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你口中说的“永远”吗?
这永远是不是就是极限——你我的极限。
他无奈地想,在这一场虐人又自虐的游戏里,任谁也得不到好处。
爱到底是什么样的,又能让一个人做到什么地步?
狼从未尝试过。
“师傅,今天我弄到了把勃郎宁……从今往后我就用勃郎宁了。”于扬边喂饭,边轻轻地说,“你说好不好?”
于扬惯用的沙漠之鹰正是他儿时偶像火狐的专宠。而勃郎宁,曾经是狼专署的佩枪。
“你杀了火狐,定是他不好。我不要再用他的招牌武器。”
于扬边说话,边凝目看着狼。
话中还带着三分的孩子气。狼怔了一怔,“GLOCK。”他情不自禁地道。
这孩子其实更像他师叔——又狠辣又天真的杀手,洛彦,狼的至交好友。
GLOCK,传说中金牌杀手鹰的爱枪。
他的枪,是为他量身定做的,全天下独一无二。
而这个人,最为狂妄任性,有点孩童的心性,在委托中常常随心所至,竟有用自慰器打死一个有性虐爱好的目标的情形,不过在行中名声极好,那数年间纵横江湖,从无失手。
银狼和鹰同属一个时代的杀手,也都一向独来独往,不与他人合作。只不过在二人所属的委托中,曾经依稀出现过另一人的痕迹,所以推断起来,他们二人并非江湖中盛传的“素有过节,并无来往”,或许私交甚密也说不定。不过五年前鹰忽地神秘失踪,江湖上再无此人;几乎同时,江湖中与他们齐名的另一金牌杀手火狐也告失踪。而后,狼渐渐销声匿迹,近日,更不知所踪。
那个时代已经过去了。
于扬记得,经纪人传真来的资料中这么说。他把头后仰,靠在床栏上。“师傅,你想让我用GLOCK吗?”
五年。
五年前鹰失踪,狼亦逐渐淡出江湖。而同样是五年前,狼以火狐的名义把于扬从孤儿院中领出来。
狼亲口告诉过于扬,火狐是被他生生饿死的。
于扬不知道自己的出场跟五年前发生的事件有什么关系,他也不想知道。
他只想跟狼在一起。
用什么无所谓,让他像谁模仿谁也都可以,只要狼不离开。
只要狼愿意跟他说话。
一时之间有点恍惚了。
狼的脑海中晃动的都是许多年以前的影像。
年少的洛彦,年少的龙方,年少的自己,就像于扬这么大小。
“想把我跟畜牲一样的拴起来?”洛彦压着手指,听着“嘎巴”“嘎巴”的脆响,“做梦!”
“你打算公然反抗吗?”龙方端详着自己的纹身样图——一条五色斑斓、昂首吐信的蝮蛇,“妈的,他们怎么想的?简直就像是一坨大便!”
那时候组织已经决定正式启用这批少年杀手为赚钱工具,开始着手为他们编号,纹身,起花名。
他们是一批猛兽。
“反抗?”洛彦冷笑了一声,“我要离开这里!”他一向都憎恨有人限制他的自由。
龙方一抬眉毛。但在他开口之前,卫来已经接口道:“离开?还不如杀了他们更彻底。”他淡漠但却决绝地说。
决定,就这么草率的做了下来。
那时他们还小,没来得及学会隐忍,所以注定要经受挫败的折磨。
手,轻轻的在狼的脸颊上摩挲。
狼的神色有点怪异,似乎根本就没有感觉到于扬的抚摸,只是出神的望着天花板,面上有点悔恨,但又有点向往。
只是一麟半爪的查到了些狼的过往,小心的推测跟刺探,于扬探究着狼的心中到底有着怎样的世界。将自己的手与狼的手交叉握住,他俯下头,将唇贴在狼微微跳动着的颈项上——让我再接近你一点。
或许是这样轻柔的触碰让狼觉得舒服,他放松了身体,更紧密的贴靠在于扬的胸前。
于扬跟自己还不一样。
他孤独,这些年来一直都很孤独。
十七岁的时候,就已经懂得隐忍。
隐忍,是只有经历过了创痛,才能学会的技能:因为孤独,所以痛苦;因为痛苦,所以恐惧;因为恐惧,所以才隐忍,抹煞了全部的天真和梦想。
而这一切,全是拜自己所赐。
恨他始终不肯放手,但每每回忆起自己的同伴时,对这孩子的内疚和怜惜就会突然涩涩的堵在胸口。
其实除了自己,他真的什么都没有。
甚至连回忆,都只是单薄的恐惧和痛苦。
门口熟悉的脚步声终止了这温暖的暧昧。
于扬站起身,轻轻的放狼躺下。
宋辰龙拖着沉重的步伐走进门来。
“阿扬,你吃过饭了吗?”他问,“今天发生了一点事情,我没来得及帮你带饭。”
于扬点了点头,“我吃叔叔剩下的就好了。”
宋辰龙这时才注意到桌上的乳鸽和粥,“噢?你出去了?”
“外卖。”于扬面无表情地道。
“你叔叔怎么样?”宋辰龙边问,边把皮夹中的钥匙卸了下来两枚,“近来有个大案子,我可能没时间常来,家里的钥匙你先拿着,这是地址,如果叔叔出院时我赶不过来,你就自己带着他过去,行不行?”
于扬看了宋辰龙一眼,迟疑地接过钥匙。
第三章
新工作是做酒吧侍应生。工作时间从晚上八点到凌晨两点,这就是说,白天他有整天的时间在家照顾狼,而晚上,宋辰龙答应过,只要他没有任务的话,就会帮忙照应。如果他也有事,于扬就会联系在医院认识的社工来帮忙。
这时候他才意识到自己多傻。
总担心狼会在他视线之外做伤害他的事,还特地找了一个聋哑的看护,让狼白白的受了好些苦。
其实狼也舍不得让他吃大亏的。
如果早能知道该多好。
如果……
在光怪陆离的喧嚣中,于扬沉默地忙碌着,就像从另一个世界来的异端。
也有人拿他来调侃,多半都是跟他一样年纪的少男少女,他们都很活泼,喜欢跟人开玩笑,所以不管他们说什么,于扬也只是笑笑,即便有人言语带着侮辱性,他也可以装作没听到。
他只是等两点,两点就打烊,他就可以回家。
昨天到家的时候已经凌晨两点半,出乎他的预料的是,宋辰龙在客厅里给他留了一盏灯。
这个男人很细心,也很会照顾人——跟狼不一样,狼的爱护从来都不会这么温柔——所以把师傅交给他,于扬很放心。
“带,带什么带,传啊!”
大屏幕下,一群精神亢奋的人在叫嚷着。
于扬知道这些人定是刚刚在对面下了注赌球,每个有球赛的夜晚,酒吧里都会这么热闹。虽然吵嚷,但是他们很好伺候,一般人手一瓶啤酒,只要开了电视让他们有球看就好。
“射门~~~~~~~操!”
“你他妈的长没长眼睛?”
“滚开~”
事情爆发的很突然,在那群人开始拿着酒瓶子到处乱砸时,于扬刚下了个单子,手里还托着盘子。
酒水,惊叫,玻璃碎屑,最后飞溅的是鲜血。
人群就像受惊的鸭子,开始四散奔逃,又把尖叫声扩散到更大的范围。
于扬后退了两步,没惊慌失措也没跟着四散奔逃,而是悠然靠在吧台上,思忖着这场群架也许会使得酒吧提前打烊,早的话还可以带点宵夜给狼。
“救命~~~”
声音就在左近,听起来那女孩很惊慌,不是很尖锐,还略带着一点点的沙哑。于扬微微蹙了蹙眉。
就在这一会儿工夫,惊叫的女孩已经逃到了身前,后面跟着一个打红了眼的醉汉。
于扬伸手拉住了女孩往身后一带,足尖一翘,在醉汉的脚下一绊。
醉汉一个趔趄趴到了吧台上,酒瓶子也脱手飞了出去。
女孩见状大喜,脱掉了一只鞋握在手中一阵乱砸。
可惜她的力气非但不够把大汉打晕,那一点点疼痛恰把酒劲儿打掉。
大汉回手就夺过了鞋子,一巴掌打向女孩。
“走!”
于扬一脚踹倒醉汉,拉着女孩跑出了酒吧。
“慢一点啊,”才跑出几百公尺,女孩已经忍受不了,用力把自己的手抽了回去,“我的脚好痛啊!”
于扬停下身来,低头去看,女孩一足踩着两三寸长的高跟鞋,另一足却赤着,白生生的纤纤脚掌在月光下看起来竟然白玉般的晶莹剔透。
诱人犯罪的美。
略一思忖,他蹲下身,抓住女孩穿着鞋的脚踝,微微用力,将鞋子从脚上拉了下来,远远的甩了出去。
“你干什么?!”女孩又惊又怒,大叫道,抬脚就去踢于扬。
于扬退了一步,一伸手便握住了女孩的小腿,另一手搭在了女孩腰间,稍一用力便将她抱上了路旁的横栏上:“穿上。”他简洁地道,说着,将自己脚上的一双运动鞋脱了下来,递到了女孩手中。
这一举动显然大出女孩的意料,她怔了半晌才接过鞋来,一反泼辣的常态,呐呐的连谢都忘了说。
“下次遇到打架,走得越远越好。”于扬道,返身自行离开,再不看一眼。
“……”女孩又怔了半晌,才忽然想起什么,“是你!是你!”她大叫道。
“什么?”于扬的声音淡淡的,并没有停下脚步。
女孩子见于扬越行越远,不得不从横栏上跳了下来,紧走几步拦住了他:“当时为什么给我们假的电话号码?怕我们缠着你直说啊!混蛋!”
月光与灯光交相辉映之下,女孩子圆润柔和的面庞生动而美丽,虽然是满面怒容,但却更添生气,可不就是在来港的客轮上遇到的那名叫做“小曦”的女孩子!
“噢……是你啊。”于扬迟疑了一下,才道。
见他如此迟钝的反应,小曦的怒火徒然攀升了十个百分点:“噢你个大头鬼!我跟晶晶缠着你了吗?”
“……我的手机丢了,索性就都换了新的。”
“是这样?”小曦歪着头,审视地看着于扬,半晌,似乎没有发现他面上有什么狡作的神色,才勉强接受了这一解释,“晶晶很伤心。”她低声说。
“对不起。”
女孩狠狠地看着他:“你是个木头啊!”
“……”于扬怔怔地看着她,半晌,“我不喜欢她。”他忽然道,直视着女孩的眼睛。
“嗯?”小曦一愣之后,忽地满面绯红,然而很快的,红潮便退了开去,垂下眼睛,躲避着于扬的视线,面上的神情有种说不出的古怪。“你有喜欢的人了?”她的声音几乎细不可闻。
“很晚了,”于扬答非所问,“我帮你叫计程车。”很明显的,他的脸有点红,左顾右盼的,忙不迭岔开话题。
女孩似乎不是很满意,但也看不出什么不满意,垂头走了几步,忽然停下了脚步:“就这么走么?”她看着于扬的双脚,问道。
“也并不是很难过。”于扬想了想,道。
小曦长长叹了口气,“人笨真是没药医……”她轻声道。
或许还有更好的处理方法吧,就比如自己穿着鞋抱着她离开。于扬侧过头,一个有点散漫,又有点迷茫的笑容浮现在他俊俏的脸上。
应该怎么做才好?他不懂。就这么单独跟一个女孩子在一起,对他来讲是罕事,这是显而易见的。他不说,小曦也知道。
对这样世间几乎灭绝了的生物,女性总是分外的包容,所以黄容才会觉得郭靖也不错。
小曦嘟着嘴,眸子里却带着笑意,有点无奈,更多的是一种形容不出的,暖暖的情愫。
一切都发生的顺理成章,就像老天的安排。
推开宋辰龙家门的时候,天际已经隐隐发白。
客厅壁灯昏黄的光线在单薄的晨曦中显得有些多余。
于扬走过去,关掉壁灯。
为了便于照顾狼,宋辰龙安排他们“叔侄”二人同住一间卧房。房门是虚掩着的,门上贴了张便笺。
叔叔已经睡熟,我也去睡了。
晚安。
C。L。 1:20 am
于扬在门口站了一会儿,撕下便笺,团成了一团,投进纸篓中。
房里不是一片漆黑,宋辰龙特地把窗帘留了一个缝隙,天边微弱的光线合着尚未关掉的路灯穿透玻璃窗铺在地上——这样房内看起来不会太死气沉沉:在一堆静止的人和物中,光线的移动带来了些微的生气。
走到床前,他伸出手,停在狼口鼻的上方,感觉到呼吸的热气冲击到了掌心时,才返身走进浴室。
连日缺乏睡眠和休息,即便是惯于颠沛流离的于扬也觉得有点难以负担。
盥洗台上的镜子中映出的是一张苍白、清瘦的少年面庞。不是特别漂亮那一种,但“清秀”却也不足以形容。
线条,是柔和美丽的,除了一双眼睛。
晶亮的眼睛拥有着凌厉的眼神。
利刃般的目光。
于扬垂下眼皮,敛起四溢的杀气,慢慢擦干头发,蹑手蹑脚地回到床边,轻轻的执起狼放在身侧的一只手。
狼的眼睑动了动,微微睁开了一线,看清床头站着的是于扬,便又阖目睡去。
于扬面上忍不住展现的是一种用“温暖”也形容不了的笑意,目光柔和的就像流水一样,他弯下腰,轻轻碰了碰狼的唇,跨步上床,钻进狼的薄被,紧握着狼的手,侧身躺在他的身边闭上了眼睛。
面上满足的神情就好像他睡在天底下最舒服的床上。
即便是用龙床跟他交换,他也不愿意。
宋辰龙走出卧室就看到桌上的纸条:冰箱里有生记鸡粥。
这是买给他的,他知道。他上班相对比较早,而狼的早餐都是于扬起床之后自己做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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