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袍》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红旗袍- 第1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这可是为了查案,陈超自语道。虽说跟这丫头在一起挺不自在的,不过到时她也能充当一把时装顾问了。
  为啥跟白云在一起就那么不自在呢?难道她是传说中的红颜祸水吗?自己在论文写作过程中读了不少东西了,许多资料中倒是不乏类似描述。他曾经读过一份文学评论,文章作者认为崔莺莺之类的女子,就像现如今有些歌厅女服务员一样,出身不够清白。
  还是换件衣服收拾一下抓紧出门吧,陈超看了看镜子中的自己,一副疲态。
  二十分钟之后,陈超来到城隍庙市场,发现自己无意间走的还是以前常走的那条路。
  对大多数上海人来说,城隍庙本身没什么吸引力。在他们眼里城隍庙只是附近这座市场的名字而已。这是一个主要经营当地小吃和杂货的市场,每到庙会时节就到处是各种小摊。而陈超感兴趣的其实是那些小吃,像鸭血汤、小笼包、切糕、三鲜水饺、牛肉面、炸豆腐和酸辣粉什么的……好吃又不贵。在那个吃大锅饭的时代,大家都挣着很少的钱,吃着粗茶淡饭,但依然很快乐。
  这里的一切都在发展。豫园附近也建起了高楼大厦。这园子本是古代的私人园林,完全按照中国南方古代艺术风格建造,到处是古色古香的亭台楼阁。陈超小时候常常跟随父母去豫园游玩。当时他觉得,去不了有天堂之称的苏杭,来这里体验一把也不错。
  穿过豫园,就来到了九曲桥边。顾名思义,这座桥共有九道弯,曲折迂回。桥上站着一对老夫妻,正在向深不见底的池中撒着面包屑,看到陈超走上桥来,他们冲他点了点头。天气很冷,应该不会有鱼浮上来吃食吧,不过这对老人依然在等待。走下九曲桥,就到了著名的南翔小笼包店。
  饭店一层的布局似乎跟过去有些不太一样了。顾客们排着长队等待进店,望眼欲穿地看着厨房的窗户。似乎永不停歇的厨房里,厨师们在长长的木质台桌边熟练地把蟹肉和猪肉馅儿混合在一起。陈超沿着旋转楼梯走上二楼,在这层就餐要花两倍的饭钱,但依然是人声鼎沸。于是他转身上到三楼,在这一层吃饭,一个包子要卖三个包子的价。这里的桌椅都是老式的,不过实际坐上去并不太舒服。这层的人终于少了点。陈超选了一个靠窗的席位坐下,在这个位置能看到不远处的湖水。
  一位服务员走过来,为他倒了一杯茶。这时白云从楼梯间走了过来。她身材修长,穿一件白色的人造革风衣,脚上是一双高跟鞋。陈超接过她的风衣,发现她里面穿了一件改良款的露背旗袍,完美地勾勒出了她的曲线。圣人的一句话立刻浮现在陈超的脑海中——女为悦己者容。
  “刚才你走过来的样子,还真挺像早晨天空中的白云呢。”陈超说着,点了四笼蟹肉小笼包。服务员写菜单的时候偷偷瞄了坐在旁边的白云一眼。
  “陈大探长今天对我态度不错嘛。”白云看起来对他的赞美颇为受用。她把钱包拿出来放在桌上,那包的颜色倒是很配她身上这件旗袍。
  “真是秀色可餐啊。”陈超笑道。
  “你变浪漫了。”说着,白云变戏法似的拿出几个酒精棉球,把俩人的筷子一一擦过。这里是老上海饭店中仅有的几家不用消毒碗筷的店之一。
  “准确点儿是怀旧。”陈超一边说一边用姜片蘸着醋。有个装醋的盘子边上破了个小口,看着眼前的一切,他依稀回想起多年前和表兄裴山一起来这里用餐的情景。
  七十年代早期,裴山成了第一批下乡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的知青中的一员。离开上海之前,他带着陈超来到这家小笼包店吃饭。那时这家店与其他饭店一样,只为“坚持艰苦朴素作风”的劳动人民服务。在当时那个年代,享用美食被认为是资产阶级的腐朽生活方式。为了革命,大家都是一日三餐粗茶淡饭。许多高档饭店因此关门了。南翔小笼包店由于价格低廉,是几家幸存的店面之一。当时一笼包子只要两毛四分钱,劳动人民吃得起。那个下午,裴山和陈超耐心排了三个多小时的队才吃上那顿包子。最后他们点了很多,一人四笼。看着那让人垂涎欲滴的包子,裴山感叹道:“啥时候我才能再回上海吃上这美味的包子呢?”
  结果他再也没能回来。在那远离故土的山村里,精神失常的裴山跳进一口枯井了结了自己的性命。其实,即便他没有自杀,也可能会被饿死。
  二十余年成一梦,此身虽在堪惊……
  陈超不打算对白云讲述这段“文化大革命”时期的悲惨故事,因为那和现如今的怀旧情绪并不搭调。新一代的年轻姑娘也许根本无法理解那些。
  眼前的小笼包与当年的美味一脉相承,码在竹制的笼屉里,依然香气扑鼻。咬上一口,鲜美的汤汁四溢,真是一种享受。
  “书上说,小笼包里的汤汁是猪肉冻和其他馅料混合而成。上屉一蒸,这些东西就化成美味的汤汁。不过吃的时候要小心,否则会被烫到的。”
  “这个你以前都说过啦。”白云边笑边小心翼翼地夹起一个包子。
  “哦,我想起来了。当时在新世界你给我带过一袋这种包子。”陈超说道。
  “能客串陈大探长的小秘,民女深感荣幸。”白云俏皮地眨了眨眼睛。
  “帮我个忙吧,你不是有电脑吗,上网帮我查点东西好吗?”
  “没问题,需要的话我把顾太太的笔记本电脑拿给你都行。”
  “那倒不用,我平时也没什么时间,”陈超说道,“你可能也听说红旗袍杀人案了。帮我上网查查旗袍的事儿吧,查详细点,历史啊,发展过程啊,不同时期的款式啊什么的。反正就是跟这种旗袍有关的信息,直接的间接的都要。不只是当下流行的,还有五六十年代的。”
  “没问题。不过你说的直接和间接是啥意思?”白云问道。
  “怎么说呢,比如旗袍所占篇幅比较大的电影啊,书啊什么的。还有与旗袍有关的人啊,无论是做的还是穿的,还有评论之类的。当然,与红色旗袍有关的就更好了。”陈超顿了顿,继续说道,“那个,我还想请你帮我跑跑腿。”
  “乐意为陈大探长效劳!”
  “别怕花钱。我今年的办案经费还没用完呢。要是不抓紧用完,明年局里肯定给得就少了。”
  “就是说咱们的陈探长不打算辞职喽!”
  “这个……”话还没说完,陈超就不小心让汤汁烫了一下嘴,眼疾手快的白云马上递给他一张纸巾。陈超心想,当个队长也还不错,起码身边还有这么个知冷知热的“小秘”。
  吃完饭之后,陈超正要掏钱结账,白云却在问服务员要发票。
  “没事儿,这顿我埋单,不用再要发票去报销了。”
  “我知道你埋单啊,可咱这不是为国家好嘛。”
  服务员递给她两张发票,一张五十元的,一张一百元的。
  “政府税收上个月增加了两倍多呢。因为现在的发票可以刮奖。”说着,她拿出一枚硬币刮了发票的奖区,“看,我运气多好!”
  “咋了?”陈超问道。
  “中了十块钱啊!”
  “这玩意儿还真新鲜。”
  “啥东西都不如钱好使。以前人们在饭店吃饭都不要发票,那些饭店老板们天天报亏损,逃了多少税啊。这下好了,有奖发票这么一弄,大家都开始要发票了。我听说有人还中过两万呢。”白云说道。
  陈超也刮了一张发票,可惜啥也没中,不过他并不失望。此刻,白云的发丝正拂过他的脸颊。
  他们离开饭店,去逛市场后面那些中式时装店。这里时常有外国游客,所以很多精明的生意人瞅准机会开起店来。许多店面的玻璃橱窗里展示着各色旗袍。白云挽着陈超的胳膊走进一家店。
  “你要查的那种旗袍太老式了,估计这儿是没有。那家伙肯定是个变态,他就是想拿那样的旗袍羞辱被害人吧。”白云四下打量着店里的衣服说道。
  “你是指凶手?说说看。”
  “我看到报纸上登出来的照片了。凶手要告诉别人的就是,受害者是他的性幻想对象。那么高级的旗袍,做工那么好,却非要撕烂开衩,不系扣子。”
  “你这话说得跟个警察似的。”陈超说道。如今城里所有人都想把这案子破了,但是很少有人像白云这样说到个点子上,“看来你对时装很懂啦。”
  “别忘了我也有几件旗袍啊。有时候我也会慌慌张张地穿上旗袍,可是从来都没撕破过开衩。”白云说道。
  “凶手也许是在受害者死后给她穿上旗袍的,当时也许她的尸体已经僵硬了,不那么好穿吧。”
  “就算是那样,也不至于把旗袍撕得跟破布片儿一样啊。怎么穿也不至于撕成那样,”这时白云转过身对陈超说道,“要不咱们做个试验?就拿我试试。”
  “怎么做?”陈超一愣。
  “很简单。”她从架子上拿起一件红色旗袍,一把拉起陈超就进了试衣间。关好门之后,她把旗袍递给陈超,说,“给我穿上,动作怎么粗暴怎么来。”
  不到一分钟时间她就脱掉了衣服,蹬掉了鞋子,只穿着白色的内裤和胸罩站在陈超面前。
  这是为了工作,陈超在心里对自己说。他深呼吸了一下,开始笨手笨脚地为眼前这位漂亮姑娘穿旗袍。
  白云模仿着受害者的样子,尽量保持全身僵硬的状态。虽然她脸上毫无表情,四肢收缩,仿佛死者一般,心中却升腾起一种暧昧的感觉。当陈超为她拉下裙摆的时候,她脸上闪过一丝绯红。
  不管陈超怎么用蛮力撕扯,旗袍的开衩都没被撕坏。
  这时他发现白云的嘴唇有点失去血色。试衣间没有暖气,穿这点衣服一直这样站着,换谁也吃不消。
  不过白云的说法的确是对的,受害者身上的旗袍开衩部分肯定是被刻意弄坏的。这是一个重大发现。
  他坚持要为白云买下这件旗袍,说道:“就这么穿着吧,别脱了。你穿这件很漂亮。”
  “算了吧陈大探长,这是为了支持你的工作,”她掏出一个相机,对陈超说道,“来,帮我照张相。”
  陈超牵着白云的手来到店门口。她穿上外套,拍了一张照片。
  “谢谢你,”她依依不舍地说道,“我得回学校了。”
  陈超决定独自步行回家,一个人稍微清静一下。
  他的脑海之中一会儿是白云在试衣间穿着旗袍挣扎的样子,一会儿是她在歌厅包间里裸体陪客人唱歌的样子。两种画面交替出现,让他的思维有些混乱。
  他对自己很失望。白云明明是在帮自己查案子,自己却总觉得她是个歌厅小姐,甚至还猜想着她不穿衣服的样子。
  关键是,自己居然还在为这种想法感到兴奋。
  陈超想到了那些“红颜祸水”的故事。也许这就是“先入为主”的心态在作祟吧。他试着解读那些古典爱情故事时,曾经读过一篇后现代主义评论,其中就提出了这样的观点。
  也许是那些故事潜移默化地影响了他的思维方式。
  十三
  星期五清晨,人们发现了第三具身穿红色旗袍的女尸。
  这次抛尸地点又是一处公共场所——外滩的一片树丛,靠近九江路和中山路的交会处。
  发现尸体的是退休老教师南华,当时他正要去那个路口附近一个叫太极角的小广场,走上石阶的时候,他看到了被弃于路边的尸体。死者一半身体被树丛遮挡,另一半露在外面。听到南华老师的大声喊叫,周围晨练的人们都围了过来。附近各种媒体和报社的记者们蜂拥而至。他们从各个角度拍了照片之后,才想起来要报警。
  于光明带人赶到之时,现场看上去混乱嘈杂如早市一般,挤满了看热闹的人,他们你一言我一语地发表着看法,像是在市场上讨价还价。
  这里不仅是整晚车来车往的繁华之所,更是警方重点布控、附近居委会加强巡逻的“敏感地区”。凶手弃尸此处明显是在向警方炫耀,其挑衅意味远超之前两次。
  这次,凶手应该是在开着的车上匆忙丢出尸体的。在这个地方,他无法像之前那样为尸体摆出个造型。这点从第三具女尸与之前两具完全不同的姿势上就能看出来。
  死者仰面朝天,一只胳膊甩到头顶上,身穿与之前两名受害人一样的红色旗袍,开衩被撕破,未系扣子。左腿自膝盖向上弯着,露出大腿和阴毛。她看起来二十出头,脸上化着浓妆。
  “这个狗娘养的!”于光明望着女尸,一边咬牙切齿地咒骂着凶手,一边戴上手套。
  与前两名死者一样,这个姑娘也是窒息而死。从指甲颜色上看,于光明判断她的死亡时间应该在三四个小时之前。死者身上只穿了一件旗袍。没有皮外伤,没有性侵犯迹象。生殖器内外、股沟和阴毛等处未检出精液痕迹。指甲缝里未检出血液、泥土和皮屑。四肢皆没有抓咬伤痕。
  警方正忙于在案发现场收集任何一处可能被遗忘的细节,诸如烟蒂、纽扣、废纸等。不过现场早就被破坏了,于光明估计手下们也找不到什么有价值的东西了。
  忽然,他在死者左脚底部发现一丝淡色的纤维。这或许是她生前所穿的袜子留下的痕迹,也可能是她赤脚在某处行走时沾上的。他将这条纤维小心取下,装进证物袋中。
  之后,他站起身。伴着凄厉的呼啸,从河边吹来一阵刺骨的寒风。不远处海关大厦顶楼的大钟开始报时。光阴荏苒,这段旋律却从未变换,然而此刻它伴着天空中的阴霾,似乎更像是在为这位死于非命的年轻姑娘送葬。
  于光明意识到自己应该马上回局里。于是他命令手下继续在现场调查,自己一个人离开了。
  寒风中的公安局大楼似乎也在瑟瑟发抖。返聘回来的门卫老梁,被冻得像霜打的茄子,哆嗦着对于光明点了点头。
  市政府、媒体、社会大众……电话正从四面八方铺天盖地般打到局里。几乎所有人都在谈论连环杀手在向警方挑战的事情。
  这样的事之前就已经发生过两次,而且很可能将继续发生。这给警方造成了巨大的压力。连续三周都有人遇害,而警方对案件的调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