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客书店(第二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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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客书店(第二季)- 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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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已经当了好多年,不是吗?”她转过头来看着他,“自从那次车祸之后,你就是这样。”

“……”

“没错,你受到了莫大的伤害,不管是身体上还是精神上——你在医院躺了半年,你太太在车祸中死了。可是这些到底为什么会成为你止步不前的原因?你有什么理由变得这么任性,有什么理由任性这么多年?”

“……”

“你有什么理由不顾别人的感受,有什么理由假装对我这么多年的付出视而不见,有什么理由还要我等你——你有什么理由说其他不都不重要,只有你不想我离开最重要?!我在你心目中就这么得……这么配不上你?”说到后来,她简直是在用吼的。

“邵嘉桐……”他看着她,眼中第一次流露出一种……害怕。

她闭上眼睛,用尽全力控制自己的情绪,可是眼眶还是红了。

后面的车按了两下喇叭,她才发现已经绿灯了,于是立刻变换挡位,踩下油门。

“理由很简单,”董耘关上收音机,平静地说,“不是你配不上我,是我觉得自己配不上你。”

“……”

隔了好一会儿,他才叹了口气,开口道:“事实是,出车祸的那天早上我太太说要跟我分手。我开车送她去机场的路上,对面车道的卡车越过护栏朝我们冲过来,在千钧一发的时刻,我打了方向盘……于是卡车狠狠撞在右边的车头上,整个车子都变形了……”

邵嘉桐错愕地看了他一眼,说不出话来。

“我醒过来之后,完全记不起那一刻我到底在想些什么。我怀疑我是故意的,因为对于她要离开我这件事……我非常地气愤,气愤到想杀人。”

“……”

“可我真的不记得了……”他喉头动了一下,“我不记得我到底是因为本能,还是想让她死,才转动方向盘……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杀人犯,这就是我一直以来对你、对所有人隐瞒的事实,也是我为什么要去看心理医生的原因。”

“可是……”一时之间,邵嘉桐的情绪也有些激动,想要说些什么,又不知道自己到底想说什么。

“你说我一直在当鸵鸟,你说的一点也没错。但我就是无法承受这种压力——每当我想到我可能杀了一个人,而且还是我爱的人,我就……觉得自己很可怕,好像在自己的身体里还住着另外一个人。可是说真的,我不觉得你会理解我的感受,也不觉得其他人能理解。”说到这里,他第一次露出一种茫然的表情。

“可是……”邵嘉桐觉得自己终于找回了声音,“可是你难道要一直这样下去吗?”

“不!我当然不要!”他大叫,“可是我不要有人逼我去面对我还没有准备好要面对的东西——你懂吗,我可能根本还没准备好要开始一段新的感情,因为我还没有对自己有个交代,我还在困惑着,我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做!”

“可是已经很多年了——”

“——是!我知道很多年了。可我就是还没痊愈!你现在做的就是要往我的伤口上缝线,想让它好快一点。但你忘了缝线也是有痕迹的。”

邵嘉桐把车拐进一个小弄堂之后,就一脚刹车,停了下来:

“我不知道原来你身上发生过这么多事,所以可能我刚才对你的某些指责并不公平。”

“……”

“可是董耘,有一件事你必须要知道,”说到这里,她顿了一下,深深地看着他,“也许我可以等你——我已经在你身边,陪了你很多年——但时间是不会等人的。它不会因为你还没有准备好变老,就让你永远保持年轻;它也不会因为你还没有准备好从一段伤痛中走出来,就让时间停止……”

“……”

“我很累了,”她看着他,一字一句地说,“我不知道自己,还可以陪你走多久。”

凌晨一点的马路上,静悄悄的,让人完全想不起白天的喧嚣。

邵嘉桐回到家,洗了一把脸,才又换上睡衣,重新躺到床上。

她原本以为经过了刚才那番激烈的“争吵”,她和董耘都会不想再看到对方。可是,也许真的是相处的时间太久,又或者是他们都比以前更成熟,当她把车停在他公寓楼下的时候,他只是安静地说了一句:“能陪我上去吗,我头晕。”

她没有拒绝的理由,便照做了。门卫看到她扶着他回去,照例是笑着跟他们点点头,喊道:“董先生,邵小姐。”

在电梯门关上的一霎那,她忽然觉得,其实这便是他们之间那种“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的本质——董先生,和邵小姐。他们根本就应该是两条平行线。

他的脚步不太稳,她把他放倒在沙发上的时候,他差点摔着。她去洗手间弄了一块热毛巾来敷在他脸上,白色的毛巾盖住了他的眼睛,好让她不必尴尬地跟他对视。她想再去弄一块毛巾来给他擦手,他却一把抓住她的手,说:

“你说过,我最大的问题就是不够坦诚。可是我现在坦诚了……你会看不起我吗?”

她看不到他的眼睛,于是她就看着那块冒着热气的白毛巾,叹了口气,说道:

“人的过去是很重要。可是我更愿意拿我亲眼看到的东西去判断一个人。我相信,大多数人也都是这样的……”

董耘就那样在沙发上躺着,眼睛上盖着毛巾,抿着嘴,似乎想要说些什么,可最后,他仍旧只是紧紧地抿着嘴。

她的手指感受着他的温度。她忽然发现自己其实并不怪他,至少没有自己以为的那么怪他……也许于任之说得很对,董耘就是那种,会激发女人母性的男人。

她好像,可以生他的气,却永远没办法怪他。

她走的时候,他还躺在沙发上,她帮他关了灯。在灯光熄灭的一霎那,她似乎看到了他的眼睛。

邵嘉桐坐在床上,内心竟渐渐变得空虚,而这种空虚,让她恐慌。于是她打开电脑和记事本,想借由工作来填满自己。会不会,并不是董耘把什么事都丢给她,而是——她本身就是一个工作狂?

电子邮箱忽然有一封新邮件,她打开看,发现是于任之发来的,是项峰新书的封面设计初稿。随后,她的手机又收到一条短信,是于任之提醒她明早看邮箱。

邵嘉桐怔了一会儿,决定拨通这位插画家的电话。

“喂?”电话接通的那一刻,他声音似乎说明他很惊讶,“我以为你已经睡觉了。”

“……还没有,”她苦笑,“我看到你的设计了,我个人觉得很不错,不过恐怕大作家又要跳脚。”

“?”

“请问你封面用一个女人的剪影做背景是想干什么,整本书就只有一个女性角色而已……”

“哈哈哈哈……”于任之在电话那头笑起来,笑声听上去很爽朗,“可是我觉得很好啊,项峰的书是要聪明的读者才能猜出凶手,我的作品也是一样。”

“……”这一刻,邵嘉桐真正哭笑不得。

“你该睡觉了,”插画家说,“女人最好不要熬夜。”

“你对所有人都这么体贴吗?”她忍不住问。

“是啊。”

“那我实在想不出为什么你会不受女人欢迎。”

“谁说我不受女人欢迎,”听他的口气,像是很不服气,“我只是要求比较高而已。”

邵嘉桐扯了扯嘴角:“那估计不是‘比较高’,而是‘很高’!”

“你有没有听过这样一种说法……”

“?”

“就是,一个好人做了一千件好事,但偶尔做一件坏事,就会被别人记恨很久。而一个坏人,做了很多坏事,偶尔做一件好事,会被别人传颂很久。前者有一句谚语,叫做‘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后者可以用一个现象来描述——那就是‘斯德哥尔摩效应’。”

“哈!”邵嘉桐失笑,“你真是我认识的人里面讲话最喜欢拐弯抹角的人。”

“呃……”他似乎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抱歉,年轻的时候耍帅耍习惯了,现在改不过来了。”

她哈哈大笑:“所以你想说的是,一个体贴的好男人可能并不如一个偶尔流露关怀的坏男人来得受女人欢迎?”

“哈!你也是我认识的人里面,最懂得理解拐弯抹角的讲话的人。”

“……我好像并没有因为这一点而感到自豪。”

于任之不以为意:“人——尤其是女人——在面对他(她)喜欢的人时,都有一种救世主心态。当他(她)意识到自己被依赖、被需要的时候,往往就是一段孽缘的开始。”

邵嘉桐被他说得笑中带泪:“为什么是孽缘?”

“因为人如果是因为被依赖或者被需要而去爱上一个人的话,慢慢地,他(她)就会忘记了爱情的本质。”

“什么是爱情的本质?”

“当然是你无条件地喜欢这个人啊。”他答得毫不犹豫。

“可是人会喜欢另一个人都是有条件的,比如说那个人很帅啦,或是很体贴啦,或是很有才华啦……之类的。”

电话那头的于任之竟然笑了:“邵嘉桐,我觉得你应该没谈过几次恋爱吧,也没经历过什么难忘的感情。”

“……你怎么知道。”

“因为你说的这种爱,或者说喜欢,太理性了。”

“?”

“所谓爱情应该是一种无畏的感情,并不是说无所畏惧,而是无法自拔。”

“……”

“我觉得你应该很难理解那些无法自拔的感情,因为你太理性了。”

“那也……不见得。你何不举个例子来听听。”

“就是当你爱着一个人,而这个人已经不再爱你了,你会立刻不爱他吗?”

“……我想不会。”

“这就是我所说的本质。它不会因为某种条件的消失而消失——因为本身你也不是以为内这种条件爱上那个人的。”

“……”

“但是如果你是因为某种条件爱上一个人,那么当这种条件消失……爱情也会消失的。”

邵嘉桐咬着牙,认真地思考着:“听上去很复杂……可是又有点胡说八道的意味。”

于任之哈哈大笑:“那就别想了。感情这回事,越想越没劲。”

她苦笑:“我要是能像你这么洒脱就好了……”

“你为什么这么想成为我?这好像是我今天第二次听到你类似的感叹。”

“是吗……可能人在某些时候是会想要借由成为另外一个人来摆脱困境。”

“……听上去有点恐怖,你不会是想杀了我,然后整容成我的样子成为著名插画家吧?”

邵嘉桐笑得都要哭出来了。

“好了,睡觉吧,”于任之说,“如果还睡不着的话,我介绍一首歌给你。”

“?”

“现在就传给你。”

不出五秒钟,她的手机上果然显示于任之通过聊天软件给她发来一首歌。

“再见。”尽管性格上给人温柔的感觉,但于任之是个做什么事都干脆利落的人。

“再见。”

邵嘉桐挂了线,点开那首歌。一个充满了磁性,厚重、却又干净的声音从喇叭里传来:

Cold feet; don't fail me now

So much left to do

If I should run ten thousand miles home

Would you be there?

Just a taste of things to e

I still smile

But I don't want to die alone

I don't want to die alone

Way before my time

Keep calm and carry on

No worse for the wear

I don't want to die alone

I don't want to die alone

Way before my time…

她合上电脑,关上灯,躺下来。这把如金沙般的嗓音回荡在黑暗中。

听着,听着,她竟真的流下泪来……

作者有话要说:歌名叫做《Before my time》,演唱者是Scarlett Johanson(没错,就是那个Scarlett Johanson。。。)

十四(上)

“它乖吗……”丁浩看着董耘手机里March的照片;问道。

这是董耘第一次在这个年轻人脸上看到一种……与他年纪相符的青春和温柔。

“这是……你?”丁浩滑动手指,看到了一张有些模糊的照片。

“对。”董耘笑了笑。

“是你年轻的时候?”

“嗯;”他点点头;“每次看到你;我就在想;我在你这个年纪的时候,是什么样子。会不会也跟你一样讨人厌……”

丁浩看着他;不禁挑了挑眉。可是董耘却浑然不觉地自顾自说着:

“所以我就去找了一下,找到这张照片。”

丁浩低头认真地看着手机里的照片;那上面的董耘穿着一件黑色的毛衣,毛衣似乎有点大;那条深蓝色的牛仔裤也有点土气;脚上的皮鞋却是擦得铮亮……可是,最让人觉得好笑的并不是他的打扮,而是他脸上那种没心没肺的傻笑。

“这是在哪里?”

董耘也探过头去,仔细辨认照片上的自己和身后的背景:“应该是在……伦敦吧。那时候我大学刚毕业,去伦敦读研究生。”

丁浩抬眼看了看他,眼中流露出一种稍纵即逝的痛:“原来你像我这么大的时候……已经大学毕业了。”

尽管这种痛只是一闪而过,然而董耘还是捕捉到了。他不着痕迹地接过手机,不让年轻人再继续看那张照片:“是啊,我那个时候的样子很蠢吧……”

然而丁浩却只是抿着嘴,一言不发。

“对了,我给你的小狗改了名字,叫March——就是以前我叔叔养的那只狗的名字。你要不要看我叔叔那只March的照片?”

丁浩垂下眼睛,微微地点了点头。

“下次带给你看,我要回去找一找。我小时候跟March拍过很多照片。”

墙角的空调并没有开,已经入秋了,打开窗,就有风吹进来,不像前一段时间那么热。

也许是刚才董耘的那张老照片触动了丁浩某些灰色的情绪,所以气氛有些冷清,董耘很想要找些安全的话题来聊,但一时之间,又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他求助地看了看坐在角落里的李警官,结果发现这家伙竟然在打瞌睡。

“他昨天是夜班,”丁浩一开口,低沉的声音在谈话室中回荡着,“本来应该已经下班了,但是因为今天早上你要来,所以他没回去……”

“哦……”董耘苦笑了一下,“真是……难为他了。”

又是一阵沉默,董耘几乎尴尬地抓耳挠腮,直到年轻人再次开口道:“你不是问过我……关于我的故事吗?我那个时候编了个谎话,现在,我可以告诉你实话。”

董耘抬起双眼,诧异地看着他。

“你想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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