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布斯传:神一样的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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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布斯传:神一样的传奇-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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舏Phone漫游互联网或视频通话、耳朵里戴着耳机听iPod音乐的年轻人。

想象一下吧,如果1997年的乔布斯像大多数人一样对苹果彻底失去了信心,如果没有乔布斯回归苹果后的一系列神来之笔,今天的高科技产业会不会暗淡无光?今天的生活时尚会不会缺了许多亮点?

乔布斯不但拯救了苹果,还一手打造了前无古人,估计后面也很难再有来者的产业神话。苹果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市值于2010年5月一举超过微软,成为地球上最有价值的科技公司。2011年春天,苹果公司股价更是达到了350美元上下——考虑到1997年后苹果曾两次以2∶1的比例拆股,此前提到的1997年独立日接近13美元的股价按照今天的标准换算,只合3。4美元多一点。不到15年的时间,苹果公司的股价整整上涨了100倍!

正如2006年谷歌公司CEO埃里克·施密特(Eric Schmidt)在接受《时代》周刊采访时所说:“苹果公司正在进行着科技史上也许是最引人注目的第二次演出,它传奇般的复苏之路,让人难以忘怀。”

作为一个乔布斯迷,我曾经问过许多人一个同样的问题:回到1997年,为什么在内外交困,所有不利因素齐集的情况下,一个曾因为幼稚和肆意妄为而被苹果公司抛弃,在外漂泊了12年且作为CEO屡战屡败的乔布斯,可以在回归后成就产业神话和人生传奇?

对于这个问题,每个人的答案都不尽相同。

乔布斯的成功来得是那样神奇,那样不可思议。如果乔布斯是神,那他一定在1997年的某个时候因为机缘巧合,得到了佛祖的点化。如果乔布斯是武林高手,那他一定在重返苹果之前,得到了《九阴真经》之类的武林秘籍。

可事实真的如此吗?

苹果公司的共同创始人,发明苹果电脑的天才工程师史蒂夫·沃兹(Steve Wozniak)给我们提供了一些可供依循的线索。当沃兹看到回归后的乔布斯正得心应手地驾驭着苹果战车,不断推出革命性的产品时,他自豪地感叹道:

“我欣喜于苹果的重新崛起,但又不单纯是因为苹果的重新崛起。我特别感到欣喜的是,苹果是以一种与我和乔布斯创建公司时的理念完全一致的方式重新崛起。那种理念的核心是设计出色的产品——出色到每个人都会像看见美食一样垂涎欲滴。那种理念的灵魂是令人心动的感觉——永远追求并享受快乐的感觉。”

设计出色的产品以改变世界,并享受其中的快乐——这与其说是一种理念,不如说是深深根植于乔布斯血脉中的创新基因,是乔布斯和苹果所特有的DNA。

天下只有一个乔布斯,也只有乔布斯能在1997年拯救苹果。

因为传奇,所以神秘。每个喜欢苹果、喜欢乔布斯的人心中,都有无数关于乔布斯的疑问:

乔布斯究竟是如何改变世界的?

乔布斯是一个怎样的人?

乔布斯何以拥有神一样的个人魅力?

乔布斯为什么能在屡次失败后完美归来,开创全新的苹果王国?

乔布斯从失败中都学到了什么?

乔布斯是如何将电子产品变成时尚艺术品和大众消费品的?

乔布斯如何打造超凡脱俗的产品,以至于把工业设计变成一门真正的艺术?

乔布斯的战略眼光为什么如此敏锐和独到?

乔布斯的市场营销天分来自何处?

乔布斯的管理方式和人才策略是否值得借鉴?

乔布斯的成功可以复制吗?

也许,没有谁能完美回答这些问题。但这并不意味着,讲述和欣赏乔布斯的生命传奇也一并失去了意义。至少,乔布斯生命中那些跌宕起伏,就像百里江峡上的千岩竞秀,随便撷取一些,便是精彩纷呈的壮阔画卷,无需多少润饰就可以成为一本传奇小说的全部素材。

千头万绪,我们还是从乔布斯和沃兹共同打造苹果第一台个人电脑开始讲起……

第五章 苹果双雄——两个史蒂夫撬动了地球

苹果之前的电脑长什么样。

不知道有多少人还记得,2010年1月,乔帮主在旧金山芳草地艺术中心掏出iPad给全世界看的时候,大家的反应是怎样的?如果用一个词儿来概括iPad相对于此前所有电脑的革命之处,你最想用哪个词儿?惊艳?叛逆?炫目?颠覆?科幻?闪亮登场?震撼问世?还是,让所有电脑前辈变古董?

iPad平板电脑只用一块薄薄的玻璃屏,就囊括了传统电脑上的键盘、显示器、主机等几大部件的功能,还附送神奇的多点触摸体验。只要想想在iPad上“打僵尸”和“切水果”的爽劲儿,没人会否认,iPad是个人电脑一次翻天覆地的革命。特别是对用惯了鼠标键盘的现代人来说,用手指去操作计算机,真是一件超科幻的事儿。

可如果我说,这样的革命对苹果公司的乔帮主来说,简直是有点儿司空见惯,苹果成立时的看家产品Apple I和Apple II,在革命程度上就远超iPad——你会不会对这样的说法表示怀疑?

也难怪,看看iPad的样子,再看看1976年乔布斯搁在字节商店(Byte Shop)里当配件销售的Apple I,一个像施华洛世奇的工艺品,另一个像不土不要钱的山寨货。这两个东东,在他们所处的时代,哪一个更具有革命意义呢?

其实,要想知道Apple I在它那个时代有多革命,只要看一看苹果之前的个人电脑长什么样就行了。

许多人说Apple I是世界上第一台个人电脑,这说法并不靠谱。Apple I之前,从1971年开始,已经陆续有不少电脑做到只有一只旅行箱大小,可以放在家里或办公室里供个人使用了。细数起来,在苹果出现前的早期个人电脑里,最早受到当时电脑迷追捧的,还要算是MITS公司1975年初推出的Altair 8800。

Altair 8800外表是只漂亮的铁箱子,前面板有几排整齐的红色指示灯和金属开关。熟悉Windows操作的现代人一定会好奇地问:这铁箱子怎么用呀?有操作手册没有?

千万别提操作手册,在Altair 8800面前,一提操作手册,估计很多人会当场晕倒。那是一本100页不到的小册子,其貌不扬,里面满纸都是二进制之类的技术术语,几乎就是一本计算机系学生必读的《计算机原理》教程。对普通用户而言,简直就是天书。

为什么1975年的用户在使用个人电脑前非要读这么一大通天书呢?道理很简单,不懂得二进制和机器语言,面前这台Altair 8800就是一堆废铁。

刚买来的Altair 8800既没有键盘也没有显示器,程序的输入输出全要靠前面板上的开关和指示灯来实现。前面板中央每个开关代表一个二进制位,拨到上面是1,拨到下面是0。输入程序其实就是用手连续拨动开关。一段最简单的算数程序,就要拨动几十次开关。要是做个复杂的统计计算,几百次的开关拨动是必须的。程序运行后,前面板最上面的8个红色指示灯就会显示运行结果——当然,那也是一个二进制数字。

天哪,一定有人瞪圆了眼睛。这样用电脑岂不要累死人!这不是计算机,这整个是台弹指神通练习器呀!

想简单些?也可以,不过,你要再破费破费,给Altair 8800配上纸带阅读器、磁带机、电传打字机之类的家伙什儿。就拿当时最时髦的电传打字机来说,你可以用它的键盘输入程序,然后把运行结果直接打印到纸上。不过,这些便利的代价是:当时一台Altair 8800的售价大概在600美元,而一台电传打字机的售价却在1500美元左右!

知道了“史前”的个人电脑有多简陋,大家就不难理解Apple I的伟大之处了。其实,个人电脑历史上的每一次革命,绝大多数都是为了用户操作电脑更方便。就像iPad把我们从键盘和鼠标中解放出来一样,Apple I最重要的革命只有一个,把人们从要命的前面板、开关和指示灯中解放出来。

Apple I的发明人,乔布斯创立苹果时的亲密战友,电脑奇才史蒂夫·沃兹后来是这样总结的:“在Apple I之前,所有电脑都有一个难懂的前面板,都没有屏幕和键盘。在Apple I之后,所有电脑都有了屏幕和键盘。”

没错,Apple I虽然只是以主板形式销售,但那块主板里已经内置了控制键盘输入和屏幕输出的芯片。用户把Apple I买回家,直接连上键盘、显示器(或电视机)就可以工作,不再有讨厌的二进制开关和红色指示灯,不再需要练习弹指神通。毫不夸张地说,是Apple I最早定义了现代个人电脑的人机交互方式。

在Apple I的基础上,Apple II继续沿着革命的道路大踏步迈进。和Apple I以主板形式销售不同,Apple II有了一个漂亮的、塑料制成的主机箱。可不要小看这个塑料机箱,要知道,苹果之前的所有电脑,绝大多数都在使用冰冷、笨重的金属机箱,更简陋些的还在使用木质机箱。Apple II的塑料机箱第一次让电脑在外观设计上有了个人消费品的味道,拉近了电脑和普通消费者的距离。

更重要的是,Apple II内置了BASIC语言解释器。人们可以用语法近似英语的BASIC语言编写程序,而不再需要用二进制的0和1与计算机交流。Apple II之前,Altair 8800和Apple I虽然也支持BASIC语言,但必须从纸袋或磁带上加载BASIC解释器后才能使用。Apple II是第一台开机就能用BASIC语言的电脑。

说几句题外话,还记得为Altair 8800开发BASIC语言的人吗?那一年,有个大学没毕业的小伙子为Altair 8800编写了BASIC语言解释器,并因此创立了自己的公司。后来,小伙子的公司成了世界上最大的软件公司,小伙子也成了世界首富。小伙子创立的公司叫微软,小伙子的名字叫比尔·盖茨。

让人机交互更简单,让电脑更容易使用,让计算机成为大众消费品——这是体现在Apple I和Apple II身上最为重要的革命精神,这种精神贯穿苹果30多年,直至最新的iPod、iPhone和iPad,这正是乔布斯和沃兹赋予苹果的最独特也最有价值的DNA。

革命的产品自然会受到追捧。Apple II只用了短短6年就成了历史上第一部销量超过100万台的电脑。从Apple I到Apple II,是乔布斯和沃兹真正让普通人拥有了个人电脑,是他们开创了个人电脑的第一个黄金时代。

那么,20世纪70年代的乔布斯和沃兹,到底是怎样的两个小伙子,他们又是如何发明了革命性的苹果电脑呢?

乔布斯和沃兹的名字都叫史蒂夫,却是两个性格截然相反的年轻人。乔布斯在认识沃兹之前,是个我行我素的嬉皮士,长发、胡须、流浪、毒品、汽车、流行音乐乃至参禅悟道,这些年轻人用来显摆个性的东西一样不缺。沃兹则正好相反,是个内向、腼腆、闷骚、古怪,一门心思只愿意鼓捣电器元件的超级宅男。相貌上的差别也非常明显,乔布斯潇洒、倜傥,风度翩翩,沃兹则敦实、壮硕,憨厚可爱。

IT史上,双雄会的组合方式并不罕见。例如惠普公司的创始人威廉·休利特(William Hewlett)和戴维·帕卡德(David Packard),谷歌公司的创始人拉里·佩奇(Larry Page)和谢尔盖·布林(Sergey Brin)。但在硅谷所有二人组中,很少有像乔布斯和沃兹这样反差如此明显的联合创始人了。这种反差甚至从他们小时候就可以看出端倪。

乔布斯生于1955年2月24日,双鱼座。喜欢“天才转世论”的人不难发现,1955年正是爱因斯坦去世的年份,但乔布斯生下来,可没有表现出任何在基础物理学或宇宙学方面的敏锐直觉。他一出生,就被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无力结婚并抚养孩子的亲生父母送给旧金山的保罗·乔布斯(Paul Jobs)一家收养。没几年,保罗·乔布斯就带着全家搬到了后来的硅谷核心区——山景城(Mountain View)。

在山景城的蒙塔洛马(Monta Loma)小学,乔布斯虽然学习成绩不错,但绝不是个听话的好孩子,恶作剧是他的拿手好戏。在他眼中,做作业纯属浪费时间,听老师的话也完全是大人的无聊说教。他屡屡因为调皮捣蛋而被学校勒令退学。他还是个爱哭的、不合群的男孩子,被同学戏弄后,他会悄悄躲到角落里流眼泪。一位老师为了调动他的积极性,居然用钱来贿赂他,只要他做完作业,就给他5美元。

初中第一年,乔布斯是在山景城的克里腾登(Crittenden)中学度过的。和蒙塔洛马小学相比,这所学校简直就是地狱。小混混成群结队,无赖学生惹是生非,警察经常因为学生打架而光顾校园。乔布斯虽然顽劣、孤僻,但绝不是无赖,又没有《逃学威龙》里周星星的本事。忍无可忍时,年仅11岁的乔布斯毅然找到父亲保罗·乔布斯,告诉他说:

“这学校糟透了。我要是再读下去,非要混到监狱里不可。”

“可我们住在这里,按就近的学区,上这所学校最方便呀。”

“我不管,”少年的乔布斯已经显露出了个性上的倔强和坚持,“宁肯不上学,我也不要在无赖扎堆儿的地方读书。”

无奈之下,为了能靠近一个好学区,让乔布斯读一所好学校,保罗·乔布斯只好选择搬家。一家人搬到了洛斯阿尔托斯(Los Altos)的克里斯特路(Crist Drive)11161号。苹果迷们应该记住这条街和这个门牌号码,乔布斯一家搬到这里差不多八九年后,苹果公司就诞生在这所房子的一间卧室里。后来,大约在1983年,这所房子的门牌号被换成了2066号——如果今天去膜拜的话,记得不要找错了地方。

搬了新家,乔布斯也如愿以偿,进入了更好的学校。他先后在位于库比蒂诺(Cupertino)的两所中学——库比蒂诺中学和霍姆斯泰德(Homestead)高中读书。在中学,乔布斯参加了电子学兴趣班,接触到了不少电子学方面的知识,也跟着老师做了许多电路实验。

乔布斯的邻居拉里·朗(Larry Lang)是惠普的工程师,他经常带着乔布斯和一班小孩子到惠普,给孩子们讲电路原理,教孩子们用电脑。12岁的乔布斯在惠普第一次看见了电脑。他觉得,电脑真是个神奇的玩意儿。

有一次,乔布斯想组装一个电子设备,却又缺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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