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感觉心口似被什么狠狠的撞了一下,因手中捧着纸箱,不能做出别的动作来,只好克制,艰涩的:“我们好像见过?”
他没有停下动作,答非所问:“很久以前,我曾跟一个女孩儿说‘音乐可以止痛,转移病人的注意力,减少肌肉张力和恐惧,因而纾缓疼痛。’那个时候,很是自以为是,好像自己有多高明,好多年过去,听了个叫‘捧杀’的词,突然明白过来,所谓‘天才少年’的可悲。”
明明是微笑着的表情,可她却看到了他的落寞,因着莫名的心疼,轻易卸除防备,捧着纸盒走过来:“从来没有哪个人,可以一帆风顺一辈子的。”顿了顿,好像他们是相识多年的好朋友,就那么自然而然的问出口:“那个女孩,是夭夭?”
他愣了一下,随后微笑着点头:“是啊,夭夭。”又似陷入回忆,自言自语:“因她放弃音乐,因她开始学画,因她放弃作画,因她重拾音乐——这样的反复无常,全都是为了她。”
她想起来了,他是个画家,她还翻阅过他的画册,手心上的原画,就是他的作品,真是缘分啊!
不过那么多想法,最后却只是顺着他的话:“你很爱她?”
他点头:“是啊,很爱、很爱。”
她环顾一圈:“她呢?”
他的笑容淡了些,却还是维持着温和模样:“嫁人了。”
她不知该说些什么了。
这个阳光温暖的上午,她坐在一边,聆听一个感觉很熟悉的陌生人的故事。
他说,他十岁开始跟随国际乐团巡回演出,十三岁独立演奏,少年时代,大半时间耗在钢琴前和飞机上。
十七岁那年,他感觉倦怠,想休息休息,他家里把他安排进了一所私立学校,在那里,他遇上了她。
长得不是学校里最出彩的,家世也不是学校里最显赫的,学习成绩平平,学校组织的会演也没见她露过脸,可在这所学校里,如此普通的她却和他齐名,真是纳罕。
纵然是被誉为天才,他也是个人,也会有好奇心。
那一天,他一手插在裤兜里,一手扯着随意搭在肩头的单肩包带,走在廊道上。
突然听到脆生生的一个女声:“洛邈,你好。”
抬眼,看见三步开外站着个穿着公主裙的女孩子,歪着头,笑吟吟的望着他。
类似的情况,他遇到过很多次,有些不耐烦,不过没表现在脸上,只是面无表情的回望她。
果然,她走过来,塞给他了一个印满红桃子的包装纸包着的小盒子,羞赧的说:“这个给你。”然后跑开。
她的身影很快消失在拐角,他这才蹙了眉头,看看手里的礼品盒,又看看不远处那个垃圾箱。
继续之前的步调,只是路过垃圾箱时,毫不在意一扬手,包装精美的礼品盒准确无误落进垃圾箱。
又走了两步,就见先前跑远的女孩双手掐腰站在前头,很有一股子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气势,小脸通红,愤怒的瞪着他:“姓洛的,难道你妈妈没教你要尊重别人的心意么?”
不等他说话,就从一边跑出来个眼圈红红的女孩着急的拉她:“夭夭,算了。”
原来那个礼物是她帮朋友递给他的,原来她就是陶夭。
第二次见她,是放学路上,他坐车里,她和一群女孩走在路上。
和她挨得最近的是个美丽高挑的女孩,他对那个女孩有些印象,在汇演上,一曲古筝曲,被那女孩演绎的极其到位,是公认的“校花”。
不知旁边的人说了句什么,就见校花一把搂住陶夭的脖子,瞄着她的脸蛋,用力的亲了一口。
车子正好路过她们身侧,车窗敞开,他听见陶夭脆生生的声音:“要死啦,搞得人家满脸口水,你丫是狗投胎啊!”边说边动作夸张的擦着脸。
她擦掉这边,校花就亲另外一边:“小夭夭,我是这么的爱你,你怎么忍心把一颗少女芳心随意践踏。”
她一巴掌拍过去:“呸,丫能变阳光王子不,能变,我就不践踏你。”
原来,她朋友那么多,连校花都喜欢她。
然后,他莫名的开始暗暗注意她,不知不觉陷了进去,等回过神来,他记录她生活点滴的本子,已经写得密密麻麻。
十几年的事情,他简单陈述。
她问:“既然这么喜欢,为什么不再去找她?”
他深深的看了她一眼,最后涩然一笑:“错过错过,因过而错,因错而过,错乃因,过为果。”
他又说:“总以为经历了一些事情,自己成长了,到头来,还是栽在自以为是上头了,以为那样是对她好,却没考虑过她心底真正需要的是什么,其实,她需要的是在痛苦的时候,可以相互搀扶的男人,对她来说,一句‘我在’,胜过千万遍‘我爱你’。”
☆、第六十五章
他最后说:“人这辈子,追求的是什么,金钱、财富、权势、名垂千古?每个人的想法都不同,我没有那么大的野心,只想和喜欢的人在一起,不去刻意追求,不会专门闪避,随遇而安……或许我还会继续等下去,就这么过一辈子;或许转过弯,我会遇见另一个女人,然后,就像这世上大多数人那样,经历初见的美好,相恋的甜蜜,磕磕绊绊的磨合,恰当的时机结婚,正好的年纪生子;也或许,明天后天大后天……不久的将来,我遭遇天灾或*,然后,生命就定格在了还深爱着初恋的时期。”
莫离安静的听着,直到他说完,她才做出反应,绽开恬淡笑容,平和的说:“你说得对,人活一世,不到最后谁又能断定自己生命的轨迹,更有甚者,盖棺之后都不能得出定论。”
有一些离别,说完再见,或许转过街角就又碰面;而有一些离别,嘴上说着再见,就已经成了终局——再见再见,此生再也不见,不管你再多努力,转过几条街,路过多少人,都没办法再看那人一眼。
年少懵懂时,听到的童话,看到的传说,满满的美好,潜移默化中,总觉得一生是很漫长的事,只要你心地善良,积极争取,就会得到皆大欢喜的结局。
慢慢长大,才知道那些粉饰过的故事,有时候比乌托邦还不现实。
想起课堂上总结过的那些中心思想,很多都要传达一种善有善报的观念,但长大后在某个瞬间,突然意识到,我~国最有名的好人,他年纪轻轻,死于非命……
什么是成长?
不是毫无意义的年龄叠加,而是经历过生活,慢慢学会不再因为感情用事而任性妄为,学会为爱自己和自己所爱的人考虑,学会每一次告别,都要做到慎重其事。
所以后来,莫离站起身,微笑着对洛邈说:“不管怎么样,还是要当面跟你说声对不起的,实在抱歉,我没留心就拆开了你的包裹,我出来也有一会儿了,如果我老公回来看不到我会担心的,所以我就先告辞了。”
洛邈没有挽留她,但他亦步亦趋的送她出门,看着她步下他门口的台阶,绕过铁艺栏杆,回到她和何晓佐的家门口,拾阶而上,打开房门前,突然转过头对他笑着挥手——就像对待真正的街坊邻里的态度。
低头看看自己的手心,不记得从哪里看过那么一段话,大意是:手心里三条主要纹路,分管生命,爱情和事业,但你攥起拳头,它们都被包裹在你手里——自己的失败,源于拳攥得不够紧!
但他没想到,她竟突然开口邀请他:“对了,你家里只剩你一个人了吧?”
“嗯?”
“如果没什么事,要不要过来坐一会儿?”
他笑了,瞬时光彩夺目。
这座熙攘繁华的城市,早在多年前,何氏的子公司就于此生根发芽,正街上的何氏大酒店,遍地开花的何氏茶坊,都是谈心好去处,可何以恒和季雅淑却选了环海路一间不起眼的小咖啡店约见何晓佐。
季雅淑状态不是很好,消瘦憔悴,眼圈红肿。
落座很久后,何以恒才艰涩开口:“晓佐,你都知道了吧?”
何晓佐自嘲的笑笑:“我是假太子,她是真凤凰。”抬头看了何以恒一眼:“不过我还是娶了她,您老会不会觉得我寡廉鲜耻,高攀了她?”
何以恒和季雅淑对视一眼,表情有些凝重,何以恒斟酌片刻:“你是我们养大的儿子,她是我们流落在外的骨肉,你们能结婚,自然是再好不过的,可是……”后面的话,不知该怎么开口。
他们不说话,何晓佐也不插嘴。
又过了很久,何以恒叹息一声:“她还好么?”
何晓佐抬头看他:“想知道,就直接进去看看啊,何必把我单独约出来。”
何以恒的表情很尴尬,声音有点颤抖:“你明知道,我们之前做过那么多对不起她的事情,甚至差点要了她的命。”
何晓佐低头不看他,冷冷的笑:“你说的那些事情,她早就不记得了。”又苦涩的:“如果没有忘记那些该多好。”
没有忘记,就还是健康的;
是健康的,就不用整天提心吊胆,害怕一觉醒来,她突然变成挂在墙上那只剩黑白两色的一幅照片。
这样没头没脑的一句,何以恒却听明白了,不知是想安慰何晓佐还是安慰自己,他略略抬高声音:“放心,她会没事的,我知道沈夜一直都在找莱恩。”
何晓佐手一颤:“沈夜?”
何以恒表情尴尬,不过还是如实说:“其实你们两个躲到这来,不说言休的手段,单单靠咱们何家的人脉,不出三五天也找到了,可直到前两天,我们才知道你们的消息,你都不觉得奇怪?”
何晓佐拧眉沉思。
何以恒续道:“如果不是沈夜抬手,我们是不可能找过来的,他把言休送进去了,目前正全力对付言休他爹,把言休他爹处理了,才能找到莱恩,只要找到莱恩,他肯定会过来的。”
何晓佐听明白了,勾勾嘴角:“您认了他那个女婿?”
何以恒:“嗯?”
“不然他怎么会放你们过来看我们?”
何以恒沉默了,季雅淑忍不住插嘴:“浅尝和辄止很想妈妈。”
那双孩子,乖巧伶俐,很会讨人欢心,更何况,那可是他们的亲外孙,怎能拒绝。
何晓佐心里不舒服,可还是问出来:“假如有一天,我和他碰上了,你们会帮谁?”
这样的问题,他们想了很久,先前毫不迟疑的选何晓佐,可越到后来,越是难以抉择。
何晓佐看着何以恒和季雅淑,最后笑了:“我们是真正的夫妻了,我不能没有她,她也离不开我,当年晓佑能做到的,我也能。”
季雅淑瞪大布满血丝的眼睛:“晓佐,不要做傻事。”
何晓佐眼圈跟着红了:“其实都知道了吧,她不会活太久的,就让她这么平平淡淡的度过余生不行么,又何必一定要来逼我们呢,沈夜——第二公子,有权有势,想要什么样的女人没有,当初是他不要离离的,现在她已经不是当年那个一心一意恋着他的夭夭了,他干什么不放过她?”
如果他们的抉择可以决定事情的走向,那么,结果也不会那么飘渺了。
何以恒和季雅淑很想见见莫离,又害怕会被她排斥,商量后决定,先让何晓佐回去“吹吹枕头风”,等莫离接受他们了,他们再过来。
春节,阖家团圆,小两口没办法回去,那么老两口就过来,反正,他们心目中关于“家”的概念不是一座房子,而是血脉相连的人聚在一起。
何晓佐一进家门,就看见莫离和洛蠢蠢排排坐,翻看对联,十分亲昵,像对新婚伊始的小夫妻,讨论着要贴什么对子才更适合。
某人帽子还没绿,可粉嫩嫩的脸皮子却绿得骇人了,手指颤颤,指着笑容温润的洛某人:“这家伙、这家伙怎么就跑咱们家来了?”
本打算帮他们做介绍的莫离见了何晓佐神态,噎了噎,见洛邈始终笑得温文有礼,再看何晓佐上蹿下跳的猴子样,觉得他实在有够丢脸,清了清嗓子提醒何晓佐:“你文明点。”尾音拉出去老长。
何晓佐听出她的警告,瘪瘪嘴,痛心疾首:“可我才刚刚出去一小会儿,你怎么就犯了引狼入室这种低级错误啊?”
莫离真怒了:“说什么呢,这是住我们隔壁的邻居,今早有快递来送包裹,我没细看就签收了,拆开才发现弄错了,就把包裹还了回去,他叫洛邈,是个才华横溢的画家,对了,还记得上次看见的那个画展么,那幅《等》就是他的作品,人家不但会画画,琴弹得更是好,你丫多跟人家学学。”
何晓佐龇牙瞪眼:“快递都放假了,还送什么包裹,明显就是圈套。”边说边冲洛邈直翻白眼,声调拔高好几拍:“还有亲爱的,你心地纯良,容易上当受骗,很久之前我不是告诉过你,咱们隔壁搬来个变态,别看长得人模狗样,可干得龌龊事,简直到了人神共愤的程度了,打着艺术家的名头,整体盯着人家的老婆,晚上看见,眼珠子都是绿的……”
莫离忍无可忍,一巴掌拍过去:“丢脸死了!”
何晓佐揉着脑袋,像个小孩子,可怜巴巴的望着她。
咳——莫某人就吃他这套,态度缓和不少,压低声音,凑到他耳边小声咕哝:“有外人在,你别那么幼稚行不行,洛邈一个人住,过年了,阿姨们都回家去了,都没人照顾他,反正就是添一副碗筷,把他请过来,也热闹些不是?”
何晓佐听莫离把洛邈划归在“外人”圈儿里,顿时笑颜逐开,但不等把嘴角咧到耳根,接着就听见莫离要把这虎视眈眈的盯着他老婆的男人请家里来过年,他和他的小跟班都震惊了,一着急飙出了太监音:“什么,你还打算让他跟咱们一起过节,还准备让我给这头披着羊皮的狼做饭吃?”
结果因激动而失态,又被莫离揍了。
住他家隔壁,已叫他糟心,这回还打算登堂入室,何晓佐忍无可忍,直指装老实人的洛蠢蠢,怒声道:“姓洛的,你丫装什么柔弱,想当年我堵你家门口时,半年没人‘照顾’你,也没见你这个祸害翘了辫子。”赶苍蝇似的直招招手:“出去,别充二百五十瓦大灯泡,打扰我和我老婆恩爱。”
洛邈放下手中对联,缓缓站起身,低眉顺目,浓密睫毛半遮眼帘,一派落寞神情:“谢谢离离的好意,要是为了我让你们夫妇不愉快,那就不好了,我想,我还是不打扰了,这就告辞。”
何晓佐恨得牙痒痒了,这厮扮可怜装大度,扮得比他还要惟妙惟肖,简直可以去角逐影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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