坏的,甩都甩不脱。我还年轻,犯不上给自己套枷锁。”
林子森不再说话,心里知道他是一匹野马,在外面玩还玩不过来呢,哪里需要家庭?
院内越来越静,只有偶尔的风声掠过。叶雪山向后一靠,发现此情此景似曾相识。在他很小的时候,家里也养过大黄狗,也有过林子森。林子森那年才十几岁,可是已经长得很高,像个成年小伙子。叶雪山记得林子森在娘那里总挨骂,挨了骂也笑嘻嘻的不恼;还记得林子森时常抱着自己在院子里来回走动着晒太阳——那时住的是一套大四合院,院里有花有草;林子森走着走着,就把自己放在一把高高的大椅子上。自己懒洋洋的在上面坐了许久,末了开始赖唧唧的哭泣,因为林子森不见了,自己晒得周身难受,汗水顺着脖子往下淌,前胸后背的衣裳都潮湿了。
思及至此,叶雪山就要慨叹时光如水,滔滔而逝,转眼间十几年过去了,自己活成了这个样子,林子森活成了那个样子,娘呢,干脆是死了。
双手扶着膝盖站起来,叶雪山转向林子森说道:“我走了,你自己注意安全。晚上我要请金鹤亭吃饭,下午如果有事找我,直接往吴公馆打电话就行。”
林子森早已熟悉他的行踪,他便不说,也能知道。认认真真的答了一声,他走到门口踢开拦路黄狗,叶雪山装着一肚子热粥,就此向外走了。

叶雪山在吴公馆消磨了一个下午。吴碧城的房内放着几份英文报纸,他拿起最新的一份浏览一遍,只能勉强看懂标题。新闻讲着中国南北的大事,仿佛山东已经开战了。
说起山东,自然也就要想起顾雄飞。叶雪山满心漠然,因为现在有了贺占江做靠山,所以就觉得顾雄飞已经没什么大用,死了也行。顾雄飞没家眷,要是真见了阎王,北京的宅子大概就归自己了。除了房屋,恐怕还有存款。军阀不分大小,没有穷的。他很冷静的算了笔账,认为顾雄飞手里至少得有个几十万,上百万也很正常。
吴碧城见他对着报纸发呆,便走过来跟着瞄了一眼,然后问道:“你在担心战争吗?是不是令兄上战场了?”
叶雪山一点头:“是啊是啊,我正在惦念着他。”
说完这话,他满怀厌恶的笑了,感觉自己像是说了脏话,而且是奇脏无比,听得自己都不好意思了。

在叶雪山和金鹤亭花天酒地之时,顾雄飞盘腿坐在一铺大火炕上,一手拿着一支镀金钢笔,一手拿着一本粗糙信纸,正在犹豫要不要给叶雪山写一封信。
他是位学院派的军人,在日本德国的大学里都学过军事,兼之天生的器宇轩昂,简直堪称军人的标准形象。可是,他没真上过战场。
自从随着段巡阅使到了山东,他便住在这座县城里面,也没有仗打,也没有事做,永远都是待命的状态,想去济南玩玩,段巡阅使又坚决不许。
于是顾雄飞无所事事,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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